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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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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9 11:46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24-01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于2023年3月22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5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1号)。 鉴于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形成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071号)。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
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2023年4月
2024-04-09 11:4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亚安证券 PING AN SECURITIES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2-25 层 ) 二零二四年四月 3-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接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乡化纤"或"公司")委托, 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 ...
粘胶长丝提价,公司作为行业龙头有望持续受益
海通国际· 2024-04-05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3.79亿元,同比增长1.43%[1] - 公司2023年总利润为15.67亿元,同比增长6.35亿元[14]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为4215.36万元,同比减少3925.29万元[14] 主要产品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纤维,其中氨纶纤维产品营业收入占比60.69%[2] - 公司氨纶纤维产品在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44.78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60.69%[15] - 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品在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26.11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5.39%[16] 行业展望 - 公司作为行业龙头,有望从粘胶长丝需求与价格增长中持续受益[4] 股票评级 - 海通国际股票研究评级分布显示,优于大市占89.4%,中性占9.6%,弱于大市占1.0%[38] - 分析师股票评级分为优于大市、中性和弱于大市三类,分别对应未来12-18个月内预期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变化不大和跌幅在10%以上[30][31]
新乡化纤(00094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6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37.87亿元,较上年增长1.43%[7]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4.22亿元,较上年增长90.30%[7]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亿元,较上年增长649.00%[7]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8.4亿元,第二季度为15.7亿元,第三季度为20.9亿元,第四季度为18.8亿元[1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亿元、1.6亿元、2.9亿元、1.1亿元[10] - 公司2023年报告中提到,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业务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均有较好表现[14] - 公司2023年氨纶业务需求呈现增长态势,但盈利仍处于较低水平,部分品种甚至出现亏损[16]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71.23亿元,同比增长4.49%[32] - 氨纶纤维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0.69%,同比增长5.83%[34] - 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国内销量增加,出口量占据国内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出口量的42%[32] - 氨纶纤维毛利率提高5.53%,毛利润增加1.52亿元[32] - 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毛利率提高5.53%,毛利润增加1.52亿元[34] - 公司报告期出口收入同比下降9.54%[35] - 化学纤维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下降4.93%[40] 产品和产能 - 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品规格齐全,涵盖多个规格型号,同时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高端产品[18] - 公司氨纶产能逐年增加,2023年氨纶产能达到10万吨,公司在氨纶行业持续发展[18] - 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位居行业第一,氨纶产能居国内前三位[30] - 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出口量占据国内出口总量的42%[30] - 公司拥有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生产技术,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0] 发展战略 -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智能制造、节能降耗等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17]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包括做强做大主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拓展国际市场、融入资金支持等[67]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297,666,06元,应收账款为1,171,157,51元,固定资产为6,039,526,87元[55]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9.77%,投资性房地产为0.06%,固定资产占比50.36%[56] - 在建工程占比10.91%,使用权资产为0.08%,应付账款占比10.07%[57] - 短期借款占比6.77%,长期借款占比21.07%,预付款项减少0.45%[58] - 应付账款占比10.07%,递延收益为0.84%,递延所得税负债占比0.52%[59] 公司治理 -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74][7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及变动[77][78]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包括邵长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白鹭集团董事长等[81] 风险管理 - 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措施包括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同时关注原材料市场的供应状况,适时调整库存[68] - 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措施包括紧密关注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生产,合理把握产品结构,通过多种产品的混合经营降低不同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68] 环保和节能 - 公司通过节能减碳措施,年度可多发电1,000万度以上,每年减少碳排放约8,006t[125] - 公司使用蓄热式溶液热泵装置,每年减少碳排放约12,613t[126] 合规与风险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39]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44]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45]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43]
新乡化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静)
2024-03-25 18:41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赵静报告期现场出席董事会8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3] - 2023年度独立董事现场检查16天[6] 特殊情况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9]
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8:41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 ...
新乡化纤: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5 18:4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6-0001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 ...
新乡化纤: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8:41
经核查独立董事 楚 金 桥 、赵 静 、武 龙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 未 在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公 司 担 任 任 何 职 务 ,与 公 司 以 及 主 要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或 其 他 可 能 妨 碍 其 进 行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的 关 系 ,因 此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中 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5 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 独 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 据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 号 - -规 范 运 作 》等 要 求 ,新乡化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董 事 会 ,就 公 司 在任独立董事 楚金桥 、赵 静 ...
新乡化纤: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5 18:4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16-00003 号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大信审字[2024]第 16-0000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
新乡化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尚贤)
2024-03-25 18:39
| |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参加股东 | | | 加董事会次数 | | 加次数 | | | 大会次数 | | 尚贤 | 3 | 3 | 0 | 0 | 0 | 1 | 报告期内,在参加每次会议前, 我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 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 我未对董事 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的沟通与交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要求履行职责。全年工作中,积极出席和列席了年度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