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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0022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 据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 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外担 保必须按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包括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所 ...
大东南(002263) -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半年度结束后, 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 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 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高管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 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定期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个 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所负有 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规定,并 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大东南(00226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28 日修订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 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浙江省证券委员会于 2000 年 1 月 8 日以浙证委[1999]102 号《关 于设立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000720085639T。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400 万股。于 2008 年 7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 ...
大东南(0022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逐步建立符合现 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 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 酬并享受福利待遇。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均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 虽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在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任职,但并非专职为公司服务 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享受福利待遇,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 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 利益。 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薪酬方案 第一节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是指董事、高管人员为公司工作而 ...
大东南(0022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 ...
大东南(0022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所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 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浙江大东 ...
大东南(00226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6:28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设秘书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
大东南(0022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 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 ...
大东南(00226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6:2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
大东南(00226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6:1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6.3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6%[18]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6%至6.37亿元[35][37] - 营业总收入从646.11百万元降至636.66百万元,下降1.5%[107] - 营业收入为9934.02万元,同比下降11.6%(上期为1.12亿元)[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4.01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51.8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1.2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59%[18] - 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151.81%至794万元[36] - 净利润从亏损153.25百万元转为盈利79.40百万元,扭亏为盈[10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4.01万元,相比上期净亏损1532.5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10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42元/股,同比增长151.22%[18] - 基本每股收益0.0042元,相比上期-0.0082元实现增长[1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62.80万元人民币[22]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94%至5.49亿元[35] - 营业成本从577.08百万元降至548.57百万元,下降4.9%[108] - 营业成本为8998.60万元,同比下降23.3%(上期为1.17亿元)[111] - 研发费用从305.86百万元降至265.85百万元,下降13.1%[108] - 研发投入336.74万元,同比下降9.9%(上期为373.92万元)[112] - 财务费用为-439.35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441.95万元大幅超过利息支出[112] - 信用减值损失-197.15万元,同比转负(上期为8089.28万元收益)[112] - 资产减值损失达1611万元占利润总额113.53%[4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7.0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84%[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恶化59.84%至-3777万元[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77.00万元,同比恶化59.8%(上期为-2362.95万元)[115]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6.17亿元,同比下降3.5%(上期为6.39亿元)[1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转负至-1.45亿元[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4.80亿元,同比增长60%(上期为3.00亿元)[1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2456亿元,对比期17,077,481.19元[1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56亿元,对比期2.8292亿元[1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465.06万元,对比期1.7258亿元[1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61.67万元,对比期-1.1766亿元[1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691亿元,对比期8.6466亿元[116]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7.23万元,对比期6940.72万元[117]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02万元,对比期3.0781亿元[118]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万元,对比期-1.0141亿元[118]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202亿元,对比期3.3664亿元[118]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09个百分点至38.29%[41] - 短期借款新增541万元[4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1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96亿元人民币略有增加[9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15亿元人民币有所增长[99] - 存货期末余额为2.7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75亿元人民币基本持平[99]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1.