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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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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2:54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 ...
中电兴发: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22:54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030号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电兴发公司)2024 年度财务 ...
中电兴发: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4-25 22:54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真:0553-5772865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说明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结合工作需要,汪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汪 宇先生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000 股。 汪宇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汪宇先生在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 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汪宇先生在任职董 ...
中电兴发:监事会对内控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25 22:5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中电兴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2: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223,796.21万元,同比降7.33%[4] - 2023年度营业利润-63,857.31万元,同比增32.32%[4] - 2023年度净利润-61,644.35万元,同比增30.26%[4] 未来展望 - 2024 - 2026年制定股东回报规划[12]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不超150,890万元[8] - 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10] -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11]
中电兴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2:5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公司股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 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 ...
中电兴发: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3-27 17:17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3月25 - 27日收盘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 经营与信息 - 公司经营正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3][4] 未来影响 - 公司业务未来或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6]
中电兴发: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3-14 17:19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0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12 日、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3 月 1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 行业周期、 ...
中电兴发: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3-12 18:32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0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
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的公告
2024-03-12 18:07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洪桂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瞿洪桂先生未进行股份减持,其本次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瞿洪桂先生仍持有公司71,542,5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67%。 二、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0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及后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