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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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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8 21: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决策[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不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由总经理决策[15] 关联交易流程 - 拟进行关联交易,由职能部门提出议案并说明事项[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10] 关联交易期限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并披露[19]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关联交易金额认定 - 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4] 关联交易协议 - 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22]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人与公司签协议,相关董事或当事人不得参与表决[23] 关联交易豁免 - 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部分义务[24]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决策会议记录、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7]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5月)》废止[27]
华西股份(0009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8 21:0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6]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7]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7]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7]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8]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10] 信息披露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公司及时披露[11]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后审核,确认应披露的组织起草公告文稿并披露[14]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1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17] 保密与其他规定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9]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23]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6] - 董事会秘书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于新制度执行时废止[40]
华西股份(00093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涛)
2025-04-28 21:02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5次,现场出席5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3] - 审计委员会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2次[9] - 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17天[10]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等审议通过董监高年度薪酬方案[17]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1] 业务事项 - 2025年1月索尔思光电部分股份转让事项终止,不影响生产经营[12] 财务相关 - 实施2023年度以及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14] - 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业务总额1.19亿元[15] - 截至报告期末,为江苏华西集团及关联人实际担保总余额85409.95万元,占净资产16.48%[16] 未来展望 - 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为公司发展提建设性意见[19]
华西股份(0009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8 21:0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披露[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关联交易需报告披露[8] 诉讼仲裁及风险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披露[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需报告披露[10] 信息报告制度 - 各部门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5]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7]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 公司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送[19] 责任与制度执行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23]
华西股份(0009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8 21:0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4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受证监会处罚等三类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是直接责任人[8]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细则自通过之日生效,原细则废止[20]
华西股份(0009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8 2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10] 档案保存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3]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防泄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公司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18]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8] - 自愿披露信息情况变化应及时更新[19] 沟通机制与投诉处理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进行[21]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8] 分红沟通与活动开展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司应与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4] - 公司可通过建立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活动,避免刊登传媒和分析师报告[26]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应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28] 一对一沟通与现场参观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1] - 公司应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35] 咨询电话与说明会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37]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3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41]
华西股份(000936)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20:3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2人[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4年公司续聘中兴华所为外部审计机构[2] - 2024年7月30日,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4] 审计工作开展 - 2024年11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4] - 2025年3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计划[4] - 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沟通2024年度审计执行情况[5] 审计结果 - 中兴华所认为公司2024年财报编制合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较好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6]
华西股份(000936)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8 20:3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制度与流程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10] - 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并披露信息[15] - 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报告期关联交易公正公平[21] 业务控制 - 对产品生产过程全面管理控制[11] - 围绕实物资产科学有效管理[13] - 规范长短期投资业务流程,无违规情形[14] - 加强财务报告过程控制,聘请事务所审计[16] - 完善子公司控制政策程序[18] - 对销售过程进行控制管理[20]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净资产1.0%[24]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0.8%[26] - 报告期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6]
华西股份(000936) - 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4-28 20:31
公司概况 - 华西财务2009年10月揭牌开业,法定代表人包丽君,注册地为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2] - 注册资本75000万元,江苏华西集团出资67500万元占90%,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10%[3] 业绩总结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2,702.99万元,净资产90,805.21万元,2024年营收1,490.35万元,净利润673.82万元[29] 业务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贷业务对象仅限江苏华西集团成员单位,无不良贷款[21] - 2024年末公司在华西财务存贷款余额均为0万元[33] 风险控制 - 公司建立多种风险管理制度,通过自我评估法识别经营管理风险[15][16][17][18][2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要求[30][31] - 2024年末资本充足率65.23%(要求≥10%),不良资产率0%(要求≤4%)等[32] 未来展望 - 2024年12月股东会通过,华西财务拟申请清算解散,清算程序正在进行[35]
华西股份(00093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0:3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周凯先生、孙涛先生、承军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凯先生、孙涛先生、承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