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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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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5 17:00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330,325,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2元(含税)[2] - 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为39,639,012元[2] 派息计算 - 按除权前总股本333,486,800股计算,每10股派息(含税)为1.188623元[2] - 每股派息(含税)为0.118862元[3][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7]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5月22日[10] 其他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8] - 委托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划入资金账户[9] - 咨询电话为0951—5070380、0951 - 5673796[11]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14 19:00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表共654人,代表股份106,059,460股,占比32.1076%[10] - 现场参会2人,代表股份98,375,654股,占比29.7815%[10] - 网络投票652人,代表股份7,683,806股,占比2.3261%[10] 提案审议 - 审议11项提案,1 - 9为普通决议,10、11为特别表决[1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占比97.3092%[13]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股数占比96.8622%[16] 中小投资者意见 - 《利润分配及分红规划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62.1996%[18]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61.8938%[20] - 《董监高薪酬方案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53.5932%[23] - 《发行股票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20.7449%[27] 其他 - 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未变更以往决议[30]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30]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14日[33]
青龙管业(00245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4 19:00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6] - 2025年4月24日披露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6] - 2025年5月14日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2名,代表股份98375654股,占比29.7815%[8]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652人,代表股份7683806股,占比2.3261%[8] - 出席股东共654人,代表股份106059460股,占比32.1076%[8] 会议结果 - 股东会审议通过11项议案,含2024年度相关报告[9][10] - 议案1至9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议案10、11特别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宁夏青龙管业申请单层缠丝 PCCP 专利,能满足高负载运行需求
金融界· 2025-05-10 09:53
公司专利技术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联合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适用于高负载条件的单层缠丝PCCP及制作方法"的专利 公开号为CN119928060A 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 [1] - 该专利涉及PCCP技术领域 通过钢筒两端焊接承口和插口 内衬内混凝土层和外混凝土层组成管芯 缠绕多圈缠绕丝以增强结构 [1] - 新技术可满足高工压、高覆土输水管线需求 同时简化生产过程 提高效率 降低人工成本和生产噪音 提升长期耐久性能 [1] 公司背景信息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注册资本33348.68万人民币 主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对外投资59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526次 拥有86项专利和26个行政许可 [2] -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 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同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对外投资1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8次 拥有46项专利和7个行政许可 [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08 04:19
公司公告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15日15:00-16: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1] - 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 [1]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高宏斌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永东 独立董事吴春芳等 [1] 投资者互动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5:00 [2] - 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2] 信息披露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1] - 公告强调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无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1]
青龙管业(002457)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07 17:45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1] 业绩说明会 - 2025年5月15日15:00 - 16: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1]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等,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1] 问题征集 - 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征集页面[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复重点关注问题[2]
青龙管业(0024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力
2025-04-23 23:38
公司治理 - 2024年董事会会议召开6次,股东会召开3次[4] - 独立董事王力应出席董事会6次,亲自出席6次[4] 重大决策 - 2024年开展多项重大事项决策,王力均发表同意意见[7] - 2024年4月8日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14] 人事变动 - 2024年6月3日聘任李骞为总经理等[1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加强沟通[15]
青龙管业(0024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玖立
2025-04-23 23:38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6次,股东大会召开3次[3] - 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工作会议[7] 人员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黄玖立应出席董事会6次,亲自出席6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3] - 黄玖立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4]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工作时间为15日[12] 公司决策与聘任 - 2024年4月8日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15] - 2024年6月3日审议通过聘任总经理等议案[15] - 选举高健宝为非独立董事[16] - 聘任李骞为总经理[16] - 聘任范仁平为董事会秘书[16] - 聘任李小绒为审计部经理[16] 报告披露情况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4]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重大缺陷[1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按要求履行职责[17]
青龙管业(00245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3 23:3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董事会会议召开6次,股东会召开3次[4]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工作会议[8] 人事变动 - 2024年6月3日选举高健宝为非独立董事[15] - 2024年6月3日聘任李骞为总经理等职务[15] 报告披露 - 按时披露2023 - 2024年多份报告[13]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相关 - 2024年4月8日续聘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14] 独立董事履职 - 吴春芳2024年履职,2025年将继续[5][16]
青龙管业(002457)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4-23 23: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由172名发起人共同发起,由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11] - 2010年7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48.68万元[11] - 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500万股,全部向发起人发行[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348.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2]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备案手续[3] 股份相关规定 -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需满足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及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9] 股东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43]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8]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7] - 董事会决定单次担保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7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5]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6]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7] 利润分配与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2]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3]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解散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0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2] 其他规定 - 财报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