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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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9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5 18:38
公司治理动态 - 和泰机电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 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1] - 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计划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 资本市场表现 - A股总市值突破116万亿元 该数据发布于"9·24"一周年之际[1] - 中国资本市场正经历四大变革 被描述为重塑新生态的关键力量[1]
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报告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离职移交表》[10]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和泰机电(00122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对外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财务部初审及日常管理,董秘办合规复核及组织审批[3]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并三分之二表决通过[5][7]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6] 审批表决要求 - 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须过半数表决通过[7] - 董事会审批其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半数[7] 被担保人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应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9][10]
和泰机电(0012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等[8]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5]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超10%需股东会审议[1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等并6个月内实施[18]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20]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不得高风险投资[2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等项目,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23] 用途变更与计划调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部分情况除外[27] - 项目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31] 审核与检查 - 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32]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应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3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1] - 保荐机构等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34]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等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4] 责任与制度 - 董事等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36] - 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致损失承担法律责任[3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和泰机电(00122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4] - 发布信息和回复要真实准确完整,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回复不得用误导性语言,保证公平性[4][7] -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信息,谨慎判断保密义务[7] 责任分工与生效 - 董秘办负责发布和回复,董秘审核,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可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和泰机电(00122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控制度等[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0] 审计委员会履职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内部审计机构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审计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经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在收到提议后5天内反馈[17]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成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成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无关联成员不足总数1/2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成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提交意见报告[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讯表决[18] - 表决以举手或书面投票方式进行[19] 会议记录与汇报 - 决议应制作会议记录,成员应签名[20] - 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议记录和书面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20] 日常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22] 细则执行与生效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
和泰机电(0012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3名[9]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 履职规定 - 总经理因故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14]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等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行政职务[5]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7]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双周召开一次[21] - 总经理办公临时会议在重要经营事项等情况时召开[21]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应按要求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3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7]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现任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股份变动报告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证券法》44条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9] 减持与增持 - 董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2] - 董高增持公告披露持股数、占比及前12个月情况[14] - 增持期限不超6个月,过半时披露进展[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8] - 董高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买卖股票[20] - 董高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让不超25%[20]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21] 违规报告 - 董高违规买卖告知董秘并报监管部门[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和泰机电(0012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5] 活动规范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9]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4] -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开展活动[5] -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沟通要求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报告或文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14]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3]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14] - 公司交流内容只能是已公开披露信息和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否则应立即公开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7] -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9] -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前应向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报告[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20]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员工培训与信息披露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1] - 公司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和泰机电(00122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8:31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三名,主任委员一名[5] - 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履职与会议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无报告视为不能履职[6]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0] - 会议需一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生效规则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