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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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001218) -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04-22 21:37
财务报告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1] -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内容格式符合规定[2] 审计安排 -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3] 资金使用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4] 内控评价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反映内控情况[5]
丽臣实业(00121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4-22 21:37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2] - 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3] - 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表决[3] 董事持股 - 刘茂林持股3600000股,占总股本2.77%[6] - 袁志武、付卓权各持股1470000股,占比1.13%[8][9] - 杨国府、许江德分别持股288600、339000股,占比0.22%、0.26%[11][12] 未持股人员 -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占红、李玲、丁利力未持股[15][16][19]
丽臣实业(00121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占红)
2025-04-22 21:3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占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3]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10]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不超三家[12]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2]
丽臣实业(0012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2 21:37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合伙人239名,注会1359名,签过证券报告注会超400人[1] 收入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审计收入22.05亿元,证券收入5.02亿元[2] 客户数据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3.55亿元;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收费3529.17万元[2] - 致同为26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2] 风险数据 - 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3] 处罚数据 - 近三年致同受行政处罚2次、监管措施15次、自律措施9次[3] - 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1次等[3] 业务合作 - 2024年4 - 5月续聘致同为2024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4] - 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出标准无保留意见[5] - 2025年1 - 4月审计委与致同多次沟通推进2024年报审计[7]
丽臣实业(00121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丁利力)
2025-04-22 21:3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利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6]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7][8] - 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无相关不良情形[10][1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2]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2]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14]
丽臣实业(0012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玲)
2025-04-22 21:3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玲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南丽 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 1 — ...
丽臣实业(001218) -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2 21:37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 16:3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茂林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李玲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郑钢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曾辉 先生。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现就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17:00 前登录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 ...
丽臣实业(001218)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2 21:37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 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丽臣实业(001218)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4-22 21:31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召开,决定 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本次会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于2025 年4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丽臣实业(001218) -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04-22 21:3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 2024 年度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二、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五、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