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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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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9:49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 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领导 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且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熟悉国家有 ...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19:4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2]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及证书[2]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3] 职责与报告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 解聘秘书应有理由,解除或辞职需向交易所报告[1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5] - 秘书需向交易所书面提供通讯方式[9]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1 19:49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董事等人员变动或无法履职属内幕信息[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7] 自查与处理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0] - 发现内幕交易2个交易日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0]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宁夏证监局和深交所[22] 制度相关 - 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20日作废[23] 信息流转与管理 - 各部门内幕信息管理参照制度执行,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4]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对外提供需负责人批准等[15]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报备[16]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7]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9:4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董事会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披露[17]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17]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履行审批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交易金额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按预计金额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8]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9]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等5种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义务,但《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情形除外[19] - 制度“以上”“不超过”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1 19:49
财务资助制度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有三种情况除外[2]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限制资助对象[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同意[4] - 四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4] 流程要求 - 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审计部审核[6] - 审议通过后与资助对象签署协议[6] 信息披露 - 按法规要求披露资助信息及风险防范措施[8] - 三种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8] - 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8]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1 19:49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信息及回复需坚守诚信、谨慎理性客观,保证公平性[4][7] - 不得回复未公开重大信息、对股价作预测等违法违规行为[6][8] 管理与流程 - 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对口管理部门[10] - 信息发布和回复有内部审核流程[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3]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1 19:49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多种情形[4] 差错认定标准 - 业绩预告变动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错[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6] 处理措施 - 重大差错证券事务部收集资料等并整改[7] - 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公告[7] - 重大差错更正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责任追究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8] - 阻止不良后果从轻等处理[9]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11]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19:49
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1/2以上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5] 评估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5] 选聘标准与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5]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包含基本信息的文件[6] 人员与资料管理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改聘与解聘规定 - 7种情况出现时公司应改聘[11] - 解聘时股东会表决允许其陈述,披露需说明原因[11] 时间与监督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1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0日[17]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19:49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 形资产购买股权、债权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控 股、参股); (二)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三)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国家、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形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投资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 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决策管理,以保障对外投资的科学决策、规范化运作和投资 成效。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 ...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1 19:49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2] - 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个方面[4] - 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5] 专门管理制度 - 公司应建立完善印章使用、预算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9] 风险监控 - 公司需对经营、财务等风险持续监控并采取控制措施[10] 子公司控制 - 公司制定对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加强管理控制[9][35]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明确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12]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3]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4] 担保与投资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原则控制风险,重大投资也遵循原则控制风险[16][2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遵循原则,专户存储管理,改变用途需审批[20][22]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7]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报告[30][31]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计划,涵盖相关业务环节[32] 报告与评价 - 董事会依据审计报告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2]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3] 绩效考核与披露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3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相关报告[34]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