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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问责对象与范围 - 问责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分(子)公司负责人等[4] - 问责范围涵盖违反证券期货监管法规及一般情形[6] 问责组织与流程 - 问责小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10] - 对董事问责可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出[12] - 对董事长问责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12] - 调查核实需五个工作日完成,问责小组三个工作日提处理意见[12] - 公司收到监管文书3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问责情况[14] 问责方式与责任承担 - 问责方式有行政问责、经济问责或两者结合[16] - 故意造成经济损失,被问责人承担全部责任[18] - 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视情节按比例承担责任[19] 从重处罚情形 - 主观因素、未补救致损失扩大、干扰调查等应从重处罚[20] - 屡教不改、造成重大损失无法补救应从重处罚[23] 免责情形 - 表明异议、书面风险提示、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可免责[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0]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分别应在作出决议或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表决与投票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6] -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2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5]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1]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3]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3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是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高于30%,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低于则可不实行[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4,12] - 投票人所选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3] - 对候选人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13] 选举安排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1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7]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得票数超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再选[18] 通知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9]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股东规范要求 - 控股股东定义为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4] - 公司股东应遵守法规和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7] - 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职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多项要求,包括不占用公司资金、不泄露未公开信息等[10]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护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15] 股份交易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9] - 大股东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如被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如公司涉嫌违法未满六个月等[23] - 大股东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二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3][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财务条件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如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等[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减1%时,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7]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自事实发生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 [38]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8] 信息披露相关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应披露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公平披露[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32] 控制权转让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前需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注意协调新老股东过渡[20][21] 限售股份流通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应在可上市流通日五个交易日前提交 [35] - 公司董事会应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可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 [36] 增持计划规定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 [39] - 增持主体应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4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进展公告 [40] - 符合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 [50]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应披露进展公告 [42]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 [53] 承诺相关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由律师见证[45][4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控制权等职责并作出承诺[46] -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需明确履约时限[4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人所有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49] - 承诺人作出追加承诺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并公告[49] - 股份非交易过户时受让方应遵守原股东相关承诺[49] - 公司董事会应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反承诺时要求其担责[49] - 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符合条件可变更或豁免[49][50]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51][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丧失控制权时未履行完的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52]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履职与撤换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请撤换[10] - 因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发通知时披露[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23] 公司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子公司界定 - 适用制度的子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5]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1]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1] 信息报备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获悉信息起三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9] - 因工作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申请报备[24]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6] 信息保存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9]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追责,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并披露[26] 保密措施 - 签订重大合同或向中介提供内幕信息时应签保密协议[12] - 财务向大股东报非公开财务信息应控制知情人范围[25] 人员管理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3]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3]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担保对象与范围 - 公司可对持股超50%的子公司等特定单位担保[8] - 被担保对象需满足多项资信条件[10] 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6]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7] - 为关联人担保须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7]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17] - 审议一年内超总资产30%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担保议案,关联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合同条款 - 担保合同应明确主债权种类金额等七类条款[23] 反担保要求 - 被担保人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担保数额[24] 管理与监管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为监管部门[26] 财务职责 - 财务部应在担保合同订立后通报董事会秘书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6] - 财务部应保存担保文件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26] - 若被担保人出现增加担保风险情形,财务部应通报董事会办公室并协商措施[27] 债务处理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偿债[28]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须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28]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拒绝承担增加义务的担保责任[28] 责任承担 - 违反担保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应承担责任[31]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五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 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 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 露。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 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2 1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董事会权限 - 对权限内重大交易事项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9]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7]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8][19]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主持股东会等职权[15] 其他规定 - 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12]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4] - 会议原则上不审议未列明议题,特殊情况需到会董事过半数同意列入议程[25]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32] - 做出决议后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36] - 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