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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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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8:38
股权变动 - 镇江市国资委将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致大港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变动[10] - 2024年6月5日,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17] - 2024年6月24日,镇江低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18] - 2024年6月27日,镇江众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市国资委,瀚瑞控股股权划转至镇江产发[18] - 镇江产发通过无偿划转受让瀚瑞控股100%股权,间接控制大港股份49.20%股权[27][34] 公司信息 - 镇江产发成立于2003年12月22日,2024年6月重组设立,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2] - 镇江产发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股东为镇江市国资委,持股100%[13] - 镇江产发营业期限为2003 - 12 - 22至2033 - 12 - 14[13] - 镇江产发主要业务为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等[15] - 镇江产发控制核心企业包括江苏瀚瑞投资控股等多家公司[16] - 镇江产发2021 - 2023年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为120,601.54元[16]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大港股份股份、改变其主营业务计划[29][37] - 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38] - 目前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计划[39] - 目前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计划[40] - 目前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重大变动计划[41] - 目前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计划[42] 合规情况 - 镇江产发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重大民事诉讼仲裁[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镇江产发无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2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超3000万元或高于净资产值5%以上交易[5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超5万元交易[5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无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监高补偿计划及类似安排[5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负责人无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等[58] - 本次收购事项首次披露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59] - 本次收购事项首次披露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59] - 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61] - 收购人具备本次收购的合法主体资格[62] - 收购人在本次收购现阶段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63] - 本次收购方式符合《收购办法》规定,无违法情形[63] 其他承诺 -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控股股东等保持独立,镇江产发出具维护独立性承诺函[46] - 镇江产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49] - 收购完成后无因本次收购新增的关联交易,镇江产发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52]
大港股份: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07-10 18:51
收购情况 - 镇江产发受让市国资委持有的瀚瑞控股100%股权,间接控制大港股份49.20%股权[7][29][45] - 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致收购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超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5][45] - 镇江市国资委与镇江产发于2024年6月21日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37] 公司信息 - 镇江产发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成立于2003年12月22日,股东为镇江市国资委[10] - 镇江产发控制瀚瑞投资、低空产业投资、圌山旅游等公司[14] - 2021 - 2023年镇江产发负债总额均为120,601.54元,所有者权益均为 - 120,601.54元[19] 股权变动 - 2024年4 - 6月收购人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增至300,000.00万元[17][18] - 6月有多笔股权无偿划转并完成工商变更[20] - 无偿划转前瀚瑞控股持有上市公司285,579,110股股份,占总股本49.20%[3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瀚瑞控股9,172,662股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至2027年3月18日[41]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33] 其他 - 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瀚瑞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镇江市国资委[36] - 本次产权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由瀚瑞控股继续享有或承担[39]
大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0 18:51
股权变动 - 2024年6月29日披露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公告[3] - 镇江市国资委将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已完成[4] -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变,瀚瑞控股仍为控股股东,国资委仍为实控人[4] 信息披露 - 镇江产发编制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4]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8 15:55
业绩预测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预计为2,500万元至3,200万元,同比下降67.29%至74.44%[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900万元至3,600万元,同比增长36.04%至68.87%[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为0.0431元/股至0.0551元/股[9] 合并范围变更 - 公司原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年同期净利润7,696.33万元[11] 子公司破产清算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将减少本报告期净利润约770万元[12]
大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2024-06-28 18:53
股权划转 - 镇江市国资委将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2][3] - 无偿划转前瀚瑞控股持股49.20%,划转后镇江产发间接控制49.20%[3][4] - 控股股东仍为瀚瑞控股,实控人仍为镇江市国资委[2][4] 后续进展 - 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将尽快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5] - 无偿划转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6]
大港股份: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24-06-05 16:41
破产清算进展 - 2024年3月22日公司通过中科大港破产清算议案[4] - 2024年5月20日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5] - 2024年6月5日公司收到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6] 后续影响 - 中科大港被接管后公司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7] - 子公司破产清算最终影响以执行和审计结果为准[7]
大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8:1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0日下午2:30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4] - 出席股东及代表13人,代表股份284,925,047股,占比49.0955%[4] 议案表决情况 - 7项议案表决同意284,911,847股,占比99.9954%[6][7][8][9] - 中小股东同意686,2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股份98.1127%[6][7][8][9]
大港股份: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24-05-20 18:18
破产清算进展 - 2024年3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中科大港破产清算议案[4] - 3月23日相关公告发布[4] - 近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5]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关注进展并履行披露义务[6]
大港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8:1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决定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4月27日刊登通知[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2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现场会议于5月20日下午2:30召开[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1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84,925,047股,占比49.0955%[7]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1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84,225,647股,占比48.9750%[7]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2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99,400股,占比0.1205%[8]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284,911,847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54%[11][13][15][17][20] - 《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股数284,911,847股,占比99.9954%,反对股数13,200股,占比0.0046%,弃权股数0股[24] - 出席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股数686,200股,占比98.1127%,反对股数13,200股,占比1.8873%,弃权股数0股[25] - 《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获得通过[26]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27]
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6 15:44
会议基本信息 - 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相关议案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1]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5月20日下午2:30召开[1][2]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0日多个时段进行[1][2][13][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8] 会议其他信息 -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及总议案[4] - 登记地点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77,投票简称为大港投票[12]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