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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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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6年1月制定)
2026-01-15 16:16
市值管理策略 - 核心目标是推动市值与内在价值一致并实现价值和财富增长[4] - 董事会制定总体战略并监督落实[7] - 证券事务部统筹协调并监测指标[9] 市值管理方式 - 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反映投资价值[11] 股价预警与措施 - 设定股价短期大幅下跌预警情形[14] - 出现情形时及时分析并稳定股价[14]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2]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等人员[2] - 信息指对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信息[2] 信息报送管理 - 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 - 向政府部门报送资料时间不早于业绩预告披露时间[5] - 对外报送信息需多层审核批准[5] 保密与责任 - 董事和高管等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由证券事务部保管10年[6] - 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 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损应担责[9]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1] - 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获股东会批准[14] 董事会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300 - 3000万元(且符合相应净资产占比)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4] - 已执行协议条款无重大变化定期披露,有变化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可预计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18]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9] 豁免与审计 - 因公开招标等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四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义务[19][20] - 审计与合规部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审计并汇报[22]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公司于2026年1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 工作内容与方式 - 工作内容涉及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沟通等多领域[6] - 应多渠道开展工作,及时清除沟通障碍[7]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在规定网站和报纸刊登公告和需披露信息[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8] 责任人与档案管理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管[10] - 活动记录记入档案,参照深交所规定管理[11]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8]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8][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董事会会议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24]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4]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8]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办法目的与适用人员 - 制定办法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办法适用于公司董高监等相关人员[4] 年报差错与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含会计更正等[2] - 追究责任人责任情形有违法违规等[4][5] 处理情形与形式 - 从重处理情形有情节恶劣等[5] - 从轻处理情形有阻止不良后果等[8]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9] 处罚决定与办法生效 - 符合第八条董事会作处罚决定,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作决定[10]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2]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立即披露[9] 信息披露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受限需披露[10] - 公司应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信息[11] - 上市未盈利公司应披露未盈利成因及影响[1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管理[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16] - 子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17]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有各自披露程序[23]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有相应程序[23]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罚[29] - 违规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担责[29]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的顾问等,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0]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理层 人员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力生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 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经理层作出决定。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经理层不能决 策,确保党委会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得到有效发挥。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委托一 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临时会 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董事长提议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五条 出席人员半数以上参加方能召开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16: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 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报告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有可能接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 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的办法。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
力生制药(002393)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1-15 16:15
会议时间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月2日下午3:30开始[1]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6日[2]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至1月30日特定时段[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93,投票简称为力生投票[1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月2日特定时段[1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月2日9:15 - 15:00[12] 会议相关 - 会议审议4项提案及总议案[4]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2][9] - 登记方式有现场、传真、信函,地点在公司证券事务部[5][6]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