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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0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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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002608)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6.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667.4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下降42.1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9%,同比下降4.59个百分点[8] -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0.21%至5.87亿元,受煤炭成本高位运行影响[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8.3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8.37%至5.87亿元,因煤炭采购现金支出增加[19]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121.71%至2.93亿元,主要系基建项目预付款增加[18] - 工程物资同比增长1173.67%至967.94万元,系基建项目新增物资[18] - 应交税费同比下降56.34%至1.55亿元,因收入下降及缴纳上年所得税[1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信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增长181.19%至1.66亿元,主要因信托规模扩大[1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3,000万元至95,000万元,同比增长65.36%至115.20%[24]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145万元[25] - 业绩变动主要因素:上年同期船舶资产整体转让亏损较多(2017年无此亏损)及2017年上半年煤炭价格大幅上升导致成本增加[25] 投资活动表现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85.48%,因信托产品赎回及转让资金回收[19] - 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比增长211.53%至7.73亿元,因新增开放式集合信托理财[1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股票初始投资成本4,104,787.64元,期末金额17,236,989.78元,累计投资收益29,749,798.19元[27] - 信托产品初始投资成本778,763,800.00元,期末金额777,639,394.00元,累计投资收益20,952,430.97元[27] - 金融资产合计初始投资成本782,868,587.64元,期末金额794,876,383.78元,累计投资收益50,702,229.16元[27] 非经常性损益及营业外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1519.78万元人民币[10]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32.37%至1532.20万元,主要来自环保奖励[19]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华泓船务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及逾期利息[21] - Sindex Refrigeration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货款等合计约人民币257万元[2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保险费147,875元及利息[22] - 另一起保险纠纷涉及拖欠保险费23,520美元及利息[22]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42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2.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8.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31%[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38.74%至14.90亿元,因偿还到期借款[18]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26%[13]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3-30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168.15亿元,同比增长8.98%[25] - 公司2016年营业总收入168.15亿元,同比增长8.9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2.93%(上年亏损25.10亿元)[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亿元,同比增长142.93%[52] -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7,562,608.35元[117]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2,510,271,768.50元[117] - 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3,416,794.16元[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88亿元,同比下降4.61%[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61%至51.88亿元[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00%,同比提升143.92个百分点(上年为-20.49%)[25] - 总资产为432.43亿元,较上年末微增0.42%[2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1.34亿元,但净利润亏损1.07亿元[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贡献净利润26.16亿元[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1.35%至-30.73亿元,主要因信托产品投资增加[74][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26.93%至-4.51亿元[74] - 营业外支出达12.6亿元,其中12.11亿元为破产重整损失[76][7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由船舶制造销售转变为信托及火力发电双主业[23] - 业务模式由船舶制造转变为"信托+火力发电"双主业[38] - 电力板块收入161.21亿元,占总收入95.87%,同比增长16.16%[56] - 电力业务营业收入为161.21亿元,同比增长16.16%[59] - 金融板块收入6.74亿元,占总收入4.01%,同比增长23.28%[56] - 金融业务营业收入为6.74亿元,毛利率达81.39%[59] - 船舶业务收入0.20亿元,占总收入0.12%,同比下降97.99%[56] - 热力业务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83.56%[56] - 电力销售量44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5%[60] - 热力销售量256.82万吨,同比增长88.90%[60] - 船舶业务因破产重整全面剥离,生产销售量为0[61] - 电力板块装机容量904.5万千瓦,全年发电量466.79亿千瓦时[52] - 信托管理规模同比增长33.38%[52] 成本和费用 - 电力燃料成本70.14亿元,同比增长16.63%,占电力营业成本58.18%[64] - 电力其他成本27.1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3.12%[64]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86.69%至328.57万元,主要因船舶资产剥离[71]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37.96%至5.95亿元,主要因破产重整相关费用[71] 重大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 -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53,145,323股[6] - 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日为2016年12月31日[5] - 公司向国信集团非公开发行2,358,364,152股股份[6] - 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处置资产获现金138.01亿元[36] - 重组后持有江苏省国际信托81.49%股权及7家发电公司控股权[37] -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7年1月6日变更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3] - 南京中院于2016年10月24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177] - 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177] - 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16年5月12日将除货币资金外全部资产转让给江苏舜天资产经营公司[178][180] - 资产处置通过协议转让完成,转让价格13.80亿元[49] - 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损失达121,129.90万元[94] 股权投资与投资收益 - 公司持有江苏信托81.49%股权及多家发电公司股权(靖江发电55%/淮阴发电95%/射阳港发电100%)[50] - 扬州第二发电公司投资额50,0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报告期收益9,681.03万元[87] - 江苏新海发电公司投资额304,600.00万元,持股比例89.81%,报告期收益7,358.60万元[87]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公司投资额9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报告期收益9,436.30万元[87] - 江苏淮阴发电公司投资额839,800.00万元,持股比例95.00%,报告期收益2,966.49万元[87] -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公司投资额618,120.00万元,持股比例51.00%,报告期收益1,226.75万元[87] - 江苏射阳港发电公司投资额276,07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0%,报告期收益2,685.80万元[88] - 所有重大股权投资合计初始投资额21,013,024,600.00元,累计实现收益3,451,061,562.67元[88] -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3.2898亿元[9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6.3693亿元[96]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4149亿元[96] -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0.9455亿元[96]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5352亿元[96]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6943亿元[96] -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2.9587亿元[96] -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7607亿元[96]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2915亿元[96] - 江苏信托等资产2016年实际净利润为189,176.21万元,超出预测值165,571.76万元约14.3%[168] - 公司股票投资初始成本为39,002,962.43元,累计投资收益为1,866,436.24元,期末金额为78,661,482.92元[91] - 信托产品投资初始成本为1,649,27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24,406.00元,累计投资亏损843,304.50元[91] - 报告期内信托产品购入金额为2,169,080,000.00元,售出金额为519,810,000.00元[91] - 收购江苏省国际信托81.49%股权,投资金额8.35亿元人民币[85] - 收购江苏国信扬州发电90%股权,投资金额2.92亿元人民币[85] - 