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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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公告
2024-01-30 18:27
投资与财务 - 2023年3月以2260万元投资洛阳大生新能源4%股权[2] - 2024年1月以15000万元投资洛阳联创锂能10%股权[3] 股票发行 - 发行数量不低于183823530股且不超过189301470股[9] -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2.72元/股[9] - 乙方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且不超过51490万元[10] 协议与会议 - 2024年1月29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4] - 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13]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赵继增,构成关联交易[14]
北京利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8:27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0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 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 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 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继增先生、赵伟 先生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调减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08 17:58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君致法字 号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 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 ...
北京利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8 17:56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0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召 集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 ...
北京利尔: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28 17:07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6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大信发来的《关于变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18 年起 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参与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 ...
北京利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16:2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贵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报送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1153 号)同意注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 会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和规定,发行人自报送注册稿文件之日(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 ...
北京利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16:20
发行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深交所审核,4月22日报送注册稿,5月23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1] - 公司将在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无利润分配等未实施完毕情形[10] 人员变更 -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离职,签字会计师拟变更为索保国、肖秋雨[1] - 原签字律师司瑞离职,签字律师拟变更为韦炽卿、孙赓[5] 审计情况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 -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2023年6月1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同济堂审计未勤勉尽责受行政处罚[9] - 2023年2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ST金洲项目立案,尚未结案[9] - 经办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未参与受罚审计业务,会后未受处罚[9] 公司状况 - 发行人未进行盈利预测,无重大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9] - 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情形[10] - 公司未发生影响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10] - 公司业务、资产等独立性未发生变化[10] - 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无限制性障碍[10] -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事项[10]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影响发行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10] - 公司不存在媒体质疑报道影响发行的事项[10] - 2023年4月22日至承诺函签署日公司无影响发行上市重大事项[11]
北京利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7 16:20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的申请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 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3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签字会计师变更、签字 律师变更等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 ...
北京利尔: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16:20
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贵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报送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1153 号)同意注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监 管要求和规定,发行人自报送注册稿文件之日(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本承诺 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 ...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16:17
股票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深交所审核,4月22日报送注册稿,5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 - 公司将在批复、股东大会决议和财务数据有效期内发行[11] 人员变更 -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离职,签字会计师拟变更为索保国、肖秋雨[1][2][3] - 原签字律师司瑞离职,签字律师拟变更为韦炽卿、孙赓[5][6] 财务审计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 -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合规情况 - 公司未出现影响发行新股情形[9]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9] - 发行人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9] - 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等公司架构变化[9] - 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变更[9] - 发行人未进行盈利预测[10] - 发行人及其董事长等无重大诉讼等潜在纠纷[10] - 发行人无大股东占用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情形[10] - 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10] - 发行人业务等独立性未变[10] - 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无限制性障碍[10] - 发行人无违反信息披露要求事项[10] - 发行时公司无利润分配等未实施完毕及回购股份期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形[11] 事务所情况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2016 - 2018年同济堂财务报表审计未勤勉尽责,于2023年6月12日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9]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金洲重组项目及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被立案,目前未结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