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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复材(0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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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源(002529) -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01-09 20:15
会议安排 - 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6] - 2025年12月18日发布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6]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月9日14:30召开,由董事长刘浩主持[7]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表405人,代表股份48,890,423股,占总数18.8040%[10] 议案表决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议案》同意、反对、弃权情况及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15][16]
*ST高斯:1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4 16:38
公司公告 -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 行业与市场预测 - 有市场观点对2026年做出预测 涉及AI泡沫破灭、美股下跌20%、量子计算颠覆加密货币以及金价涨破1万美元等话题 [1]
*ST海源(00252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30 18: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获批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2年2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5年4月21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6] -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获批向特定投资者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6年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亿元人民币[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亿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就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2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57] - 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5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77]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7] 公司运营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时,占比最低40%[103]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5][116]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5][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ST海源(002529) - 关于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30 18:31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1] - 变更后经营范围涵盖光伏等多领域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1]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3]
*ST海源(002529)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12-24 18:00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5-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子公司新余金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晟能源")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 ...
披露定增预案,这家公司涨停!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22 13:36
公司近期资本运作与市场反应 - 公司股票于12月22日开盘后涨停,报7.06元/股 [1] - 公司于12月19日晚披露定增预案,拟向特定对象滁州紫锳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亿元,发行价格为5.61元/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3921.57万股 [1] -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营运资金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1]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滁州紫锳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1] - 定增将提高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增强控制权以保障股权结构稳定和战略落实 [1] 公司主营业务与增长驱动 -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和光伏组件 [1] - 新能源电池、光伏等行业需求爆发,带动公司复合材料及光伏业务客户订单增长,导致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1] - 公司复合材料可用于生产新能源电池箱盖、汽车零部件等,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候性和绝缘性好等特点 [2] - 国内乘用车到2025年平均需减重15%,对应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增长,汽车轻量化已成为“刚需” [2] - 在光伏领域,公司近期优化产能结构,子公司拟以963.49万元向滁州紫光采购一条二手150MW TOPCON光伏组件产线 [2] - 公司计划将购置的N型产线覆盖原有P型产能,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增购少量设备,将产线升级为年产300MW TOPCON光伏组件产线 [2] 行业背景与公司展望 - 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叠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飙升,共同驱动汽车轻量化需求 [2] - 政策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为公司汽车复合材料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2] - 尽管当前光伏产业链价格处于周期底部,行业资金平衡和偿债压力加大,但中国新增及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并持续领跑 [3] - 政策层面的支持,为公司光伏业务的业绩增长提供一定支撑 [3]
*ST海源2025年12月22日涨停分析:治理结构优化+实控人认购增发+光伏政策支持
新浪财经· 2025-12-22 10:01
公司股价与市场表现 - 2025年12月22日,*ST海源触及涨停,涨停价7.06元,涨幅5.06%,总市值18.36亿元,流通市值18.36亿元,总成交额1454.59万元 [1] - 近期市场上,部分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相关概念股票表现活跃,形成一定板块联动效应,*ST海源可能受此带动 [2] 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 - 公司近期密集修订21项制度,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能,整体治理规范性有所提升 [2] - 2025年12月20日公告显示拟进行非公开增发,发行对象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且此前实控人关联方现金认购全部增发股份,持股比例提升至25.53% [2] - 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补充2.2亿元流动资金,预计资产负债率从75.72%降至65%,缓解了高负债压力 [2] 行业背景与业务前景 - 公司处于光伏和汽车复合材料业务领域,受益于国家碳达峰政策,光伏组件需求长期向好 [2] - 新能源车电池箱盖等产品需求增长,2029年市场规模预计达140亿美元 [2] - 尽管目前光伏行业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但长期政策支持仍吸引投资者关注 [2]
海源复材特定对象发行在即 认购对象及控股股东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
新浪证券· 2025-12-19 20:24
发行背景与关键方 - 海源复材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认购对象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 - 认购对象滁州紫锳与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 - 为配合本次发行顺利推进 滁州紫锳与金紫欣共同出具了股份锁定及不减持承诺[2] 承诺核心条款 - 承诺方确认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3] - 承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且无减持计划[3] - 若违反承诺进行减持 减持所得收益将全部归海源复材所有[3] 市场影响与公司意图 - 关键方同步出具不减持承诺被市场解读为对公司本次发行及长期发展的信心背书[4] - 相关方主动锁定股份有助于减少市场对股份供给增加的担忧 稳定股价预期[4] - 此举旨在为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4]
*ST海源(00252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9 20:17
新策略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1]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经股东会、深交所、证监会审核注册[1]
*ST海源(002529)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5-12-19 20:17
业绩相关 - 2022年末至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32%、58.98%、66.62%及75.72%[8][11]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滁州紫锳,共1名[14] - 发行价格为5.6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6] -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2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23] - 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24]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2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于2025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8] - 股东会就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公司规划与承诺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33] - 公司将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35]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35]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5] - 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董事、高管承诺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5] - 公司控股股东为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3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3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最新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7] 发行评估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38] -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38] - 发行方案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利于增强持续盈利能力[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