报告期投资额189.7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0.00%但占比100.00%[84] 资产与负债结构 - 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上升1.53个百分点至65亿元[79] - 固定资产占比上升2.05个百分点至230.85亿元[7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7.27亿元,本期购买21.69亿元[81] - 货币资金受限2133.46万元人民币,其中保函保证金2130.46万元及票据保证金3万元[82] - 应收账款受限5.65亿元人民币,其中靖江发电1.97亿元质押用于售后回租[82] - 淮阴发电应收账款质押9595.25万元用于借款担保[82] - 协联燃气应收账款质押2.73亿元用于委托贷款担保(截至期末出质手续未办妥)[83] - 固定资产受限28.10亿元人民币,其中新海发电机器设备9.31亿元用于售后回租[82] - 靖江发电机器设备18.79亿元用于售后回租[82] - 靖江发电售后回租实际未偿还本金余额6.8亿元人民币[82]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最大客户国网江苏电力销售额149.0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2.36%[62][6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155.0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6.03%[6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56.4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8.19%[69] 诉讼与仲裁事项 - 船东Sasa拒绝支付造船合同尾款,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涉案金额1625万元人民币[178]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Sasa需支付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尾款137.14万美元[178] - Sasa需额外支付公司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0.11万美元(997,248.81美元 + 3,855.5美元)[178] - 船东Adriana拒绝支付造船合同尾款,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涉案金额4550万元人民币[180]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支付Adriana船舶建造合同相关款项860.71万美元[180] - Adriana需支付公司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4.48万美元[180] - 相关诉讼案件主体已变更为资产经营公司,案件后果由资产经营公司承担[178][180] - 资产经营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与Sasa和Adriana签署三方协议[178][180] - 两起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78][180] -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仲裁事项涉及12艘64000吨散货船租售合同争议,金额未披露[181]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就2艘海洋平台供应船仲裁裁定公司承担费用,南京银行和中国银行垫付保函项下本金、利息和税款共计5.690346亿元[181] - 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公司要求返还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已结案[181] - 瑞纳船务有限公司仲裁达成和解,债权最终确认额为424.541万元,以现金加股票方式清偿[182] - 南京欧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涉及公司要求退还预付款154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二审驳回公司诉请[182] -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金额7000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182] - 顺高船务已执行取回质押物18卷镍丝但尚未实现变现[181] - 宝澳海洋平台供应船仲裁案中两条船舶交船期分别为2014年5月26日和2014年9月25日[181] - 瑞纳船务仲裁和解协议于2016年10月29日签署[182] - 涉及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申请查封季风华持有的652.15万元(即6.5%)南通综艺股权[183] - 与明德重工债务纠纷案件涉及金额未披露,已移交武汉海事法院并中止审理[183] - 与亚豪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涉及4艘船舶,445万元款项已通过民事调解书基本执行完毕[183] - 与亚豪船舶另一合同纠纷涉及746万元造船款及利息,湖北省高院判决支付并承担连带责任[184] - 与富麦东升买卖纠纷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约6600万元(实际列示金额6577万元),最高院发回重审[184] - 与南京世纪之声传媒买卖纠纷要求支付货款3957.849万元,已驳回担保人执行异议并申请强制执行[184] - 法院一审判决丰安科技向发展公司支付货款约490万元[185] - 发展公司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185] - 法院判决中显集团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222.63万元[186] -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关系中阳钢铁返还货款约424.72万元[186] - 江苏银行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并通过现金加股票方式获得清偿[186] - 江苏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并申请查封公司及相关人员价值3亿元人民币的财产[187]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9922.94万元,已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获得清偿[187]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028万元,已通过撤诉结案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获得清偿[187] - 海门市药物化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欠款7.29万元,最终通过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达成和解[187] - 子公司发展公司债务转移纠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欠款约868万元[188] - 子公司发展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款项约9068万元[188] - 子公司扬州厂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损失约76万元[188]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189] - 江苏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189] - SE航运租售业务仲裁案公司支付125万美金用于解决争议[189]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借款纠纷涉及金额6300万元[189] - 涉及票据承兑纠纷诉讼,被要求支付票款6300万元及相应利息[190] - 子公司扬州厂因承揽合同纠纷被诉,需支付加工款152万元[190]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诉讼被判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及利息[190] - 承揽合同纠纷达成和解,支付工程款共计551,123.1元[191] - 子公司扬州厂因承揽合同纠纷被要求支付劳务报酬款约60万元[191] - 公司对昌旭初提起诉讼,要求偿还900万元[191] - 部分诉讼案件已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获得清偿[190][191] - 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332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的诉求[192] - 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人民币约1,352万元及利息的诉求[192] - 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08万元及利息的诉求[193] - 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对北大荒农垦集团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5,812.5万元及利息损失的仲裁请求[193] - 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基本支持其要求浙江泽惠等支付人民币2,770万元的诉求[193] - 南京银衡需支付公司货款本金4561.88万元,并承担2770万元担保责任[194] - 公司与船东达成和解协议,退还3艘化学品船预付款合计2463.27万美元[194] - MD152船舶所有权纠纷案二审驳回公司上诉,标的金额1.80亿元[195] - 资产经营公司就MD152案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195] - 公司就MD152所有权纠纷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95] - 所有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后果均由资产经营公司承担[194][195] - 船舶建造合同仲裁案以和解方式结案,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194] - 公司支付界达新材料票据付款纠纷案款27606元及相应利息[196] - 公司子公司发展公司返还杰昌石化货款100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196] - 发展公司解除与北大荒合同并获判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相应利息[197] - 发展公司解除与农垦完达山销售合同纠纷案涉及货款4388万元[197] - 公司就合同纠纷案起诉请求被告支付货款5812.5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197] - 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件受理费315550元由公司承担[197] - 界达新材料已在公司重整程序中获得清偿[196] - 公司请求解除粮食销售合同并判令返还货款4388万元及相应利息[198] - 公司委托提供借款形成对芜湖首创的债权本金8500万元[198] - 公司就2艘64000吨散货船建造争议提起仲裁涉及金额15275万元[199] - 公司起诉南京华海索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的税款损失270万元[199] - 公司另案起诉南京华海索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的税款损失229.55万元[199] - 芜湖首创已破产资产经营公司已申报债权[198] - 张立新诉芜湖首创借款案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法院撤诉裁定[198] - 与珍宝航运的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对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99] - 与南京华海船舶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704.5万元[200] - 发展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丰安科技请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68万元[200] - 公司委托提供丰安科技借款形成债权本金2800万元[200] - 发展公司收到一审判决驳回168万元服务费诉讼请求[200] - 发展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基本支持2800万元债权诉求[200] - 发展公司对2800万元债权案已申请强制执行[200]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在2016年11月15日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20]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重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20]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虚假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1] - 