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1.79亿元人民币有所减少[100] - 资产总计期末为29.0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9.47亿元人民币略有下降[100]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49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8137万元人民币大幅减少[100]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933万元人民币,较期初2447万元人民币有所下降[100] - 公司总负债从1433.09百万元增至1919.21百万元,增长33.9%[101] - 流动负债从987.65百万元增至1446.80百万元,增长46.5%[101] - 递延收益从445.44百万元增至472.42百万元,增长6.1%[101] - 未分配利润从33.86百万元降至25.92百万元,下降23.5%[101] - 货币资金从497.58百万元降至448.94百万元,下降9.8%[103] - 其他应收款从200.98百万元增至246.00百万元,增长22.4%[104] 业务和产品表现 - 公司专注于CPP膜、BOPET膜、BOPP电容膜和光学级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5] - CPP薄膜年产能2.2万吨[28] - BOPET薄膜年产能9万吨[28] - BOPP电容膜年产能1.5万吨[28] - 光学级薄膜年产能5万吨[28] - 子公司宁波万象和杭州高科PETG收缩膜产销量均实现增长[27] - BOPET膜收入增长7.61%至2.13亿元[37] - 光学膜毛利率显著提升9.98个百分点至1.90%[38] - 公司BOPET薄膜位居同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属行业领先[32] - 公司CPP薄膜产品处于国内行业领先,系细分领域头部企业[32] - 公司电容膜系国家单项冠军,属国际先进水平[32]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宁波万象子公司注册资本4.26亿元,总资产8.63亿元,净资产8.18亿元,营业收入2.34亿元,营业利润4488.79万元,净利润3899.43万元[49] - 杭州高科子公司注册资本8789.20万元,总资产11.66亿元,净资产9.30亿元,营业收入3.07亿元,营业利润2157.97万元,净利润2104.80万元[49] - 浙江万象子公司注册资本2785.34万元,总资产1.88亿元,净资产1.38亿元,营业收入6384.15万元,营业利润783.44万元,净利润783.39万元[5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第一大股东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91%,持股数量为524,158,020股[88] - 股东刘鑫持股比例为1.33%,持股数量为24,993,786股,报告期内增持24,993,786股[88] - 股东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持股比例为0.54%,持股数量为10,153,113股,报告期内增持8,388,549股[88] - 股东中国包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0.47%,持股数量为8,798,350股,其中8,798,320股处于冻结状态[8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1,004户[88]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0%[86] -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878,345,1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0.00%[86] - 公司股份总数1,878,360,100股,报告期内无变动[87] - 诸暨市水务集团持有公司5.24亿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最大[89] - 股东刘鑫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162.23万股公司股份[90]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89] 所有者权益和资本结构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29%[18] - 公司股本为1,878,360,100.00元[123] - 资本公积为812,374,431.53元[123] - 盈余公积为38,399,777.39元[123] - 未分配利润为7,599,727.53元[1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36,734,036.45元[12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减少15,325,120.70元[1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15,325,120.70元[123]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725,393.17元[124]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21,408,915.75元[124]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721,408,915.75元[124] - 2025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2,510,275,155.12元[127]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5,537,820.20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相同金额[127] - 2025年半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04,737,334.92元,较期初下降0.22%[128] - 2024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2,445,422,515.88元[130]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57,254,032.09元,推动未分配利润增长[131] - 2024年半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02,676,547.97元,较期初增长2.34%[132]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1,878,360,100.00元[127][131] -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915,816,224.96元[127][131] - 盈余公积保持稳定为38,399,777.39元[127][13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8,360,100.00元,总股本为1,878,360,100股[134] 公司治理和运营 -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万象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评审[27] - 公司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共51项[3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7] - 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58] -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65] - 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7]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信额度[8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重大担保及委托理财等业务[72][79][80] - 公司于2008年7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45,050,232股[133] - 公司属塑料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塑料薄膜和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135] - 母公司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诸暨市财政局[135] -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期为2025年08月28日[136] - 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141]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聚酯薄膜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可能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51] - 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供需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存在剧烈波动风险[51] - 生产涉及高温自动化设备,存在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51] 会计政策和披露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金额门槛设定为大于等于500万元[144] - 重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金额门槛设定为大于等于50万元[144] - 本期重要应收款项核销金额门槛设定为大于等于100万元[144]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金额门槛设定为大于等于100万元[144] - 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时一揽子交易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最终转入当期损益[151]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51] - 共同经营中公司按份额确认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157] - 外币报表折算汇兑差额除资本化部分外计入当期损益[158] - 金融资产分类为摊余成本公允价值计量其他综合收益或当期损益三类[161] - 金融负债可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当期损益以消除会计错配[163] - 摊余成本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息计入损益[166] - 公允价值计量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损失转入损益[169] - 公允价值计量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损失转入留存收益[17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工具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73]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包括合同权利终止、风险报酬几乎全部转移或未保留控制权[179]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损益计算基于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之和的差额[180][181]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并计算终止部分损益[181]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3]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优先采用活跃市场报价,次选估值技术可观察输入值[184] - 金融工具减值测试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考虑违约风险概率加权[185][186] - 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准备[186]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标准通常为逾期超过30日[186] - 应收票据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87][189] - 应收账款除单项计提外按账龄组合参考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90] - 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需基于客观证据[193] - 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193] - 合同资产按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 同一合同下与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194] - 存货分类包含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7类[195] - 存货初始计量按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及其他达到当前状态支出[195]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196]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97] -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198] - 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99] - 持有待售资产划分标准为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收回账面价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