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丽臣实业(001218)
icon
搜索文档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21
激励与回报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解除限售期可解限2266520股,占总股本1.7215%,为74人办理[3] - 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待审议[4][5] 股价与制度 - 拟回购股份稳定股价,资金2054 - 4107万元,价不超15.6元/股,期限3个月待审议[7]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8]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7月25日召开[2]
丽臣实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21
公司决策 - 同意为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2266520股,占股本1.7215%[2]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4] -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稳定股价方案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 股价情况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5] 会议信息 - 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
2024-07-25 19:19
激励计划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1] - 董事、高管获授566.63万股,本次可解除226.652万股,占总股本1.7215%[1] - 68名核心人员获授318.63万股,本次可解除127.452万股,占总股本0.9680%[1] 人员情况 - 董事长刘茂林获授80万股,本次可解除32万股,占0.2431%[1] - 副总经理黎德光等多人可解除一定数量限售股[1] - 杨国府等为核心管理人员,卢丽华等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3][4][5]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7-25 19: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7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安排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 同意公司对 7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266,520 股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 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
丽臣实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07-25 19:19
舆情管理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3]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6] -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开会决策[6]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违规泄密将受处分[9] - 关联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责[9]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追责[9]
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5 19:19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7月10日以11.04元/股向74名对象授予566.63万股[10] -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7月25日[13]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7月25日可解除226.652万股,占比1.7215%[1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二、三个为30%[12] 考核目标与业绩 - 2023 - 2025年每年考核,23 - 25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目标10%、21%、33.10%[17] - 2023年扣非净利润126,185,577.26元,增长19.17%[17] 激励对象与程序 - 激励对象绩效分五级,对应标准系数不同[20] - 本次解除限售对象74人,相关事项已获授权批准[20][22]
丽臣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5 19:1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6日[5] - 会议地点在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7] 审议提案 - 审议《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回购股份稳定股价方案议案[9] 投票规则 - 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0] 股东登记 - 登记时间为8月9日8:30 - 11:30、13:00 - 16:00[12]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12] 网络投票 - 代码361218,简称为丽臣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8月13日9:15 - 15:00[22][24]
丽臣实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7-25 19:19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9] 利润分配政策 - 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5] -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6] - 连续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丽臣实业: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7 18:05
股份回购提议 - 公司董事长刘茂林于2024年7月17日提议回购公司股份[1] 触发条件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净资产触发稳价措施[1] 回购详情 - 回购A股,用途为稳股价,回购后注销减资[2] - 价格不超15.60元/股,数量1316667 - 2632692股[2] - 资金总额2054 - 4107万元,期限3个月,来源自有资金[3] 不确定性 - 回购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8]
丽臣实业: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7-08 16:47
融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250万股,每股45.51元,募资102397.50万元,净额93669.99万元[1] 上市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13166.00万元,2021年10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7] 资金调整 - 2021年12月13日,调整21000.00万元募资用于新项目[12] - 2022年9月15日,变更17372.08万元募资用途[12] 项目进度 - 2023年10月26日,募投项目一期预计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3月[15] - 截至报告出具日,募投项目一期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6]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督导期届满但募资未用完,保荐机构继续督导[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