公司承诺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122] - 公司除2015年8月18日公告的证监会立案调查外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123]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124] - 公司承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未被证监会处罚[125] - 时任独立董事徐光华叶树理许苏明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以3万元罚款[126] - 除已披露案件外独立董事承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126] - 公司于2016年11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2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7.13万元,同比下降99.9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990.81万元,同比下降98.5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19万元,同比改善94.6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亿元,同比下降36.23%[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040.34万元[4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97.13%至4120.16万元,主要因船舶租赁成本替代销售成本[19] - 营业外支出激增2227.89%至8.67亿元,主要因破产重整期间资产处置损失[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支为-8.51亿元,占净利润绝对值的81.70%[9] 资产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83.16%至4789.19万元,主要因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减少[17] - 其他应收款激增293.99%至13.14亿元,因破产重整期间资产整体转让产生应收款项[17] -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6项资产科目全额归零(-100%),因破产重整资产整体转让[17] - 总资产13.6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6.43%[8] 负债和借款变化 - 短期借款增长159.39%至34.25亿元,因逾期票据转银行借款及银行垫付预付款保函[17] - 应付票据减少72.73%至2.95亿元,因逾期票据转为银行借款[18] - 预收款项下降58.67%至5.46亿元,因银行垫付船东预付款导致账款减少[18] - 其他应付款激增377.94%至10.46亿元,因国信集团代偿公司债券形成应付款[18] - 其他流动负债增长56.89%至15.69亿元,因未到期债务重分类至该科目[18] - 应交税费增长246.05%至3342.71万元,因资产转让产生相关税费[18] - 应付债券全额清零(-100%),因国信集团代偿780,000,000元公司债[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2.78亿元,较上年末恶化19.94%[8] 现金流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6.60万元,同比改善68.0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销售商品收款下降89.50%至1.50亿元,因主营业务销售减少[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中其他收款增长475.83%至6910万元,因资产整体转让收益[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中借款收款降100%至0元,因破产重整期间银行借款中止[20] 业务表现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58%至1990.81万元,主要因船舶销售锐减,收入来源转为船舶租赁[19] - 珍宝航运14艘散货船合同总价值17亿元人民币[25] - 已交付2艘散货船因质量问题发生仲裁[25] - 7艘散货船双方发出取消合同通知并因预付款返还争议进入仲裁[25] - 5艘散货船被船东取消合同其中3艘已退还预付款及利息[25] - 银行因两艘木片船(MD162和MD163)保函向船东赔付1853万美元[25] 法律诉讼和仲裁 - 公司要求南京福地房地产返还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27]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富麦东升实业支付货款及利息约6600万元人民币[28] - 江苏银行起诉公司要求偿还借款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利息[28] - 公司要求山西中阳钢铁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28] - 法院裁定查封公司及关联方价值3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或等值财产[29]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还本付息[29]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清偿约3028万元[29]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欠款约868万元并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9] - 子公司发展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共计约9068万元[29]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29] - 江苏银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30] - 张家港农商行通州支行就票据承兑纠纷要求公司支付票款6300万元及利息[30]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约2332万元及利息违约金[30] - 江苏银行要求公司就832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保证金或提存款项[30] - 公司要求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支付货款5812.5万元及利息损失[31]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黑龙江农垦完达山贸易返还货款4388万元及利息损失[32]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黑龙江北大荒粮油批发市场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利息损失[32] - 公司委托张立新向芜湖首创房地产提供借款8500万元并提起诉讼追讨[32]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208万元及逾期利息[31] - 江苏界达特异新材料要求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7606万元及利息[31] - 南京杰昌石化要求子公司发展公司返还货款100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32] - 公司就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建造合同争议指定仲裁员并提出仲裁请求[31] - 公司与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就MD152所有权存在双向诉讼纠纷[31] - 就2艘64000吨散货船争议提出仲裁请求[33] - 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起诉南京华海索赔税款损失270万元[33] - 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起诉南京华海索赔税款损失229.55万元[33] - 起诉南京华海要求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704.5万元[33] - 起诉丰安科技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68万元及违约金[33] - 通过委托代理形成对丰安科技的2800万元债权本金[33] - 就光船租赁纠纷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189.78万元[34] - 就光船租赁纠纷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076.83万元[34] - 就光船租赁纠纷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614.74万元[34] - 被王祖重起诉要求赔偿船舶碰撞经济损失107.49万元[34] - 因2艘多功能海洋平台供应船逾期未交付,公司被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利息[35] - 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1000万元人民币及违约金[35] - 子公司被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737,750元人民币及违约金[35] - 子公司被要求支付货款4,235,467.78元人民币及利息[35] - 子公司被要求支付货款136,728元人民币[35] - 子公司被要求赔偿损失40万元人民币[35] - 公司被要求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36] - 公司要求支付租金37,613,612.90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13,947,924.77元人民币[36] - 公司被要求连带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36] - 公司要求支付货款472.23万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14.39万元人民币[36] - 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诉讼请求公司连带赔偿船舶损失670万元及利息[37]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诉讼请求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及公估费127,595元[37] - 立邦船舶涂料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货款1,342,790元及利息[37] -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工程款10,199,634元及利息[37] - 仪征市飞泽气体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货款134万元及利息[38] - 南通中源钢业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违约金1,151,059元[38] -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仲裁请求扬州厂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39] - 公司涉及多起船员劳务纠纷诉讼,单笔工资索赔金额最高达128,610元[38] 破产重整进展 - 公司于2016年2月5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由管理人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21] - 资产经三次流拍后于2016年5月12日转让给关联方舜天资产经营公司[22] - 2016年9月23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已提交法院批准[23] - 公司采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同步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23] - 公司重整于2016年2月5日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45] - 2016年三次资产拍卖均流拍[45] - 资产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为138,014.77万元[45] - 公司资产转让形成损失84,680.76万元[4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度预计净利润亏损范围在-138,000万元至-193,800万元[45] - 业绩预计未包含重组事项产生的费用及损益影响[4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526户[12] - 