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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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9:4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1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 ...
宏达高科: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敏华)
2024-04-25 19:49
证券代码: 002144 证券简称: 宏达高科 提名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敏华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 ...
宏达高科: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9:44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 较好地完成公司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 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增长5.2%,国民消费在波 动中逐步恢复,就业和物价保持平稳,基本实现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 目标。但从全球局势看,俄乌冲突带来的地区政治局势紧张并未缓解,中东战 火重燃,红海通道一直受阻,美债利息一直处于高位,降息预期一直未能落地, 全球经济形式不容乐观。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全体宏达同仁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抓住市场机会,开源节流并举,提质增效兼顾,外部市场拓展,内部效能 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3,518.33万元,较上年下降7.63%,本期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5.30万元,较上年上升3.22%。 2023年,公司在保持在国内自主和合资汽车品牌的份额的同时,大力拓展 中高端汽车内饰面料进口替代市场,发力仿麂皮面料等高附加值面料产 ...
宏达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4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 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 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位,实到董事 9 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过现场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 1 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以 2 ...
宏达高科: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4-03-21 16:37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24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富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富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具体批复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网站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17/c7468902/content.shtml。 富特科技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 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及部分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050,626股, 持股比例为3.6639%。公司目前将对富特科技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来自富特科技的分红(若有)计入 投资收益外,其公允价值变 ...
关于对金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13 07:10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你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 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4年3月1日 关于对金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金小红: 你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你配偶肖菁于2024年2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8,850 元;2024年2月27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9,200元。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20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0217800000 名 称 关于对金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打印】 ...
关于对宏达高科的监管函
2024-03-12 20:33
交易情况 - 2024年2月26日买入宏达高科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8850元[1] - 2024年2月27日卖出宏达高科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9200元[1] 交易性质 - 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1]
宏达高科:关于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3-12 20:17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相关情况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股数(股) 成交均价(元) 交易金额(元) 20240226 买入 1000 8.85 8850 20240227 卖出 1000 9.20 9200 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 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350 元已由公司收回。 2、经副总经理金小红先生确认,其事前对该短线交易情况 ...
宏达高科: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7 16:53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333004359,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 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3 年度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 对 2023 年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未来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
宏达高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1-28 16:24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国甫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21 年 7 月 29 日,沈国甫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0,000,000 股无限 售股份(部分股份高管锁定)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本 次质押融资用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3 年 11 月 27 日,控股股东沈国甫先生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国甫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41,294,39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36%。本次解除质押后,沈国甫先生持有的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