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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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新策略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1]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1]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三种从重,四种从轻或免处理[1][2][6]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董事会负责制度相关事宜[4]
新联电子(0025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制度制定与职责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权益[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5]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8]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交流[8] 说明会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3] - 六种情形下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5]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告知秘书且原则上全程参加[1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有六项内容规范[17][18][19] - 受质疑且涉及异常波动时及时披露信息[1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发布与管理负责人[19]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1] - 档案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1] 制度执行与承诺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等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 - 需对调研等活动作出七项承诺[27][28] - 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28] - 以公司名义签署承诺书,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28]
新联电子(00254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依法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规定媒体披露[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指标等内容[14]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业绩[16] - 半年度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三种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业绩[17]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8]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8]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0]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3]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资产等十三类事项[25] -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2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2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7]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28] 股东及控制人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3] 会计师事务相关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方[3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38]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管理按新规定执行[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9] - 本信息披露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1年4月)》作废[39]
新联电子(00254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0]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2]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原则上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报告与核查 - 半年度及年度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1]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1] - 保荐机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1] 资金使用条件与顺序 -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等条件[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专户实施[14] - 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项目、变更主体、变更方式等情形[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2月)》作废[23]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少于3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5]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9]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25] 委员会会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委员会其他规定 -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9][14] -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6][9][15]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丰富知识经验,且至少符合3项条件之一[1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1] - 审计委员会有权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请求,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22] 资料保存 -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并保存,期限至少十年[7][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7] 细则施行 -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24年4月的原细则同时作废[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 - 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30]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3] -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董事会审议[4]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审议[5]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董事[5]
新联电子(0025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档案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应报送档案[12] - 首次披露至披露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应补充提交档案[12] - 股东、实控人等相关主体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档案[12] - 报送档案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20] 其他规定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6] - 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1年11月)》在新制度通过后作废[21] - 违规视情节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报送处理并保留追责权利[19] - 未按要求报送等情形,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严重的市场禁入[19]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形,证监会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新规定执行[21]
新联电子(00254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董事会:交易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有金额要求[2] - 提交股东会:交易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有金额要求[3] 决策与披露 - 子公司经授权可自行决定对外投资[4]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决策机构[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2008年6月原制度废止[5]
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10]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聘任董秘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2] 职责与任职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董秘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等任职资格[4] - 董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6]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8] - 董秘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8] 制度更新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作废[13]
新联电子(00254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审计管理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5] - 审计部作为执行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5][6] 工作汇报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废止原《内部审计制度》(2011 年 4 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