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震元(000705)
icon
搜索文档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8 22:4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登记与汇总知情人档案[10] - 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送公告并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董高人员在内幕信息披露前严守保密义务[4] - 重大事项制作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3] - 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3]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内幕信息工作并报送登记情况[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14]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罚,涉罪移送司法机关[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19]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修订)
2025-11-28 22:48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11月28日通过修订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1] 管理执行 - 董事会负责管理,董办是执行部门[2] 信息汇报 - 各部门指定联络人汇总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5] 违规处理 - 对信息报告不及时等行为处分,高管违规考虑更换[7] 标准执行 - 制度中标准按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9]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8 22:48
委托理财审批 - 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4] - 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投资前股东会审议披露[4] 报告机制 - 财务部每月10日内向财务总监报理财情况[8] - 财务部每季度15日内编报告报进展等情况[8] 制度修订 - 委托理财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1] 资金使用 - 用闲置资金理财,不挤占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2] 职责分工 - 财务部提方案、论证执行等[4][6] - 综合监督部审核监督审计[10] - 审计委员会检查,违规可提议停投资[11]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接待与推广制度(修订)
2025-11-28 22:48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1] 工作原则与负责部门 - 接待和推广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领导[3] 人员要求与沟通内容 - 接待和推广人员需了解公司及行业,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3] - 沟通以公开披露和非公开非重大信息为主,避免预测性言语[3] 信息保密与活动要求 -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避免接待调研,做好保密[4] - 路演、业绩说明会公开进行,有条件网上直播并及时披露内容[4][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 - 特定对象文件发布前应知会公司,有问题公司要求改正或公告说明[6]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不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7]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8 22:48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制定[1]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前履职[4][5]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解任生效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离职要求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9] - 离职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交接[6] 义务期限 - 离职后忠实义务2年内有效[8] - 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9]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1]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5-11-28 22:48
董事会会议 - 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9]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天以内,可豁免[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参会董事需在记录和决议上签名[19] 董事相关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1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审议事项 - 对外投资中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最近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20%(非控股及参股)、30%(控股及参股)[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事宜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8] 其他 - 董事会决定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捐赠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11] -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三天将会议材料送达董事(临时会议除外)[11] - 本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1]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保密制度(修订)
2025-11-28 22:4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保密制度 (2025年11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其 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 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第五条 公司部室、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 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2025-11-28 22:4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委员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 员中任命,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8 22:48
担保额度审议 - 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批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总资产 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须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5]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担保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出现破产清算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1] 担保决策程序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应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2025-11-28 22:48
战略委员会修订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 - 8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设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战略委员会资料 - 会议资料、记录及决议保存不少于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