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0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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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可随时通知[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8][9]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可举手表决,否则书面表决[14]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殊规定从其规定[15]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事项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应提前通知并提供材料,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1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明确信息,有委托原则限制[1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非现场会议计算出席人数有规定[1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董事需签字确认[17]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通知等内容[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20]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0]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规则与后续国家法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20]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ST亚联(00231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类人员和机构[3][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6] - 内幕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7] - 信息披露文件应按规定编制、报送,采用中文文本[8] - 重大信息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时间不得先于符合条件媒体[8]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平台发布并供查阅[9] 披露时间规定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7][18]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8]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2] - 公司发生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2]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秘负责组织协调[30]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由中国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44] - 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由中国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45] - 董事等对定期报告前后态度不一致可能被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45] - 公司内部违规人员可处2000元至20000元罚款[4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8]
ST亚联(00231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不得通过垫支等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5] 监督审计 - 财务部定期检查、内部审计部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注册会计师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8] 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9] - 发生资金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9] 责任处罚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影响处分责任人[12]
ST亚联(0023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人 - 董事长为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5] 档案填写与报送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人员确认[7] - 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常波动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股东等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记载各环节进展情况,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0] 自查与处理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12]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并追究责任,二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13] 档案时间要求 -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5]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获悉信息二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秘书处备案[16] 违规处理 - 财务人员提供财务数据应第一时间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9]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至吉林证监局[20] 追责权利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ST亚联(0023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符合法规及章程,需具独立法人资格[2][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履行组织等职责[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6] 选聘程序与聘期 - 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环节[8] - 聘期一年可续聘,不得转包分包[9] 人员限制与改聘规定 - 审计人员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10] - 改聘应在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0]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并审核[12] - 拟改聘需详细披露变更原因[13] 制度相关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并处理违规[1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8]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17]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9] 内部审计机构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11] 其他规定 - 事项提交董事会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7]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60日内补选[5] - 公司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9] - 细则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前3日通知委员[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列席与记录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可邀其他人员[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3] 职责与方案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董事方案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管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披露[6]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随时召开并免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采用书面表决,过半数出席委员同意可举手表决[10] 战略委员会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可邀相关人员[10]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1] 细则生效修改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4]
ST亚联(00231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2]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1] 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监管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6] 其他规定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0] - 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24]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1]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并免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列席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可邀他人[12]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