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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0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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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30 15:38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274,922.66万元,净利润20,187.91万元[12]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499,165.09万元,负债合计278,567.77万元[9]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632.04万元,投资活动净额 - 8,925.34万元[12][13] - 2023年9月30日流动比率1.22倍,速动比率0.95倍[14] - 2021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7.58%,净利润明显下降[15] - 2020 - 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60.76万元、 - 2,399.38万元和822.12万元[15] - 2020 - 2022年度及2023年1 - 9月,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37%、1.14%、3.69%和9.93%[26] 研发与专利 - 2022年研发费用16,925.42万元,同比增长26.51%,占营收5.03%[18] - 2022年新专利申请177项,取得授权专利131项[18] 产能与项目 - 铝合金固定卡钳产品目前年产能25万只,募投项目新增年产能100万只,产能扩张幅度400%[28][29] - 铝合金副车架产品目前年产能40万只,募投项目新增年产能80万只,产能扩张幅度200%[28][29] - 铝合金固定卡钳2025年及以后年度预计销量中,部分暂未取得但获得可能性较大的客户占总预计销量的比例约35%[29] - 新增年产50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若原材料价格上涨1%,毛利率将分别下降0.75%和0.69%;产品售价下降1%,毛利率将分别下降0.83%和0.82%[30] - 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单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7321.67万元,占公司募投项目预计营业收入的5.12%,占公司现有营业收入及募投项目收入之和的1.70%,占预计净利润(2022年净利润和募投项目净利润之和)的比重约45.54%[32] 发行股票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143894077股(含本数)[37]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38][60]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39][59] - 承销方式为代销[4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保荐人账户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11.55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约0.02%[45] - 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多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8] -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与已发行股份权利同等[4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51] - 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53] - 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54] - 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56]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新增年产50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等,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377.00万元[57][67][68]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62]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利祥等6人[65] - 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9,406.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68] - 万安科技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6年2月2日全部到位,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少于十八个月[67] - 国信证券将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69] 其他数据 - 若原材料价格上涨1%,公司综合毛利率将下降0.71个百分点[17] - 2020 - 2022年及2023年1 - 9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973.06万元、3687.32万元、3377.77万元和2780.9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5.66%、468.71%、51.15%和13.23%[23] - 2020 - 2022年末及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3262.05万元、64856.52万元、92471.27万元和109141.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15%、23.90%、27.49%和29.77%(年化)[24] - 2020 - 2022年末及2023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696.61万元、67090.16万元、69607.53万元和67449.9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68%、26.89%、23.65%和21.97%[2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67%[66]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占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28.19%[67] 保荐信息 - 国信证券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上市保荐服务[76] - 项目协办人为郭华敏[76] - 保荐代表人为章旗凯、李秋实[76] - 内核负责人为曾信[76] - 保荐业务负责人为谌传立[76] - 法定代表人为张纳沙[76]
万安科技_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23-11-30 15:38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9月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73.16%,系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所致[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拟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投资3500万元,投资后持股4.16%[3][17] - 2023年4月向浙江景睿电子科技等转让亿创智联45.97%股权,转让价6972.13万元[21][2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线控制动产品中部分具备配备较高级别智能驾驶技术的能力[10] 未来展望 - 载合汽车首款量产车型Z1平台纯电动半挂牵引重卡2023年9月交付,计划2025年推新车型[14] 其他新策略 - 因研发费用高、市场景气度下降等调整业务战略,出售亿创智联部分股权[19] - 与亿创智联就无线充电产品和线控制动产品联合开发及应用签战略合作协议[10]
万安科技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30 15:38
产能扩张 - 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新增年产能100万只,产能扩张幅度400%[11] - 铝合金副车架项目新增年产能80万只,产能扩张幅度200%[11] 财务数据 - 2020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2,204.70万元、271,311.66万元和336,406.01万元[12][13] - 2020 - 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6,547.17万元、1,002.02万元和6,679.06万元[12][13] - 2020 - 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60.76万元、 - 2,399.38万元和822.12万元[12][13] - 2023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274,92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28%[23] - 2023年1 - 9月公司营业成本230,24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89%[23] - 2023年1 - 9月公司营业利润21,90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64%[23] - 2023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5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18%[23] - 2023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11.