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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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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3 18:15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 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 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监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检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督检查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 第二章 监 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 ...
新乡化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3 18:15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4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
新乡化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3 18:15
第一章 总则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03 18: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 ...
新乡化纤-20240815
-· 2024-08-18 12:47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其中二季度营收约9000万元 [1][2] - 公司主要产品安伦和年交长资的经营情况,其中安伦毛利率仅2%左右,净利基本亏损 [3][4] - 公司新增2万吨菌草项目,预计10月投产,有望大幅降低成本 [5][6][7]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 公司安伦产品的需求增长情况,预计三季度需求将有较好表现 [9][10] - 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扩产计划,公司未来也有新增产能计划 [11][12][13] - 公司自制和外购溶解浆的成本情况 [23] - 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差异化情况 [25][26] - 海外竞争对手的产能退出情况 [26][27]
新乡化纤: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16 17:1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白鹭")开展正常业 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00 万元,有效期一年。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因新疆白鹭业务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乌行【2024】【喀什分行】 保证字第 2024072600000035 ...
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及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8-15 18: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新乡化纤拟为3家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乡市 兴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鹭水务")、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天鹭")、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开展正常 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对最近 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 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 ...
新乡化纤:关于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公告
2024-08-15 18:5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 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概述 | 关联交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 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原预计 总金额 | 追加预计 后总金额 | 2024 年 已 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 精纺科技 | 包装物 | 市场价 | 24,000 | 26,000 | 14,268.59 | | 料 | 精纺科技 | 强捻丝 | 市场价 | 700 | 1,000 | 510.43 |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
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08-15 18:58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 审阅并认可,公司与关联方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追加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发生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 116 会议室 14:30 以现场方式举 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 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议案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4-08-15 18:5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