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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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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5-07-02 19:45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37.41亿元,2023年为41.06亿元[34] - 2024年净利润3620.76万元,2023年为8497.64万元[34]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2.93万元,2023年为8164.26万元[3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2023年为0.24元/股[34]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09.54万元,2023年为9081.99万元[36]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亿元,2023年为113.89万元[36]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亿元,2023年为 - 6622.73万元[36]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3334.86万元,坏账准备为3996.09万元,账面价值为69338.76万元[8] - 2024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128.25万元,减值准备为18.16万元,账面价值为110.09万元[9]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2,149,694,647.26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14.87%[28]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1,194,472,107.96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53.27%[28] - 2024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269,099,863.89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18.87%[28] - 2024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262,560,644.69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63.12%[28]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418,794,511.15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16.32%[28] - 2024年12月31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18,794,511.15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16.32%[28]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为693,387,618.76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12.45%[28] - 2024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为510,619,655.96元,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4.13%[28] - 2024年12月31日存货为717,234,287.22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5.56%[28] - 2024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为182,381,426.61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249.62%[28]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5] - 审计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12] 所有者权益 - 2024年年初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98,785,851.36元[40]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20,031,557.53元,其中其他综合收益为16,176,001.92元,未分配利润增加4,729,260.48元[40] - 2024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 - 37,003,200元,其中资本公积减少13,833,535.24元[40] - 2024年利润分配中提取盈余公积9,055,369.42元,未分配利润减少9,055,369.42元[40] - 2024年专项储备本年提取 - 5,053.29元,本年使用317,370.54元[40] - 2024年年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61,761,758.44元[40] - 2024年资本公积从年初减少到年末,减少了13,833,535.24元[40] - 2024年其他综合收益从年初减少到年末,减少了16,176,001.92元[40] - 2024年盈余公积从年初增加到年末,增加了9,055,369.42元[40] - 2024年未分配利润从年初增加到年末,增加了5,626,493.91元[40] 现金流量 - 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78亿元,2023年为23.27亿元[47]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09亿元,2023年为23.79亿元[47]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04亿元,2023年为24.21亿元[47]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亿元,2023年为 - 4270万元[47]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96亿元,2023年为2.98亿元[47]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67亿元,2023年为9725万元[47]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069万元,2023年为2.00亿元[47]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0元,2023年为9370万元[47]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372万元,2023年为2.50亿元[47]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372万元,2023年为 - 1.57亿元[47] 会计政策 - 公司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51][152]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跌价准备[153] - 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155][156]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以净额列示[157][158] - 合同成本分为履约成本与取得成本,满足条件时确认为资产并按规定摊销[160][162] - 公司将同时满足特定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65]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净额时,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166]
浙江震元(000705) - 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16:45
担保情况 - 为震元生物2025 - 2026年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 - 12个月内为震元生物累计担保不超1亿元[2] - 审议生效担保额度9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45.88%[9] - 实际担保额度69200万元,占2024年净资产35.27%[9] 震元生物财务 - 注册资本3亿元[3] - 2025年3月资产45996.87万元,负债21548.52万元,净资产24448.35万元[7] - 2025年1 - 3月营收11.38万元,利润总额 - 531.70万元,净利润 - 531.70万元[7]
浙江震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4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红利20,047,397.16元 [1] - 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 [1] - 分配方案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412,3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分红派息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2] 分红派息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 若股东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不足,公司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 [3]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0 20:00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5-025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334,123,28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0,047,397.16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同时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浙江震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6-06 16:15
