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002077)

搜索文档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清杰)
2025-04-25 17:1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高管薪酬及董事津贴发放情况[4] - 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研究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事宜[4] - 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4] - 2024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5] 财务相关 - 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22万元[12] - 独立董事确定收入确认等为年度关键审计事项[7] 人事变动 - 2024年增补安明亮为非独立董事,后选举其为董事长[18][19] - 2024年聘任王栋彬、李维波等人为公司高管[18][19] - 2024年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成员共7人[19] 审计机构变更 - 2024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苏亚金诚,后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16]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21]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娣)
2025-04-25 17:1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何娣) 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 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娣,女,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教授。曾任江 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江苏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教师、院长助理,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镇江 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洪兵)
2025-04-25 17:1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周洪兵) 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洪兵,男,1973年8月出生,法律硕士。曾先后于江苏省溧阳市人民 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为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1 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 次,其中现场出席5次,通讯参加3次;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现场出席4次,上述 会议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2025-04-25 17:1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华) 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华,女,1964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副教授。曾任江 苏大学教师、会计系副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副教授,上海电驱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和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岳修峰-已离任)
2025-04-25 17:1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岳修峰) 本人曾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 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 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2024年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岳修峰,男,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镇江大东造纸厂、镇江市审计事务所,现任 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党支部书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28日, 因任期届满,不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5 16: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 ...
大港股份(00207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6:4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根据在任独立董事周洪兵先生、解清杰先生、何娣女士、张华女士提交的《独立 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四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洪兵先生、解清杰先生、何娣女士、张华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5 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 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5 16:4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依法运作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 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出席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等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25 16:46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 计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 2025 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52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 接受劳务不超过 55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 2 万元。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98.63 万元,总额未超过审批额度。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联董事安明亮、薛琴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类别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