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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22:5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除仅一名候选人情形外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7]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1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表决权规则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5]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6]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弃权认定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1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效力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29]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6月)》同时废止[32]
华西股份(0009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8 22:53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2025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重大事项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项[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项[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项[6] 内幕信息相关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内幕信息[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信息管理要求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5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14] 人员职责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内幕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核实、收集保存并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股东等知情人配合登记备案,分阶段送达公司[16] 保密措施 - 必要时要求员工签保密承诺函,与外部签保密协议[17] - 行政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公司记录[17]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制作进程备忘录[18]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事项变化及时补充[18]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相关部门可调阅[18] 核查与处罚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19]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将受处罚[2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24]
华西股份(0009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8 21:0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披露[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关联交易需报告披露[8] 诉讼仲裁及风险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披露[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需报告披露[10] 信息报告制度 - 各部门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5]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7]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 公司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送[19] 责任与制度执行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23]
华西股份(0009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8 21:0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
华西股份(0009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8 21:0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 ...
华西股份(0009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8 2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10] 档案保存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3]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防泄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公司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18]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8] - 自愿披露信息情况变化应及时更新[19] 沟通机制与投诉处理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进行[21]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8] 分红沟通与活动开展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司应与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4] - 公司可通过建立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活动,避免刊登传媒和分析师报告[26]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应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28] 一对一沟通与现场参观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1] - 公司应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35] 咨询电话与说明会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37]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3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41]
华西股份(0009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8 21: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决策[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不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由总经理决策[15] 关联交易流程 - 拟进行关联交易,由职能部门提出议案并说明事项[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10] 关联交易期限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并披露[19]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关联交易金额认定 - 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4] 关联交易协议 - 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22]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人与公司签协议,相关董事或当事人不得参与表决[23] 关联交易豁免 - 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部分义务[24]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决策会议记录、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7]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5月)》废止[27]
华西股份(00093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涛)
2025-04-28 21:0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孙涛)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涛,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无锡恒元会计师事 务所所长,兼任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华西股份(000936) - 章程修正案
2025-04-28 20:31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 正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制订本章程。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第八条 公 ...
华西股份(00093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0:3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周凯先生、孙涛先生、承军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凯先生、孙涛先生、承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