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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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2 19: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有 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第二届董 ...
和泰机电: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9: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成立。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 之一。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六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 ...
和泰机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2 19: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55 | …… | …… | | --- | ---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 | 议: | 审议: |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产 50%或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三)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 |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和泰机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明龙)
2023-10-12 19:13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姚明龙 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
和泰机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9: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 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 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内审部门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他与组织有利益 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内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 ...
和泰机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9:13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指定一名监事,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监事会印章,并可以要求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或者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 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 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
和泰机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傅建中)
2023-10-12 19:13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59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傅建中先生 为 杭州 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 ...
和泰机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9: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 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
和泰机电: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12 19:1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七节 | 公司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 董 事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 事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和泰机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龙)
2023-10-12 19:11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58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姚明龙先生 为 杭州 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