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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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002110)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 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等。 本制度所称"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 报告、传递、编制、审议或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正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 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一旦出现泄露,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其 1 公告,公司不予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三钢闽光(00211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 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 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 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公司可持续发展职责,评估 公司可持续 ...
三钢闽光(0021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2026-03-24 17: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 间的有效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 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
三钢闽光(0021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修订)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出具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之 外的其他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
三钢闽光(002110) - 内部问责制度(2026年制定)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树立"有权必有责、履职要尽责、失职要问责" 的理念,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上市公 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机制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3]1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
三钢闽光(0021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要求披露 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
三钢闽光(002110) - 关于修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6-03-24 17:31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0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 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
三钢闽光(002110) - 社会责任制度(2026年制定)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落实科学 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 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
三钢闽光(0021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制定)
2026-03-24 17: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公平、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钢闽 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 ...
三钢闽光(002110) - 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2026-03-24 17:30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0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 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 --- | --- | |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