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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4] 会议地点与表决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等表决方式[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类别股决议 - 发行类别股,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应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人员列席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他们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30]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2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2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7]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董事或董秘违规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12月)作废[31]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4] - 董高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5] 股份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前5日不得买卖[5] 减持披露要求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减持完毕或届满2日内披露完成公告[8] - 董高离婚分配股份后任期内外6个月内年转股不超25%[8] 制度生效情况 - 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9]
新联电子(002546)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突发事件制度 - 制定应急处理制度降低不良影响和损失[2] - 应对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3] 突发事件类型 - 需应对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突发事件[3][4] 应急处理机制 - 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6] - 对引发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8] 事件发生处理 - 立即控制事态,相关人员恪守保密原则[5] - 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6]
新联电子(00254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担保原则 - 公司为他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2] 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额度预计 - 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70%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对未来十二个月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2年2月)》作废[10]
新联电子(002546) -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重大事项报告主体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重大诉讼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股份相关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新联电子(002546)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股本信息 - 公司2011年1月发行2100万股后股本增至8400万股[21] - 2011年8月转增8400万股,股本增至16800万股[21] - 2014年4月转增8400万股,股本增至25200万股[21] - 2016年3月转增45360万股,股本增至70560万股[21] -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12844.9096万股后,股本增至83404.9096万股[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404.9096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83404.9096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诉讼[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推荐董事[8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5]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况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对外投资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10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106][10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51][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3][15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14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4]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制度目的 -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2] 问责相关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相关人员参照执行[4] - 问责范围含不履行职责等10种情况[3][4] - 问责措施有责令检查等多种方式[4] 处罚情形 - 4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4] - 4种情形应从严或加重处罚[5] 其他规定 - 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 - 罢免董事需股东会或职代会批准[6] - 公司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6] - 被问责人享有申辩和申诉权[6]
新联电子(00254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正飞)
2025-12-12 18:4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正飞为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1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1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处任职[1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18] - 非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人员[20]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23]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2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27]
新联电子(00254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满林)
2025-12-12 18: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谢满林为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承诺获深交所认可证书[5] - 被提名人满足多项任职合规条件,任职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14][15][16][17][25]
新联电子(0025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都晓芳)
2025-12-12 18:46
独立董事提名 - 都晓芳被提名为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16][18]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禁止情形[20] - 近三十六个月无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26] - 担任境内独董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不超六年[29][31] 其他 - 已通过资格审查,有相关知识经验[2][14] - 候选人声明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