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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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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年-2026年)
2024-04-26 20:21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章程》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 年-2026 年)》(以下简称"本计 划")。 (2024 年-2026 年)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计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以可着眼于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合理要求、融资成本及环境,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计划与机制, 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二)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并充分听 取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一)公司可采取现 ...
景兴纸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0:21
业绩总结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均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内部控制 - 财务报告资产、收入、利润错报按不同比例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6][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1]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5][16]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无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3]
景兴纸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0:2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无其他职务且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法规要求[1]
景兴纸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20:2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2] - 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相关规定[3] - 变更不影响财务状况等,不追溯调整,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2][5]
景兴纸业: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24 15:49
业绩相关 - 公司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现金补助11,978,361.18元[2] - 补助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19%[2] - 补助预计对2024年度利润总额产生正面影响[4]
景兴纸业: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15 15:38
业绩总结 - 公司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现金补助13,088,330.12元[2] - 补助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1.13%[2] - 补助预计对2024年度利润总额产生正面影响[4]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10 15:43
担保协议 - 公司与弘欣热电续签互保协议,总额度不超30000万元[2] 担保事项 - 2024年4月9日弘欣热电借款4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 公司就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最高4000万元主债权及费用担保[3] 担保余额 - 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28799.40万元,占比5.21%[5]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33344.17万元,占比6.03%[5] -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余额0万元,占比0%[5]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5]
景兴纸业: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16:05
可转债情况 - 2020年8月31日公开发行12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12.8亿元[3]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3月4日至2026年8月30日,初始转股价格3.40元/股[3][5] - 2024年第一季度景兴转债因转股减少1600元(16张),转股470股[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998,566,000元(9,985,660张)[6] 股份变动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变动后数量为137,250,000股,比例11.50%[6] - 2024年第一季度高管锁定股变动后数量为137,250,000股,比例11.50%[6] - 2024年第一季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数量为1,056,725,326股,比例88.50%[6] - 2024年第一季度总股本变动后数量为1,193,975,326股,比例100.00%[6] - 2024年第一季度高管锁定股减少251,775股系前副总经理丁明其履行股份变动规则所致[6] 其他 - 1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3]
景兴纸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1 16:05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8]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5] - 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在选聘文件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5]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6] 续聘与更换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5]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22]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22]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 需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况[2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时应保持关注[21]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需关注[21] - 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 其他规定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形时应当改聘[19]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情节严重时不再聘用[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景兴纸业: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2024-04-01 16:05
股份转让 - 上海景兴拟将艾特克约16.4861%股份(1750万元)转让给景之绿,价格47102290.76元[3] - 价款分两期支付,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14] 公司数据 - 2023年艾特克营收58212343.86元,净利润 -30841517.47元[13] - 截至2023年底,艾特克净资产251463494.46元[12][13] 决策情况 - 2024年4月1日董监事会同意关联交易[18][19]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平合理,可减投资风险[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