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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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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周伟良
2024-04-25 19:49
本人周伟良,于 2016 年 5 月起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能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 是 | 否 |  | | | 要社会关系; | |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 | 是 | 否 |  | |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 | 是 | 否 |  | | |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
宏达高科: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敏华)
2024-04-25 19:49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张敏华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 提名人与张敏华无利害关系[1] - 张敏华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3] - 张敏华无不良情况且任职合规[5][6] - 张敏华承诺履职尽责[6][7]
宏达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49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报告的836人[1]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收入18.40亿[1] - 2023年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1]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5月会议通过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5] 审计结果 - 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3]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7][8]
宏达高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9:49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四次会议[3]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及报告[3][4][5] 审计与资金管理 -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7] - 公司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规模不超5亿可滚动使用[8]
宏达高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9:49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周伟良、平衡、高琪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评估意见发布于2024年4月24日[2]
宏达高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5 19:4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平衡)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 2023 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现将 2023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有关会议 情况如下表所列: | 应出席董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 | | 是否连续 | | --- | --- | --- | --- | --- | --- | | 事会会议 | 现场出席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两次未亲 | | 次数 | | | | | 自出席 | | 5 | 4 ...
宏达高科: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7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6,762,528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6,762,528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4]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25] 股份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可1/2多数通过提名候选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推荐[53][54] - 监事会可1/2多数通过提名候选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推荐[54] - 候选董事或监事须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2以上票数方可当选[55] 利润分配与报告披露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9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96][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2][10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6]
宏达高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5 19:49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目前已届 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和《关于 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 据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沈国甫先生、毛志林先生、沈珺先生、许建舟先生、顾伟 锋先生、王凤娟女士 6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 1);经公司董会提名,提名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 3 人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其中,张敏华女士是会 计专业人士,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候选人资格审 ...
宏达高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9:4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1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 ...
宏达高科: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敏华)
2024-04-25 19:49
证券代码: 002144 证券简称: 宏达高科 提名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敏华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