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0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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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00231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 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但在补选出的 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 委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细则规定补选。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
ST亚联(0023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亚联发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分工及任 免程序,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程序和参加人员,公司资金、资产运用, 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报告制度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构成。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
ST亚联(00231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 ...
ST亚联(0023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 列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
ST亚联(002316)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内部审计及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包括各内部机构(含分支机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 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接受审计,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如实 汇报情况。 ...
ST亚联(002316)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延喜)
2025-07-11 20:01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延喜为吉林亚联 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 ...
ST亚联(002316)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傅荣)
2025-07-11 20:01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傅荣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