公司治理 - 子公司需依据《公司法》建立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5] -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规模较小的可设执行董事 [6] - 子公司可设监事会或1名监事,也可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6] - 子公司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召开 [7] - 会议议案需事先报公司审核,会议记录和决议需备案 [7] - 重大交易或事项需提交公司审批,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 [8] 人事及考核管理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11] - 委派人员需依法行使职责,协调公司与子公司工作,定期报告重大事项 [13]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需按市属国企相关规定执行 [14]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奖惩 [15] - 委派人员失职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当事人需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16] 财务管理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7] -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子公司财务工作,统一会计政策 [18]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内容需经负责人签字确认 [19]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向银行申请授信 [20] - 子公司违反财经法规需追究责任并处罚 [21] 业务管控 - 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需报公司批准 [22] - 子公司各类审批事项需按公司内控制度报批 [2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或捐赠 [24][25] - 子公司关联交易需按上市公司规定执行 [26] - 子公司使用公司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需履行审批程序 [27] - 子公司利用公司资源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2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 [31] - 审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执行、内控体系建设、经营业绩等 [32] - 公司实施定期巡检制度,检查子公司治理、财务、人事等方面 [33]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提供所需资料 [34] - 子公司需执行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决定 [35] 信息报送及披露管理 - 子公司需严格履行信息报送、保密及披露义务 [36] - 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沟通联络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37] - 子公司报送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38]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了解审批事项执行情况 [39] - 子公司需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40] 附则 - 公司职能部门需细化管理细则,完善对子公司的管控体系 [4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43]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6:15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的议案》。 修 订 后 的 制 度 全 文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5 年 6 月 6 日以通 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应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的议案 ...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6:01
制度修订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1] 会议安排 - 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召开[6] 人员管理 - 公司按子公司章程等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等人员,可按需调整任期内人员[10][11] 经营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营目标责任人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12] 财务制度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制度需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16] - 公司财务管理部指导、监督子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16]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等,报表需经相关人员审查签字或盖章确认[16]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向银行申请授信,确需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17]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重大交易或事项按章程规定审议,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需提交公司批准[7] 职能分工 -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对子公司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4] 计划预算 - 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及其变动调整需报公司批准[19] 担保捐赠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捐赠,经批准事项需建备查账簿[24][25]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上市公司规定及《关联交易制度》执行[26] 无形资产 - 子公司使用公司无形资产需履行审批并签合同,宣传涉及公司内容需审核[27] 知识产权 - 全资子公司研发知识产权归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协议处理[20] 审计巡检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22] - 审计内容涵盖法律执行、制度执行、内控等多方面[22] - 公司每年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巡检[22] 信息义务 - 子公司应按相关制度履行信息报送、保密及披露义务[25] 管控完善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细化管理细则完善管控体系[27]
浙江震元(000705) - 000705浙江震元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05
2025-06-06 15:58
业务布局与规划 - 公司主要经营医药流通和医药工业,医药流通含批发和零售,批发(不含中药材批发)与华润医商合作;医药工业围绕原料药、制剂研发,合成生物技术应用和中药饮片加工 [2] - 业务重心有制药、中药饮片、连锁业务和合成生物业务板块;未来投资围绕上虞产业化基地和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展开 [2] 集采相关情况 - 罗红霉素片纳入国家集采目录,注射用氯诺昔康、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及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纳入省级集采目录,制霉素片等制剂未进入集采目录 [2] - 原料药价格变动受多重因素影响,与制剂价格变动不完全一致;制剂进入集采后价格下降,公司提升销量缓释影响 [2] 商业板块布局 - 公司商业板块含批发和零售业务,与华润医商合作,依托其资源提升医药批发板块市场竞争力 [2][3] 健康服务业务 - 同源健康管理公司母婴护理中心、中医养生馆业务2024年营收占比不足5%,公司秉持谨慎、保守发展思路 [3] 合成生物业务 - 震元生物上虞产业化基地项目2025年试生产,采用合成生物制造技术,依托既有优势,布局小品种氨基酸市场,生产技术先进,可实现进口替代 [3] - 合成生物技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公司希望在该方向实现突破,为业绩带来增量和弹性 [3] - 在建合成生物项目预计三季度投产,推广、销售顺利的话,预计今年报表有一定体现 [3]
浙江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9 20:3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27日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提前20日披露[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5:00在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吴海明主持[3]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396,409股(占总股本31.5442%)[3][4] - 现场出席股东7名,持股84,845,434股(占总股本25.3935%)[4] - 网络投票股东269人,代表股份20,550,975股(占总股本6.1507%)[4] - 中小投资者股东272人,代表股份22,025,935股(占总股本6.5922%)[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同意票占比87.2126%,反对票占比8.1114%,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38.8110%[5] - 议案2:同意票占比87.1971%,反对票占比8.1249%,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38.7369%[6] - 议案3:同意票占比87.1083%,反对票占比8.058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38.3120%[6] - 议案4:同意票占比87.9478%,反对票占比9.2462%,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42.3291%[7]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8):同意票占比82.7470%,反对票占比17.1563%,中小投资者反对票占比82.0994%[8][9]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9):同意票占比83.7458%,反对票占比16.2421%,中小投资者反对票占比77.7141%[9][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召集人资格、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2][3][10] - 议案审议范围与公告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5]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8、9)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浙江震元(00070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2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震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