前两大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5.64%和20.51%[12] 承诺事项 - 舜天机械承诺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93万元[44] - 王军民和李玖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2] - 股东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42] - 江苏国信等承诺方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40] - 关联交易承诺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1] - 舜天机械增持承诺因股票停牌尚未履行[43] - 所有承诺均被确认为正在履行过程中[40][41][42][43]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1年7月26日起长期有效[40] - 公司承诺在江苏信托出现流动性风险时提供必要流动性支持并在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按股权比例补充资本[43]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81.4904%股权[4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以60万元人民币罚款[24]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7] - 报告期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8] - 报告期未发生接待调研等活动[49]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6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63.68万元,同比下降98.09%[20] - 营业收入1963.68万元同比下降98.09%[29][32][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9亿元,同比下降178.34%[20] - 利润总额-101,979.33万元同比下降168.3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979.33万元同比下降178.59%[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2.72元/股,同比下降180.4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17.96%,因净资产为负值未在正式列表中列示[20] - 公司2016年1-9月预计净利润亏损区间为11.38亿元至9.50亿元[56] - 公司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亿元[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支为-8.53亿元,占净利润绝对值的83.66%[25] - 整体资产转让形成84,680.76万元损失[29] - 资产转让形成损失84,680.76万元[58] - 本次资产出售导致公司报告期亏损84,680.76万元[164][16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船舶租赁业务收入1737.98万元同比下降54.53%[32] - 机动船业务收入140.28万元同比下降99.83%[32] - 非船舶业务收入13.46万元同比下降99.67%[3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7] - 公司采用"重整+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实施方式解决债务及经营危机[58] -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已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并于7月11日披露修订稿[58] - 重整事项对2016年三季报业绩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58] - 公司承诺不与舜天船舶进行主营业务竞争活动 若有竞争业务则将商业机会让予舜天船舶[195] - 公司承诺原则上不与舜天船舶发生关联交易 若无法避免则按公平交易程序进行[196] - 公司承诺按照债券条款约定时间支付12舜天债利息及兑付本金[198] - 公司承诺若无法偿付债券本息将采取不分配利润等四项措施[198] 资产处置和转让 - 公司以13.80亿元价格将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整体转让给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8] - 公司整体资产转让予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价格为人民币138,014.77万元[58] -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公司除货币资金以外的整体资产[149] - 资产转让涉及5家子公司股权,包括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等[149] - 公司资产经三次网络拍卖流拍后,最终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54] - 资产处置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8,014.77万元[158][160][164][166] - 资产账面价值为204,563.03万元[164] - 资产评估价值为215,648.08万元[164] - 转让价格相当于评估价值的64%[166] - 资产处置涉及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合法资产[158][164] - 资产经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158][164][166] - 最终转让价格依据第三次流拍保留价确定[158][166] - 交易经债权人会议批准且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158][166] - 资产受让方为同一控制人下属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4] -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舜天资产公司受让包括5家子公司股权在内的标的资产[191] 主要子公司财务状况 - 主要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9亿元,净资产为-2.10亿元,净利润为-449.41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2.97万元,净资产为-1027.59万元,净利润为-349.03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2亿元,净资产为-9.30亿元,净利润为-1552.28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0亿元,净资产为1.59亿元,净利润为-121.66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顺高船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84亿元,净资产为-6.73亿元,净利润为-2098.63万元[52]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涉及与Sasa Shipping Co Pte. Ltd.的仲裁案件涉案金额1,625万元[72] - 仲裁裁决要求Sasa在14天内执行相关义务但截至目前尚未执行[72] - 公司需向Sasa支付仲裁裁决金额1,371,400.78美元及承担律师费和其他费用[74] - Sasa需向公司支付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997,248.81美元及裁决费用3,855.5美元[74] - 公司需立即支付给Adriana仲裁裁决金额8,607,140.61美元[76] - Adriana需向公司支付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1,044,759.87美元[76] - 顺高船务仲裁事项涉及金额20,215(单位未明确,可能为万美元或人民币万元)[76] - 前6艘船仲裁裁定支持公司取消合同并获得预付款及担保损失赔偿[76] - 后6艘船承租人提起仲裁但未提交仲裁请求且未推进[76] - 顺高船务已执行取回抵押物18卷镍丝但尚未实现变现[76] - Adriana仲裁事项涉及合同尾款金额4,550(单位未明确,可能为万美元)[74] - 所有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74][76] - 伦敦海事仲裁裁定公司需支付约3000万美元的仲裁相关费用[78]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承担650万美元的修船直接费用及仲裁费用[80] - 公司就与南京欧钢金属的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预付货款1540万元人民币[80] - 公司就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相关股权[81]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1,146.53万元价格拍卖了季风华持有的652.15万元(即6.5%)南通综艺股权[81] - 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并改判支持公司原诉讼请求[81] - 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共同清偿债务本金7亿元及相应利息[81] - 公司与明德重工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至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83] - 武汉海事法院以先刑后民为由中止审理公司与明德重工债权债务纠纷案件[83] - 发展公司与亚豪船舶关于2艘150尺甲板驳船、2艘270尺甲板驳船纠纷,法院民事调解书已基本执行完毕[83] - 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解除合作协议,亚豪船舶需向公司支付746万造船款和利息,童仁华承担连带责任[83] - 发展公司已就亚豪船舶支付746万造船款和利息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83] - 发展公司与富麦东升实业纠纷案件涉及金额6,577万元,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83] - 法院终审判令富麦东升南京分公司支付货款6577万元及违约金[85] - 公司要求南京世纪之声传媒支付货款约3957.85万元及逾期违约金[85] - 法院判令丰安科技支付货款约490万元及逾期利息[87] - 法院判令中显集团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222.63万元[87] - 公司对担保人抵押土地行使优先受偿权获法院支持[85] - 公司对担保人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获法院支持[87] - 案件执行结果尚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85][87] - 担保人金侨置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85] -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未有结果[85][87] - 公司撤回没收保证金366万元的诉讼请求[87] -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山西中阳钢铁,要求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89] - 江苏银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要求偿还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89] - 法院裁定查封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价值3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或等值财产[89]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就借款纠纷起诉公司,要求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约9852.94万元人民币及罚息[91] - 招商银行二审判决调整罚息计算期间[91]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要求南通综信清偿借款及律师费共计约3028万元人民币[91] - 海门药化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涉及金额7.29万元人民币[91] - 公司被法院判令支付海门药化货款72,94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93] -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欠款约868万元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93] -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约9,068万元[93] - 