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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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12-05 19: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1.06亿元,上年同期为41.45亿元[9][23] - 2023年度净利润为8497.64万元,上年同期为8193.39万元[2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82.00万元,上年同期为 - 2008.52万元[27]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1662.86万元,较上年年末下降约13.55%[8][17] - 2023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67941.58万元,较上年年末下降约6.13%[17] - 2023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1452.15万元,较上年年末下降约7.48%[17] - 2023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5067.77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1019.19%[17] 财务指标变动 - 2023年末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下降约11.29%,流动负债下降约28.82%[17]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下降约4.66%,非流动负债下降约14.34%[17]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年末增长约2.68%[17] 税收政策 - 震元制药2023年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22] - 震元供应链等相关业务2023年有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123] 在建工程情况 - 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预算48120.78万元,2023年末工程进度为12.20%[152] - 上虞产业化基地项目预算58704.37万元,2023年末工程进度为52.70%[152] 股权变动 - 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88.3838%变为88.7446%[197] - 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从51.9380%变为100.0000%[197] 其他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119] - 2023年新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652.18万元[200]
浙江震元: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04 20: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2024-12-04 20: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412.3286万元[6] - 公司于1993年由浙江省绍兴医药采购供应站发起改组设立[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4123286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股东异议,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19]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1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持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4] 担保与会议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应10日内书面反馈[38][3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人[87]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0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16][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20]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20:07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4 年 12 月 4 日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冯坚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与,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吴海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娄钰华、 钱占一两位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娄钰华、钱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4 20:0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 15:00 开始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7 人,代表股 份 92,047,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9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85,161,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2 ...
浙江震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8 17:1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2月4日下午三时召开[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7日[4] -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2 - 3日[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4日,代码为"360705",简称为"震元投票"[3][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4日9:15 - 15:00[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4日9:15 - 15:00[18] 议案情况 - 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议案应选2人[6]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增补董事会董事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7] 其他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4日[20]
浙江震元: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8 21:02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 |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 | --- | --- | --- | |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름 | | | | |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 | |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 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 | | | 的一名监事主持。 | 一名监事主持。 | |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 | | 推举代表主持。 | 推举代表主持。 | |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 | |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 | |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
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8 21:02
会议信息 - 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1月15日通知,11月18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通讯表决出席10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震元医药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5] - 审议通过增补董事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6]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浙江震元: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2024-11-18 21:02
董事会决策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 - 同意提名娄钰华、钱占一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 - 增补董事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候选人信息 - 娄钰华1978年1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未持股,任集团党委副书记[1][2] - 钱占一1982年8月出生,浙江诸暨人,未持股,任集团党委委员[3][4]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11-18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3月20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412.3286万元[6] - 公司1993年由浙江省绍兴医药采购供应站发起改组设立[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4123286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18][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38][39] - 股东可提议,监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股东可自行召集[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日前提出,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76]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8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96]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1]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最低20%[103]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3] 其他规定 - 公司党组织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人均不低于标准[6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16][117]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