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达高科(002144)
icon
搜索文档
宏达高科(00214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22:4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于斌、陈相瑜、张敏华进行独立性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宏达高科(0021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4-25 22:42
审计工作规程 - 公司需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 汇报与协商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情况[5] - 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5] 报表审阅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7] - 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7] 报告提交与审核 - 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相关情况[7]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7]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决决议及会计师事务所总结报告[9]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情况需经相关程序[9]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1]
宏达高科(002144)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04-25 22:42
制度实施 - 规定适用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 保密义务 -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将其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2][3] 信息披露 - 董事、监事等应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履行报告和事项流程[3] 外部要求处理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3]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泄密应通知公司,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公告[4]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责[4]
宏达高科(0021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5 22:42
制度目的 - 加强年报信息披露问责,提高披露质量和透明度[1] 责任适用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2] 重大差错情形 - 包括会计差错更正、虚假记载等[1] 责任追究 - 遵循客观公正等五项原则[2][3] - 处分形式有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等[3] - 失职可能被提请股东会免除职务[3] - 致差错会被通报,相关股东等或被提议更换[3]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5]
宏达高科(002144)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伟良)
2025-04-25 22:42
公司治理 - 2024 年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2]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4 月 24 日召开,3 人全参加[3] 决策审核 - 独立董事对《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出具同意审核意见[3][4] 人员变动 - 2024 年 5 月 28 日后,该独立董事不再任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
宏达高科(002144)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高琪)
2025-04-25 22:42
会议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2] - 2024年4月24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现场召开[3] 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对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多次现场考察公司[2][5] - 监督公司治理等,审查董监高薪酬方案[6][7] 人员变动 - 2024年5月28日后独立董事不再任下一届董事[10]
宏达高科(0021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5 22:42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 ...
宏达高科(002144)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22:4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法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宏达高科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宏达高科(002144)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斌)
2025-04-25 22:42
| 应出席董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 | | | 是否连续 | | --- | --- | --- | --- | --- | --- | --- | | 事会会议 | 现场出席 |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两次未亲 | | 次数 | | | | | | 自出席 | | 4 | | 2 | 2 | 0 | 0 | 否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于斌)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 2024 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的相关会议,并进行 了表决。现将 2024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 ...
宏达高科(0021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5 22:4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备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应在5个交易日内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核实后向深交所、浙江证监局报备[11] - 相关主体填写登记表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信息按要求登记,公司一事一记[13]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报送深交所,事项变化补充提交档案[14] - 信息公开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将档案报送浙江证监局备案[14]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5] - 董事会核查信息真实性,董秘负责登记入档和备案[16] - 公司与知情人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16]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9] - 董事等确保特定自然人不违规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起施行[22][23]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填报获取方式等[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