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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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15 20:17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开临时会议[3]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不受此限[4]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同意[3] 会议审议 - 七类事项应经会议讨论审议并过半数同意[3][4]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4][5]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通报运营承担费用[5] - 出席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6]
北京利尔(002392)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15 20:17
印章管理 - 适用公司及子公司有法律效力的印章[2] - 印章刻制由综合办公室归口办理[5] - 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8] 用章流程 - 公章等经OA审批流程用章[11] - 严禁在空白合同等加盖印章[12] 异常处理 - 废止或遗失印章由专管人员申请处理[17] - 审计部不定期检查印章[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生效[21]
北京利尔(00239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15 20:17
审计部设置 - 审计部设部长一名,配备专职和兼职审计人员[4] - 审计部负责人应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4] -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6] - 审计人员外勤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16] - 被审计对象收到报告7个工作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7] - 审计部收到意见3个工作日内审核修改报告[17]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17]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8] - 审计机构职责包括编制计划等[10] 审计报告与档案 - 审计结束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和决定[20] - 报告应说明目的等内容[22] - 建立报告和决定审核制度[23] - 报告和决定经批准后下发[24] - 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办法[22] - 档案包括多种资料[22][23] - 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23]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拒绝提供资料等责令改正,严重的报请处理[25] - 拒不执行审计结论责令改正,不改的报请处理[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发布之日起施行[27]
北京利尔(00239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10-15 20:17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5]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资助,对关联参股公司有特定要求[6] 执行与管理 - 主办部门为财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8] - 应与被资助对象签协议并按规定披露信息[7][10] 风险控制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违规追责[10][12]
北京利尔(00239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5 20:17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中选择。公司在其他公 共传媒(包括公司内部局域网或其他内部刊物)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 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
北京利尔(0023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5 20:17
对外投资决策 - 决策机构为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权限按《公司章程》规定[4] - 投资项目提交审议前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4] 部门职责 - 投资发展部负责可行性研究、评估及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6][9] - 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7] 投资实施 - 确定方案考虑现金流量、投资风险等选最优[9] - 方案变更须经原审批程序审查批准[9]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须经评估[9] 监督管理 - 投资发展部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权[1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7]
北京利尔(00239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5 20:17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责任与防范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8]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总裁是第二责任人[8]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11] - 发现侵占应冻结股份,无法清偿申请变现偿债[11][13]
北京利尔(002392)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0-15 20:17
内控制度建设 - 公司内控制度应在多层面作出安排[4] - 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应考虑基本要素[4] - 内部控制通常涵盖营运环节[7] 子公司管理 -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内控制度并管理控制[11] - 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评价[13] 关联交易控制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4]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14] - 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14]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14]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15]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2] 资金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1]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22]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22][23] 对外担保与投资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18]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26] - 对外担保明确审批权限及责任追究机制[26] - 重大投资项目专门机构研究评估并监督执行[26] - 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制定严格决策、报告和监控措施[27] 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30] - 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1] 审计监督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监督检查[3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有六项主要职责[33] - 内部审计机构有五项主要职责,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34] 自查与评价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3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两类事项检查一次[3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七方面内容[3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资料保存与责任追究 -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39] - 相关人员失职致内控重大问题,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9]
北京利尔(0023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15 20:17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管理定期报告等信息[2]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时期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报送信息需审批,将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4] 信息保密与追责 - 提醒外部人员保密,禁止利用信息买卖证券[4] - 信息泄露应报告公告,违规致损依法追责[5]
北京利尔(00239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15 20:1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则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使用募集资金超计划进度,额度在30%内(含)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超30%由董事会批准[10] - 实际投资额超出预算30%内(含)由总裁办公会批准,30%-50%(含)由董事会批准,超50%报股东会批准[10]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超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3] 募集资金使用流程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可使用[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六个月内实施[13] - 募投项目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3] 监督检查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4] - 募投项目年度资金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6] 资金管理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符合四项条件[16] 超募资金与项目地点 - 超募资金按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8][19]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2]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用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22] 其他 - 公司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 - 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30]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执行[2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