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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0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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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8-20 21:34
6、以 6 票费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郑州速达 分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 会议决议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1年 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锡元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备案新的《公司章程》,废除原《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该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4、以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 ...
速达股份: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08-20 21:34
景 目 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 5—7 页 您可使用手机"?! 中广 威进入"注册会主 那些业绩 当前位置 (arms//acc.mof.aw.cn) 四、附件 …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10页 (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5 号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2023年度)及其附 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 ...
速达股份: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8-20 21:34
发行相关 -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 - 公司按报送深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发行[1]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事项处理 - 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报告深交所并按规定处理[3]
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5-09 19:09
上市进展 - 郑州捷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获批[1] - 批准文号为证监许可[2023]2697号[1] - 发文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3] 有效期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4-05-06 15:18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Suda Industry Machinery Service Co., Ltd.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 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 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 引致的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4-05-06 15:12
营收与利润 - 2023 -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5,335.11万元、107,625.91万元、82,224.69万元[7] - 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62,392,946.9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2,307,721.44元[22]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2.85 [22] 资产与负债 - 2023 - 2021年各年末母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28,528,379.37元、1,273,823.20元、35,670,029.81元[20] - 2023 - 2021年各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22,441,867.87元、448,622,773.33元、339,316,219.08元[164] - 202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11,655,453.42元[28] 现金流 - 2023 -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分别为70,100,233.0元、37,635,883.2元、9,831,085.6元[24] - 2023 - 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分别为17,876,810.3元、35,702,509元、6,780.2元[24] - 2023 - 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分别为 - 77,988,468.9元、 - 1,785,778元、 - 5,511,621.8元[24] 金融资产与负债处理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三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四类[50]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和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64] - 满足条件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57][59] 会计政策 - 2021年1 - 9月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自10月起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69] -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70]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71][72] 收入确认 - 维修与再制造业务在取得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125] - 备品配件供应管理服务三种模式分别以不同时点确认收入[126] - 流体连接件业务以签收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129]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13%,房产税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52] -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25%、20%、15%,部分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153][154] - 部分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156]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4-05-06 15: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 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2-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葛体武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 构")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 工作,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投资银行部,2008 年加入国信证券,先后负责或参 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主板 IPO、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4-05-06 15: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发行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贵所主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4-05-06 15:08
中倫建師事務所 ZHONG LUN LAW FIR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 [16] A. A. K.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laan • Chengah • Chongchou • Nangzhou • Nangzhou • Nanjing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8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
关于终止对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4-03-19 14:21
上市情况 - 2020 年 6 月 29 日深交所受理郑州速达创业板上市申请[1] - 2021 年 1 月 20 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郑州速达上市审核[3][4] - 公司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5] 股权与业务 - 郑煤机持有郑州速达 29.82%股份[2] - 郑煤机控制的综机公司 2019 年及最近一期维修业务收入与毛利超郑州速达主营业务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