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0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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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20:4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指定联络人属于信息报告义务人[4] 报告情形与标准 - 重大交易部分事项累计达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应报告[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5亿元等应报告[9]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应报告[10] - 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总资产30%应报告[12] - 董事长或总裁无法履职等董监高异常超三个月应报告[12]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变化需报告[15] 报告要求 - 出现规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5] - 重大信息报告书面提供给董秘[16] - 重大信息内部按逐级上报程序进行[18] - 特定时点需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18] - 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进展[19] - 董秘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情[19] 保密与处罚 - 未公开披露信息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1]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罚担责[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通达创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8 20:4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会议规则 - 2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1/2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回避人员不得列席[12]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13]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通达创智: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8 20:4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及其成员的工作,维护公司、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高 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第 1 页 共 5 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 1/2 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 监事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 席。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 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 1 ...
通达创智: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8 20:4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8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70364万元,净额62400.85万元[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657.05万元,其他支出0.12万元,利息收入868.60万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8612.28万元,含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通知存款余额24030.43万元[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7201.34万元,比例为67.08%[15] 项目投资情况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64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2068.32万元,累计投入17014.56万元,投资进度64.45%,本报告期实现效益408.52万元[15][20] -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699.5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7.1万元,累计投入3267.02万元,投资进度48.77%[15]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8500万元,累计投入8500万元,投资进度100%[15] 项目调整情况 - 2023年3月20日调整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8584.66万元调整为28601.29万元[16]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新增注塑家居用品产能5200万套、五金家居用品产能1000万件[16]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调整为2025年10月[16]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由46354.35万元调整为46550万元[16]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利润总额由6707.84万元调整为6724.98万元[16] 资金管理情况 - 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 - 2023年公司可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创智石狮提供不超过264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项目[17] 项目终止情况 - 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本报告期投入36.7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875.47万元[20] - 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等为15006.07万元[21]
通达创智: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2024-08-28 20:41
融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800万股A股,每股25.13元,募资70364万元,净额62400.85万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研发等项目承诺投资6699.51万元,累计投入3267.02万元,占比48.77%[2] 项目调整 - 场地装修、研发软硬件投入减少,研发费用投入增加[6] - 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从2024年9月调至2027年9月[8] - 项目实施地点调整[5] 决策进展 - 调整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9] - 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及延期无异议[10]
通达创智: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20:4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凡本公司及分子公司所有内部审计控制活动,悉依照本管理制度所 规定的体制办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强化公司经营管理、促使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六条 权责单位:内审部为本制度之权责单位,负责本制度规范作业。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七条 内审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审核权限详见《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十 ...
通达创智: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8 20:38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中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2]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经提名、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经董事会批准[4]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9] - 1/2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三种[11]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人员列席[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报董事会[10] - 委员有保密义务,细则经审议通过施行[10][12]
通达创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28 20:38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 公司收购与注销股份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及持股比例限制[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况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21]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2]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为剩余股利政策[23]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27] - 公司合并需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28]
通达创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20:38
委托理财资金 - 应为闲置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2] 投资产品与额度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要安全高、流动性好[3]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5][6]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管理与监督 - 日常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等多项工作[8]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向董事会汇报[9]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应按规定履行内部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3]
通达创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20:3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履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包括现 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外部取证等。 独立董事应主动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和联系。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 第 1 页/共 1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