扬州厂与大亚机电达成和解并支付货款324,900元[95] - 苏州银行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95] - 江苏银行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95] - 公司被要求就832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全额保证金或提存相应款项[95] - SE航运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约人民币6440万元[97] - 张家港农商行要求公司支付票据款6300万元及相应利息[97] - 公司对张家港农商行诉讼二审败诉,维持原判需支付6300万元[97] - 华联科技诉讼达成和解,扬州厂需分期支付加工款152万元[99] - 界达新材料诉讼公司需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及利息[99] - 仪征鹏源船舶诉讼达成和解,扬州厂需支付加工款60万元[99] - 张家港农商行诉讼案件公司撤回再审申请[97] - SE航运仲裁同时要求解除合同和光船租约[97] - 华联科技放弃152万元加工款的利息[99] - 界达新材料诉讼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99] - 鹏源船舶诉讼和解,扬州厂需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51,123.1元[101] - 公司起诉昌旭初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支持但尚未执行[101] - 子公司发展公司起诉方舟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332万元及利息违约金,一审胜诉但未执行[101][103] - 发展公司另案起诉方舟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约1,352万元及利息,一审胜诉但未执行[103] - 发展公司起诉方舟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08万元及利息,一审胜诉后对方上诉但未出庭按撤诉处理[103] - 公司与北大荒农垦集团销售合同纠纷涉及金额人民币5,812.5万元,已撤回仲裁[103] - 公司要求北大荒农垦集团支付货款58,125,000元及利息损失[105] - 法院判决浙江泽惠返还公司2,770万元[105] - 南京银衡需支付公司货款本金4,561.88万元[105] - 南京银衡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105] - 公司向船东退还预付款及利息合计24,632,704.51美元[107] - 退款涉及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和解协议[107] - 公司与明德重工所有权纠纷涉案金额18,005万元[107] - 南通中院二审驳回公司上诉[107] - 浙江泽惠相关方尚未执行2,770万元判决[105] - 南京银衡尚未执行4,561.88万元调解[105] - 涉及MD152船舶所有权纠纷诉讼,一审法院判令船舶所有权归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所有[109] - 公司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被判支付界达新材料27,606元及相应利息[109][111] - 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返还杰昌石化货款1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11] - 子公司因销售合同纠纷向粮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利息[111] - 公司涉及与江苏永的纠纷,金额为5,812.5万元[111] - 武汉海事法院于2016年3月18日驳回公司关于MD152所有权的起诉[109]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1日驳回公司就船舶所有权纠纷的上诉[109]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公司需支付界达新材料27,606元及利息[111] - 截至公告日,MD152所有权纠纷案件已结案,但对利润影响尚不确定[109] - 截至2016年1月27日,杰昌石化案件判决尚未执行[111] - 诉讼请求被驳回,需承担案件受理费315,550元[113] - 请求判令支付货款人民币58,125,000元及相应利息[113] - 请求判令返还货款4,388万元和相应利息损失[113] - 委托形成对芜湖首创借款合同债权本金8,500万元[115] - 请求判令返还借款本金8,500万元和相应利息[115] - 与珍宝航运合作建造涉及金额15,275万元[115] - 案件受理费315,550元由公司承担[113] - 案件已中止审理[113][115] - 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113][115] - 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13][115] - 公司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南京华海提起诉讼索赔税款损失270万元[117] - 公司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南京华海提起诉讼索赔税款损失229.55万元[117] - 公司向南京华海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704.5万元[117] - 发展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向丰安科技提起诉讼索赔中介服务费168万元[119] - 发展公司委托明德重工及张立新向丰安科技提供借款2800万元[119] - 张立新对丰安科技借款合同下的债权本金为2800万元[119] - 发展公司已就2800万元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未有结果[119] - 公司被花台区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张立新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121] - 公司就“华海101”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189.78万元[121] - 公司就“华锦隆”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076.83万元[121] - 公司就“华锦新”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614.74万元[121] - 公司就“华海601”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22.63万元[123] - 公司就“华海60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22.63万元[123] - 公司就“华海605”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16.68万元[123] - 所有诉讼案件截至报告日仍在审理中且对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21][123] - 王祖重船舶碰撞诉讼案已结案,公司被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7.49万元[125] - 宝澳海洋仲裁案涉及预付款及利息总额为人民币5,850万元,银行已垫付人民币5,690.346万元[125] - 惠德投资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解金额为人民币1,225万元,但对方未履行付款义务[125] - 芜湖首创居间合同纠纷案涉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173.78万元,子公司已撤诉并申报债权[125] - 信博实业船舶物料合同纠纷案和解金额为人民币423.55万元,但协议尚未履行完毕[125] - 子公司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被诉支付货款总计人民币136,728元[129] - 扬州厂与信博实业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欠款人民币2,920,626.3元,约定2016年6月30日前分期支付[129] - 扬州厂被诉支付货款总计人民币4,235,467.78元及相应利息[129] - 扬州厂被司井明起诉索赔各项损失40万元[131] - 扬州厂被判返还司井明人民币123,000元[131] - 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3009B、SAM13010B)质保事项发起仲裁,涉及金额1,950万美元[131] - 公司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19B、SAM14020B)争议发起仲裁,涉及金额15,275万美元[131] - 华泓船务就与公司及第三人华海重工的纠纷涉及金额3,425万美元[131] - 公司需支付华泓船务购船款3425万元及相应利息[133] - 公司获仲裁支持华海船务支付租金3761.36万元及逾期利息1394.79万元[133] - 公司就珍宝航运仲裁案涉及金额1950万元[133] - 中交采购中心诉讼要求公司连带支付100万元及利息[135] - 公司就汇丰能源诉讼案涉及货款472.23万元及违约金214.39万元[135] - 公司对华泓船务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被驳回[133] - 华海船务仲裁案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无结果[133] - 珍宝航运仲裁案仍在审理中且影响无法确定[133] - 中交采购中心诉讼案目前已中止审理[135] - 汇丰能源诉讼案已撤诉并由资产经营公司另行起诉[135] - 公司就MD156和MD158两艘船舶权属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涉案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30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539.19万元,同比下降97.52%[7] - 营业收入锐减至15,391,879.90元,同比下降97.5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2.34万元,同比下降37.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74.37万元,同比下降13.1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同比下降33.33%[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降至26,551,693.64元,同比下降95.35%[16] - 营业外支出激增至15,543,965.60元,同比增幅达28523.97%[1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224.79万元,占净利润绝对值的15.94%[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69.22万元,同比下降197.39%[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7,463,600.86元,同比下降97.43%[18] - 收到税费返还48,140,628.08元,同比增长69.69%[18]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为零,同比下降100.00%[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0%至2582.6万元,去年同期为8.2亿元[2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0%至0元,去年同期为7728.8万元[2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至0元,去年同期为564.2万元[2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77,971,383.02元,较期初下降72.58%[16] - 短期借款激增至2,461,386,616.15元,较期初增长86.41%[16] - 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至1,032,608,472.14元,较期初增长371.60%[16] - 应付债券归零,较期初减少100.00%[16] - 总资产为28.9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5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1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0%[7] 法律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60万元罚款[29] -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38]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38] - 公司就与Sasa Shipping的争议获仲裁裁决,Sasa需支付约137.14万美元[39] - 公司就与Adriana Shipping的争议获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约860.71万美元[39] - 