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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规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程序和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 ...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权权限,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
新联电子(0025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 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 ...
新联电子(00254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本 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 交易标的(如股 ...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其职责与权限,保障公司治理的有 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治理协调等职责,是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沟通的重要桥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 ...
新联电子(00254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加公司价值。 第五条 ...
新联电子(00254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中的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提议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对拟聘任的会 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 进行核查,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决议后提交董 ...
新联电子(00254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 的编制、提供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遗漏, 没有虚假陈述,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 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 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 时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 要事实。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必须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 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可能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 ...
新联电子(00254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需向 外部单位及个人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外部单位及个人认真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 务。 第八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 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 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股票。 第九条 在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披 露或泄露时,公司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内,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公告的及时进行 公告。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该 等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新联电子(0025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江苏证监局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