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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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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20:22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新联电子: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敏先生、总经理刘文娟女士、独立 董事都晓芳女士、财务总监李晓艳女士、董事会秘书彭辉先生。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 期五)下午 15:00-17:00 举行 2023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采 用 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 e 公司" ( http://www.egsea.com/live/list.html)参与本次说明会。 ...
新联电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新联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 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公司管 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关于公司本年度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 面的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
新联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目 录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
新联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 采取现金股利分配,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 公司与合并报表孰低原则)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 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
新联电子:国投证券关于新联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2 20:22
国投证券关于新联电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 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联电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0.5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 ...
新联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2 20:22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095号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
新联电子:关联交易制度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 要性和公允性,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公开、公允的原则; (三)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新联电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 |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 2/3 |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 2/3 | | 时; | 时; |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 | 1/3 时; | 1/3 时; |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 | 的股东请求时; | 的股东请求时; |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六)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 | 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 前述第(三)项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 | 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