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高船务就12艘船租售合同争议获仲裁裁决,对方需赔偿约3000万美元[39] - 公司就与宝澳海洋的2艘海洋平台供应船合同争议获仲裁裁决,裁定交船期并需承担仲裁费用[40] - 公司对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获法院判决,福地需返还借款本金约8569.62万元及利息[40] - 公司就与瑞纳船务的油漆质保赔偿仲裁需承担修船直接费用及部分仲裁费用[40] - 公司与瑞纳船务修船费用仲裁案裁定公司无须预先支付任何费用[41] - 亚豪船舶需向公司支付746万元造船款及利息(湖北省高院二审判决)[42] - 富麦东升南京分公司被判支付货款6577万元及违约金[42] - 世纪之声传媒被判支付货款3957.849万元及逾期违约金[42] - 发展公司申请没收丰安科技保证金366万元[42] - 子公司发展公司一审胜诉获判丰安科技支付货款约490万元及利息[43] - 子公司发展公司获判中显集团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222.63万元[43] - 江苏银行诉讼公司要求偿还本金3亿元及相应利息[43] - 招商银行诉讼公司要求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约9852.94万元及罚息[44] - 公司诉讼中阳钢铁要求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及利息损失[44]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诉讼要求综信钢材清偿借款及费用共计约3028万元[44] - 海门药化诉讼发展公司要求支付欠款约7.29万元[44] - 发展公司诉讼力达宁公司要求支付欠款约868万元[44] - 公司一审胜诉获力达宁公司违约金及律师费赔偿约9068万元人民币[45] - 扬州厂与大亚机电达成和解支付货款324900元人民币[45] - 苏州银行要求公司清偿借款本金4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45] - 江苏银行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人民币[45] - SE航运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约6440万元人民币[46] - 张家港农商行要求公司支付票款63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46] - 华联科技要求扬州厂支付加工款152万元人民币及利息[46] - 界达新材料要求公司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人民币及利息[46] - 公司被判支付界达新材料票据金额约34万元及相应利息[47] - 子公司扬州厂与鹏源船舶达成和解,需支付工程款551,123.1元[47] - 公司获法院判决昌旭初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47] - 子公司发展公司获法院判决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约2,332万元及利息[47] - 子公司发展公司获法院判决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约1,352万元及利息[48] - 子公司发展公司获法院判决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约208万元及利息[48] - 公司撤回对北大荒农垦集团的仲裁请求,原仲裁货款金额为58,125,000元[48] - 公司获法院判决浙江泽惠返还2,770万元[48] - 与南京银衡、凯程置业、百思特置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尚在审理中[49] - 与Stainless 7/8/9 Limited的3艘化学品船建造合同争议已进入仲裁程序[49] - 涉及MD152船舶所有权的两起诉讼均处于上诉审理阶段(南通中院及湖北高院)[49] - 需支付界达新材料汇票金额27606元及利息(一审判决上诉中)[50] - 子公司被判返还杰昌石化货款100万元及利息损失(一审判决未执行)[50] - 子公司诉粮批公司要求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利息(案件审理中)[50] - 公司诉永禄肥料等方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审理中)[50] - 公司请求判令完达山贸易返还货款4388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51] - 公司委托形成对芜湖首创的债权本金8500万元并提起诉讼[51] - 公司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建造争议进入仲裁程序[51] - 公司因南京华海未开具发票造成增值税损失270万元提起诉讼[52] - 公司因南京华海未开具另一发票造成增值税损失229.55万元提起诉讼[52] - 公司请求判令南京华海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约704.5万元[52] - 发展公司请求判令丰安科技支付中介服务费168万元及违约金[52] - 公司委托形成对丰安科技的债权本金2800万元并提起诉讼[52] - 公司因光船租赁合同纠纷向南京华锦等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189.78万元[53] - 公司就另一光船租赁合同纠纷向南京华锦等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076.83万元[53] - 公司就"华锦新"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614.74万元[53] - 公司就华海601轮光船租赁合同纠纷向南京华海等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22.63万元[53] - 公司就华海602轮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22.63万元[53] - 公司就华海605轮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16.68万元[53] - 子公司发展公司就居间合同纠纷向芜湖首创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约173.78万元[54] - 子公司扬州厂与信博实业和解协议确认欠款人民币2,920,626.3元,约定2016年6月30日前分期支付[55] - 子公司舜天顺高与扬州鑫英和解协议约定支付欠款人民币136,728元,2016年1月28日前分两期支付[55] - 扬州厂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法院判决返还司井明人民币123,000元[55] - 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SAM13009B、SAM13010B)质保事项提起仲裁,案件审理中[55] - 公司就2艘64000吨散货船(SAM14019B、SAM14020B)争议提起仲裁,案件审理中[56] - 华泓船务诉讼获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购船款人民币3,425万元及相应利息[56] - 公司就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仲裁,要求华海船务支付租金人民币37,613,612.9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13,947,924.77元[56] - 公司就1艘64000吨散货船(SAM14023B)争议通知船东指定仲裁员,案件审理中[56] - 中交采购中心诉讼要求公司连带给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损失[56] - 公司起诉汇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472.2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14.39万元[57] - 公司就MD156和MD158两艘船舶权属纠纷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所有权并交付船舶分段[57] - 子公司发展公司被大洋化工起诉要求支付货款10万元 后对方撤诉[57] - 完达山贸易起诉发展公司要求确认《粮食销售合同》无效[57] - 南京东沛起诉发展公司及公司 要求赔偿船舶损失670万元及利息[57] - 南京人保起诉要求江隆物流 华海船务和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及公估费127,595元[58] - 立邦涂料起诉子公司扬州厂要求支付货款1,342,790元及利息[58] - 中交二航起诉扬州厂要求支付到期工程款10,199,634元及利息[58] - 刘祝江起诉扬州厂要求支付货款43,000元[58] - 珍宝航运取消SAM14023B和SAM14024B两艘船合同 并申请返还预付款及利息[58] 业务和资产处置 - 两艘海洋平台供应船预付款及利息已退还船东,金额未披露[32] - 公司整体资产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1.56亿元流拍[21] -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降至17.25亿元仍流拍[22] - 第三次拍卖起拍价进一步降至13.8亿元[22] - 第一次资产拍卖起拍价为21.56亿元人民币(流拍)[66] - 第二次资产拍卖起拍价降至17.25亿元人民币(流拍)[66] - 第三次资产拍卖起拍价进一步降至13.80亿元人民币[66] - 辽宁省高院以111.4653百万元拍卖季风华持有的南通综艺6.5%股权(对应652.15万元)[41] - 南京银行和中国银行已向宝澳海洋垫付保函项下本金、利息和税款共计5.69亿元[54] - 公司通过调解获惠德投资和上虞房产应支付预付款及违约金合计1225万元[54] - 12舜天债已完成兑付,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合计1033元[26] 融资和资本活动 - 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6亿元[24] - 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68] - 公司采取"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同步推进方式化解债务危机[6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1,457户[11] - 第一大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64%,持股数量为96,127,716股[1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船舶业务出现严重萎缩和下滑受行业产能过剩及船东弃船影响[66] - 公司预计2016年1-6月经营业绩为亏损[65]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亿元人民币[66] - 母公司重整案于2016年2月5日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66] - 资产拍卖结果可能导致2016半年报出现重大亏损[66]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时间2011年7月26日 正在履行[61][62]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等承诺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承诺时间2011年7月26日 正在履行[62][63] - 王军民先生和李玖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 承诺时间2011年7月26日 正在履行[63] - 王军民先生和李玖先生已于2015年5月6日离职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63] - 公司承诺按照"12舜天债"基本条款支付本息 承诺时间2012年10月23日[64] - "12舜天债"已于2016年3月18日终止上市 相关承诺已到期[64] 公司治理和合规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69][70]
