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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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鑫龙(002298)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委员当选规则 - 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6] 会议召开规定 - 召开前十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中电鑫龙(00229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权限 - 对单笔500万人民币以下对外项目投资可审批方案[6]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需至少四票(含四票)同意通过[10] - 战略发展中心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董事、高管列席[10]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13]
中电鑫龙(00229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需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6]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上报董事会[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中电鑫龙(0022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8] 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超出计划额度10%以内(含)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超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13] - 实际投资额超出预算5%以内(含)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5%-10%(含)由董事会批准,超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3] 资金管理与期限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4] - 超过前次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投资项目个数[6]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9]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第十八条履行程序[25]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25]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25] 资金用途与使用顺序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情形[23]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23] 资金归还与公告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公告[17] 资金检查与报告 - 总经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季度末书面报告[27] - 董事会在年度股东会和定期报告中报告资金使用情况[27] - 公司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鉴证[2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1]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审计[3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使用、批准及项目进度等情况[33] - 其他资金相关信息以临时报告形式公告[3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中电鑫龙(0022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6] 财务审计与审议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4]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被强制过户风险时需关注信息披露[17][27]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8]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2] 人员报告义务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书面报告董事会[2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25] 信息披露事务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6]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27] 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并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8]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需说明原因和意见[29] 报告编制与报送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分工、审计、审议等程序后上报深交所、安徽证监局并公告[31] 临时报告披露流程 - 对外披露临时报告需经部门报告、合规审查、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证券部报送披露[32][33] 信息保密 - 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5] 信息发布规范 - 董事等人员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公司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披露信息[36] 股东配合义务 - 公司股东等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并在披露前保密[36] 数据咨询处理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对政府部门数据咨询应先咨询董事会秘书[37] 新闻稿审核 - 重大事件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消息,新闻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稿[38] 报告更正 - 公司前期定期报告有误应及时更正披露,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38] 澄清公告 - 公共传媒消息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38]
中电鑫龙(0022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 需大专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 相关人员聘任解聘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职责代行与记录保存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5] 办法执行与解释 - 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 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中电鑫龙(00229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对外投资管理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经营运作[4] - 投资部拟订方案和报告,按规定报批[8]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建立统一文化和健全治理结构[10] - 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财务人员聘任报公司批准[11] - 经营和投资服从公司战略布局[13] -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15] - 审计部门可进行审计监督[16] 参股公司管理 - 管理强度依权益比例等因素确定[18] - 收取品牌使用费并监督使用[19] - 委派人员考核及薪酬规定[20] - 项目和投资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20] -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20] - 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20] - 季度末资料报投资部备案[20] - 公司可检查监督财务情况[20] 其他 - 委派人员贯彻情况纳入考核[22] - 办法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23]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中电鑫龙(0022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0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 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资 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简称 IRM)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 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中电鑫龙(002298)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21:02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 ...
中电鑫龙(002298) - 关于子公司债务豁免的公告
2025-11-27 21:0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66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豁免的概述 二、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2019 年,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 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参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 智慧国土项目(简称"祥符项目")和河南省夏邑县智慧国土项目(简称"夏邑 项目"),祥符项目是北京中电兴发通过控股子公司开封云聚锦尚数据管理有限 公司(简称"云聚公司")与河南锦尚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简称"锦尚公司") 签订了《祥符区土地后备资源投资开发项目》合同,夏邑项目是北京中电兴发和 锦尚公司签订了《夏邑县后备资源全流程投资开发项目》合同,北京中电兴发完 成了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已完成指标验收并通过土地指标交易 取得了收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祥符项目北京中电兴发控股子公司云聚公 司收到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祥符项目累计回款 10,700.0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