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7.03%[23] - 2023年1 - 9月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长373.16%[25] - 2023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499,165.09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3.75%[23] - 2023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278,567.7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0.51%[23] - 2023年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1,989.00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8.00%[23] - 2020 - 2023年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3,262.05万元、64,856.52万元、92,471.27万元和109,141.92万元[17] - 2020 - 2023年9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696.61万元、67,090.16万元、69,607.53万元和67,449.93万元[18]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单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7,321.67万元[21] - 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后,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比重约45.54%[2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万安集团持有公司45.86%的股份,32,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39][40][41][4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79,549,758股,占比58.28%[4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55.72%的股份[44] 主营业务 - 2023年1 - 9月主营业务收入271,446.47万元,占比98.74%[133] -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3,607.24万元,占比99.17%[133] -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6,560.65万元,占比98.25%[133] - 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9,707.03万元,占比99.01%[133] - 2023年1 - 9月气压制动系统收入89922.59万元,占比32.71%[142] - 2023年1 - 9月液压制动系统收入67431.03万元,占比24.53%[142] - 2023年1 - 9月副车架收入93499.49万元,占比34.01%[142] 未来展望 - 坚持以汽车电控系统产品为发展重点[157] - 推进全面战略营销,拓展战略及重点客户[159] - 加强重大及技术攻关项目管控,提升技术创新能力[160] - 推进基础管理工作,深化降本增效[161] 新项目投资 - 新增年产50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投资金额16329万元[174] - 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84642万元[17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10000万元,扣减后拟募集资金9406万元[174] 其他 - 2023年3月万安智驭诉讼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440.67万元及利息损失[189] - 2023年4月安徽万安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垫付款196万元及利息3.88万元[190] - 公司曾受到多项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192][193][194][195][196][198] - 2022年9月董事姚焕春配偶短线交易,已将收益交付公司[199][200]
万安科技: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9 18:2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61 号)(以下 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在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 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与回复, ...
万安科技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16 18:21
股票简称:万安科技 股票代码:00259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V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十月 (修订稿)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 ...
万安科技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16 18: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发行人"、"公 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荐万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
万安科技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16 18: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 保荐人声明 | 1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联情况说明 7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 11 | | 第三节 |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2 | | |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2 | | |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12 | | | 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 | | 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 | | 五、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 | | 六、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16 | | | 七、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17 | | | 八 ...
万安科技:万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2023-11-15 15:34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类别 |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 | |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其他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开元证券 钱灵丰;陆宝投资 冯笑天 | | 人员姓名 | | | 时间 | 年 月 日 2023 11 14 14:00 | | 地点 | 公司会议室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董事会秘书 江学芳;证券事务代表 何华燕 | | 员姓名 | 公司情况交流 | | | 1、问: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答: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离 | | | 合器操纵系统、副车架、铸件等几大类产品。 | | | 2、问:目前公司在汽车电控产品方面的布局? | | | 答:主要包括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制动系统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EBS)、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电子驻车系统 | | 主要内容介绍 | (EPB)、循环球式电动转向系统(XEPS)、电子机械制动 | | | 系统(EMB)、电子液压制动系统(EHB)等 ...
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2023-11-07 19: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发行人"、"公 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荐万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
万安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11-07 19:3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88 号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简称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如无 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 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1 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 2: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机动车零配件制造,主要产品为制动系 统、底盘系统等,报告期内股权投资涉及多家企业,其中亿创智联(浙江)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创智联)主 要从事研究生产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设备。该公司系发行人于 2016 年发起 设立的控股子公司,2023 年 6 月完成出售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发 行人披露的《2023 年三季度报告》,2023 年 1-9 月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373.16%, 主要系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所致。根据发行人 2023 年 10 月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资的公告》,公司拟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