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0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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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刘青
2025-04-25 00:52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刘青 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钢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河钢股份(000709)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00:52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 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 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变更情况 公告如 ...
河钢股份(0007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曾加庆
2025-04-25 00:52
董事会提名 - 河钢股份董事会提名曾加庆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承诺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证书[4] 任职合规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9]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10] 任职数量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河钢股份(0007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张志芳
2025-04-25 00:52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张志芳 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河钢股份(0007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5-04-25 00:52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利安达有合伙人73人,执业注册会计师44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152名[1]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利安达业务总收入52779.03万元,审计上市公司24家,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1] 事件流程 - 2024年9月18日审计委员会同意聘利安达,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2][4] - 2024年1月9日召开审前沟通会,4月21日沟通审计工作并通过相关报告[4]
河钢股份(000709)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4-25 00:47
会议时间 - 2025年5月20日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 - 2025年5月20日09:15 - 15:00为网络投票时间[1] - 2025年5月15日9:00 - 17:00为会议登记时间[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2] 审议事项 -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决算报告等[5]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议案有12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5] 选举信息 -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6人[7] -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4人[7] - 选举监事会监事应选2人[7]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709,投票简称为“河钢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 - 09:25、09:30 - 11:30和13:00 - 15:00[22]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至15:00[24] 其他 - 会议登记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董事会办公室[10] -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26]
河钢股份(00070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00:46
会议情况 - 河钢股份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3位监事均参会[2] - 会议审议通过7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3][4][5] 报告相关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3]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程序合规、内容准确[4][5] - 2024年公司内控达标,无重大及重要缺陷[5] 人员提名 - 同意提名李毅、马志和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6] - 李毅、马志和未持股,符合任职资格[11][12] 审议安排 - 第1至4项、第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河钢股份(000709)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00:45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计划产铁3339万吨,粗钢3189万吨,钢材2896万吨,钒渣26万吨[5] - 2025年公司拟在不超1600亿元授信总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6] 公司治理 - 河钢股份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召开,应出席11人,实出席11人[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及预案审议表决均11票同意[3] - 提名王兰玉等十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6人为非独立董事,4人为独立董事[8] 信息披露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12)[3]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相关报刊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 - 013)[6] - 《关于河钢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15)[7] 人员情况 - 许斌任河钢股份副董事长等职,未持股[15] - 谢海深等多人任职相关公司,与大股东有关联,未持股[16][17] - 张爱民任河钢股份董事等职,与大股东无关联,未持股[18] - 张志芳等多人退休获荣誉,未持股[18][19][20] - 刘青任河钢股份独立董事,入选人才计划,未持股[21] - 宋绍清曾任多职,为项目负责人,未持股[22]
河钢股份(000709)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5 00:44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6.19亿元,累计未分配利润87.52亿元[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7亿元,上年度10.84亿,上上年度13.95亿元[6] 利润分配 - 拟定2024年度每10股派现0.3元,派现3.10亿元[2] - 若预案通过,现金分红占净利润43.84%[3] 金融资产 - 2024年和2023年合并报表金融资产分别为59.42亿和48.44亿元[9] - 2024年和2023年母公司报表金融资产分别为13.50亿和11.30亿元[9]
河钢股份(000709)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2025-04-25 00:44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拟于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公司符合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 公司原股东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其中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不 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