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0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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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7.7%股权的公告
2023-09-08 19:2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77.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审批风险、整合及发展风险、市场经营风险、管理团队及 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未进行业绩承诺的风险、商誉减值风险、公司股价波动的 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六、交易的背景及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为贯彻落实"双 主业"战略,加快环保资源服务主业战略布局,拟与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纳环保")股东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 技")、张建宇、夏荣华、李亚东、向君签署协议,以现金 15,151.50 万元收购新 纳环保合计 77.70%的股权。具体交易比例及交易对价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纳环保 77.70%股权,新纳环保将成为公司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名称 转让比例 交易对价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 ...
大港股份: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3-09-08 19:28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苏亚镇审[2023]0130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0511-84439647 电 话:025-83235002 0511-84447879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 | |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3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资产负债表 | 4-5 | | — | 利润表 | 6 | | — | 现金流量表 | 7 | |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9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0-60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 亚 镇 审 [2023] 0130 号 审 计 报 告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
大港股份: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所涉及的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3-09-08 19:28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所涉及的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第10620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8日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 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9,094,488.56元,同比下降17.24%[11],[16],[23],[1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823,048.46元,同比增长120.19%[1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765,737.81元,同比增长80.81%[11],[10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909.4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24%[1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12640.8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4.58%[1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9782.3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0.19%[16] - 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350.0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13%[17] - 公司园区环保服务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实现营业收入6397.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90%[18] - 公司报告期营业利润12,64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4.58%[21]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3,444,168.18元,同比减少467.56%[21] - 公司投资收益为152,625,052.80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120.30%[26] -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831,437.10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5.38%[26] - 公司投资额在报告期内增长了120.86%,达到188,100,867.92元[37] - 公司主要子公司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96,292,041.51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43] - 镇江固废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6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0.87%[45] - 公司持有江苏金港和上海金港各30%股权,报告期确认的两家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共计4,91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2%[45]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9942.47万元,较上年同期4948.58万元增长[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投资收益为152625.05万元,较上年同期44477.98万元增长[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为126408.32万元,较上年同期28432.95万元增长[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费用为14835.46万元,较上年同期16405.11万元下降[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12981.33万元,较上年同期18246.90万元下降[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销售费用为3194.28万元,较上年同期4354.29万元下降[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管理费用为25829.53万元,较上年同期34113.10万元下降[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息费用为12657.29万元,较上年同期14445.86万元下降[10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每股基本收益为0.17元,较上年同期0.08元增长[104] 业务发展 - 公司核心主业聚焦为集成电路测试以及环保资源服务[19] - 公司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上已取得较多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已申请专利79项[19] - 公司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集成电路测试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上游产业的波动将会直接影响测试服务市场[47] - 公司未来将紧跟半导体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和深入分析市场发展热点和用户需求的变化,持续增加技术创新投入,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增强竞争优势,分散和化解市场风险[47] - 公司将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扩充测试业务产能,持续强化与大客户的深度合作,实现收入最大化[47] -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测试技术上的需求,及时反馈给研发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加大研发投入和相关人才引进,加强与大学科研院等合作,积极推进公司技术的创新,以满足客户的需求[48] 资产结构 - 公司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由上年末的9.01%下降至本报告期末的5.61%,减少了3.40%[27]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比例由上年末的35.02%增加至本报告期末的47.85%,增加了12.83%[30] - 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由上年末的17.17%下降至本报告期末的11.90%,减少了5.27%[31] - 公司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由上年末的5.53%下降至本报告期末的4.03%,减少了1.50%[33] 环保责任 - 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执行多项环保标准[52] - 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废水排放等多项指标[53] - 镇江固废2023年半年度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为101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扬尘税)为3706.20元[56] - 镇江固废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编号为321102(X)-2021-005-M[55]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58] - 镇江固废按照环评报告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备案[57]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有多次变动[49]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大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8 16:5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 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因而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 岳修峰 牛丹 解清杰 周洪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公告 [2022]2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 ...
大港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8 16:5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通过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 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争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 的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 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 ...
大港股份: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8 16:5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 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 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及正 在筹划、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证券 时报》及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fo.com.cn)正式披露。 第 ...
大港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6:56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载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同时刊载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在公司 11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靖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 ...
大港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8 16:56
(2023年8月修订)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本公 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江 ...
大港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8 16:5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2023 年期初占用 | 2023 年上半年占 | 2023 年上半年 | 2023 | 年上半年偿 | 2023 年 6 | 月期末 |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的利 | | | | | 占用形成原因 | | | | | 联关系 | 科目 | 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息(如有)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 无 | | | | | | | | | | | | | 企业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 无 | | | | | | | | | | | | | 属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