江苏国信(002608)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4-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10.05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2014年收入25.14亿元大幅下降60.03%[23]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0.03%至10.05亿元[52][57]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0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2014年净亏损17.71亿元恶化207.83%[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50亿元,同比下降201.48%[53] - 公司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4.54元/股,较调整后的2014年-4.72元下降208.05%[23] - 公司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负值,2014年调整后为-159.26%[23] - 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股票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12]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50,403,350.66元[109]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70,573,883.02元[109] -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118.46%,主要因计提资产减值及减少非船舶贸易[100] - 受船舶市场低迷影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208.34%[10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三项费用合计5.29亿元,同比增长37.05%,其中财务费用4.14亿元同比增长65.38%[53] -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86.16%至4.145亿元人民币[82]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5.63%至1288.63万元人民币[80] -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87亿元,同比增长297.88%[53] - 资产减值损失高达45.87亿元人民币,占利润总额84.20%[88] - 船舶业务成本同比下降32.03%至1,273,521,852.04元,占营业成本比重96.53%[74] - 非船舶贸易业务成本同比下降94.76%至39,375,861.29元,占营业成本比重2.98%[74] - 外购机动船采购成本同比下降67.06%至289,737,226.17元[75] - 自建非机动船直接费用同比上升82.31%至24,778,497.69元[75] - 自建非机动船制造费用同比上升94.88%至15,474,014.74元[7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船舶业务收入同比下降45.08%至9.5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5.10%[57][59] - 非船舶贸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94.32%至0.4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20%[57][59] - 机动船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5.23%至6.69亿元[59][61] - 船舶租赁业务毛利率为-106.26%,营业成本1.72亿元超过营业收入0.83亿元[61] - 船舶业务销售量同比下降57.63%至203,800载重吨[64] - 船舶业务生产量同比下降44.05%至266,604载重吨[64] - 船舶业务库存量同比下降92.05%至4,085载重吨[64] - 非船舶贸易业务销售额同比下降96.59%至42,216,763.08元[64] 各地区表现 - 欧洲地区船舶业务收入同比激增587.61%至3.22亿元[5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正处于重整阶段,若重整失败将被宣告破产清算,股票面临终止上市风险[13]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 - 公司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9]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12] - 公司关联方承诺原则上不与舜天船舶发生关联交易[113]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亿元人民币,但较调整后的2014年-3.47亿元有所改善,增长32.76%[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66.83%至12.019亿元人民币[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锐减96.94%至5139.46万元人民币[8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3.92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6.08%[84] - 资产总额31.26亿元同比下降66.74%,负债总额83.82亿元同比下降8.76%[53] - 货币资金减少10.106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69个百分点[92]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28.38个百分点至13.204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42.23%[92] - 公司金融负债期初数为319,957.20元,期末数降至0.00元[94] - 总资产调整后为94.01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前下降66.7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整后为2.14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前下降2,556.48%[25] 会计调整和差错更正 - 2013年补计利息收入9,093.40万元,补计财务费用1,912.89万元[26] - 2013年多计营业收入5.75亿元,多计营业成本4.66亿元[26] - 2014年补计利息收入7,829.42万元,补计财务费用5,031.48万元[26] - 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4.94亿元,多计营业成本4.51亿元[26] - 2013年调整减少利润总额3,732.66万元[26] - 2014年调整增加利润总额3,732.66万元[27] - 2013年度应补计利息收入9093.4万元[119] - 2014年度应补计利息收入7829.42万元[119] - 2013年应补计财务费用1912.89万元[119] - 2014年应补计财务费用5031.48万元[119] - 2013年多计收入57529.73万元[119] - 2013年多计成本47110.71万元[119] - 2014年多计收入49363.26万元[119] - 2014年多计成本45651.85万元[119] - 2013年少计成本494.15万元[120] - 2014年少计成本1565.82万元[120] 资产减值及资产变动 - 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末较期初有较大降幅[40] - 公司在建工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余额为零[40] - 公司货币资金因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贷款到期,保证金释放,报告期末较期初有较大降幅[40] -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末较期初有较大降幅[40] - 公司存货因库存船舶销售及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较期初有较大降幅[40] - 境外资产64000吨散货船1号规模为8460.53万元,占净资产比重1.61%[43] - 境外资产82000吨散货船4号规模为9696.32万元,占净资产比重1.85%[43] - 境外资产82000吨散货船21号规模为10117.9万元,占净资产比重1.93%[43] - 境外资产1100标箱集装箱船2号规模为6586.66万元,占净资产比重1.25%[43] - 境外资产万吨自航驳1号规模为2922.12万元,占净资产比重0.56%[43]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703,477,313.55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70.01%[77] - 前5大客户销售额合计7.035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70.01%[78] - 前5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770.31万元人民币,仅占年度采购总额0.58%[78] 子公司表现 - 主要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净亏损1,739,355,276.82元,净资产为负914,050,176.54元[98] - 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净亏损307,407,945.55元,净资产为负269,955,755.91元[98] - 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净亏损42,554,662.78元,净资产为159,993,233.66元[98] -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净亏损1,055,094,189.70元,净资产为负852,135,192.26元[98] - 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净亏损874,209.30元,净资产为负6,785,600.88元[98] - 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净利润同比下降169.93%[101] -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收益无法覆盖成本,净利润同比下降1,328.17%[102] 季度业绩趋势 - 2015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96亿元,全年呈逐季下滑趋势[35]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5亿元,其中第四季度亏损46.87亿元[37] 审计意见和监管风险 -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股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13] 分红情况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2,050,000元[109] - 2013年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52%[109]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109] 债券和融资情况 - 公司"12舜天债"于2016年3月18日终止上市[114] - 逾期融资总额1.347亿元人民币,其中进出口银行逾期1.047亿元,工商银行逾期3000万元[199] - 逾期委贷总额5.096亿元人民币,涉及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逾期5亿元[199] - 中国进出口银行美元融资逾期4179.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79.3万元)[199] -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委贷逾期958.3万元人民币[199] - 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融资逾期3000万元人民币[199] - 控股股东舜天集团持有江苏舜天股份3691.76万股被冻结和质押[200]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股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13] - 仲裁裁决Sasa需支付公司尾款及利息1,371,400.78美元[130] - 仲裁裁决Adriana需支付公司8,607,140.61美元但公司需反向支付Adriana[132] - 伦敦仲裁裁定顺高船务获赔预付款等损失约3000万美元[132] - 顺高船务已取回质押物18卷镍丝但未实现变现[132] - 后6艘船承租人未提交仲裁请求也未推进仲裁[132] - 宝澳海洋平台船仲裁裁决尚未执行涉及金额54,910[132] - 2012年10月10日船舶单方面交付但Sasa未接船[130] - 2012年10月10日船舶单方面交付但Adriana未接船[130] - 仲裁裁定Sasa承担公司律师费及其他费用[130] - 仲裁裁定Adriana承担公司律师费及其他费用[132] - 伦敦海事仲裁协会裁定两条船舶交船期分别为2014年5月26日和2014年9月25日[134] - 公司需承担仲裁相关费用[134] - 公司要求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134]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福地房产需偿还公司借款本金8569.62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34]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承担82000吨散货船油漆质保责任及修船直接费用[136] - 仲裁庭第三次裁决公司无须在修船前支付费用 双方各自承担仲裁费用[136] - 公司与南京欧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预付货款及违约金1540万元人民币[136]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公司上诉 维持原判[136] - 公司就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担保人持有的股权[137]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1146.53万元的价格拍卖了季风华持有的652.15万元(即6.5%)南通综艺股权[137] - 公司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共同清偿债务本金7亿元及相应利息[137] -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季风华和程建华分别持有的南通综艺652.15万元股权[137] - 子公司因2艘300尺甲板驳船建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涉及金额1000万元[139]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139] - 子公司就4艘甲板驳船建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涉及金额445万元[139] - 根据民事调解书,子公司已履行相应义务但尚未收到亚豪船舶款项[139] - 公司就2艘未完成的270尺甲板驳船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141] - 法院二审判决亚豪船舶支付公司746万造船款及利息,童仁华承担连带责任[141] - 亚豪船舶就2艘150尺和2艘270尺甲板驳船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要求支付约737万元[141] - 法院裁定划拨公司被托管款项人民币1,275,806元[141] - 公司起诉富麦东升要求支付货款约6,600万元,终审判令支付6,577万元及违约金[143] - 公司对担保人抵押土地行使优先受偿权[143] - 公司起诉世纪之声要求支付货款39,578,490元及违约金,并对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143] - 法院判决世纪之声支付货款39,578,490元并承担违约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143] - 与丰安科技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支付剩余货款约490万元及逾期利息[145] - 对担保人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获法院支持[145] - 与中显集团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支付剩余货款约16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45] - 与中阳钢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147] - 江苏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涉及本金3亿元及相应利息[147] - 江苏银行申请查封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价值3亿元财产[147] - 招商银行相关诉讼涉及金额约9922.94万元[147] - 与山西中阳钢铁2400万元货款纠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147] - 江苏银行3亿元借款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尚未执行完毕[147] - 丰安科技案件担保方尚未执行判决付款义务[145]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诉讼一审判决公司需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98,529,383.56元及相应罚息[149]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诉讼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代理律师费16,200元[149]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诉讼涉及金额约3,028万元,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49] - 海门药化诉讼要求公司子公司支付货款72,940元,法院已判决支持[149][151] - 子公司发展公司就债务转移纠纷诉讼力达宁公司要求支付欠款约868万元[151] - 子公司发展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力达宁公司要求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约9,068万元[151] - 扬州厂与大亚机电买卖合同纠纷达成和解,涉及金额76万元[151] - 截至公告日,多起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未确定[149][151] - 公司对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149] - 海门药化诉讼和解协议尚未执行完毕[149] - 公司被要求支付大亚机电货款324,900元并赔偿损失共计约76万元[153]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诉讼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153] - 江苏银行诉讼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153] - SE航运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约人民币6,440万元[155] - 张家港农商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票款6,300万元和相应利息[155] - 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准许大亚机电撤回起诉[153]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153] - 江苏银行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153] - SE航运仲裁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有判决[155] - 张家港农商行诉讼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尚未履行判决[155] - 华联科技诉讼和解,扬州厂分期支付加工款152万元人民币,华联科技放弃利息[157] - 界达新材料票据付款纠纷,公司被判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二审维持原判[157] - 鹏源船舶诉讼和解,扬州厂需支付工程款551,123.1元人民币,后原告撤回起诉[159] - 昌旭初借款诉讼,法院判令其偿还公司借款本金9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159] - 南京浦冉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金额87,494元人民币,后原告撤诉,双方已履行和解协议[159] - 公司与徐琳达成和解协议 徐琳将相应款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161] -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求 方舟新能源需支付货款约人民币2332万元及逾期利息[161] -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求 方舟新能源需支付货款约人民币1352万元及逾期利息[161] -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求 方舟新能源需支付货款约人民币208万元及逾期利息[161] - 公司撤回对北大荒农垦集团的仲裁请求 涉及货款人民币5812.5万元[161] - 法院判决
江苏国信(002608)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30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73亿元,同比下降59.3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4.01亿元,同比下降53.7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亿元,同比下降162,805.4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4亿元,同比下降1,932.0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6元/股,同比下降1,954.5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2.04元,同比下降1,954.55%[19]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790.05万元[13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1,435,217,665.06元,同比下降48.21%[19]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58,158,551.02元,同比上升98.26%[19]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402,255,911.86元,同比上升2,178.04%[19]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亿元,同比下降7.10%[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52.59%至14.25亿元[20]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63.51%至7827万元[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53.43%至15.93亿元[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激增329.02%至1.61亿元[2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82.50%至7.37亿元[20]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80,760,052.57元,较期初下降78.32%[18] -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为1,200,000,000.00元,较期初上升500.00%[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601,000,000.00元,较期初上升200.50%[18] - 长期借款期末数为428,115,945.00元,较期初下降63.27%[18] -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1,020,003,828.14元,较期初下降46.26%[18] 诉讼和纠纷事项 - SE航运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约6440万元[27] - 湖北省高院判决亚豪船舶支付746万元造船款及利息[33] - 武汉海事法院划拨公司款项127.58万元[35] - 富麦东升被判支付货款6577万元及违约金[49] - 世纪之声被判支付货款3957.85万元及逾期违约金[50] - 公司被判支付海门药化货款72,940元[65] - 公司与方舟新能源存在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分别为208万元、1,352万元和2,332万元[70][72][74] - 公司与界达新材料存在两起票据纠纷,票据金额分别为340,986.24元和27,606元[78][80] - 与张家港农商行存在6300万元人民币票据承兑纠纷诉讼[124] - 与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纠纷诉讼[125] - 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存在约9923万元人民币借款纠纷诉讼[125] - 与江苏银行存在3亿元人民币借款纠纷诉讼[125] - 与江苏银行另存在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纠纷诉讼[125] - 与方舟新能源存在三起买卖合同纠纷,金额分别为208万元、1352万元和2332万元人民币[126] - 与界达新材料存在两起票据纠纷,金额分别为340,986.24元和27,606元人民币[126] - 与明德重工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诉讼[125] - 与福地房产存在委托贷款合同纠纷诉讼[125] - 涉及与鹏源船舶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于2015年07月24日公告[127] - 涉及与浙江泽惠买卖合同纠纷的重大诉讼于2015年08月27日公告[127] - 涉及与南京银衡买卖合同纠纷的重大诉讼于2015年08月27日公告[127] - 涉及与华联科技买卖合同纠纷的子公司诉讼进展于2015年08月12日公告[127] - 涉及MD152船舶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明德重工诉公司)于2015年08月19日公告[127] - 涉及MD152船舶所有权纠纷的诉讼(公司诉明德重工)于2015年09月30日公告[127] - 涉及3艘240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合同仲裁事项于2015年08月28日公告[127] - 涉及与杰昌石化买卖合同纠纷的子公司重大诉讼于2015年09月08日公告[127] - 涉及与明德重工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于2015年10月17日公告[128] 造船合同履行情况 - 木片船合同已交付4艘,剩余2艘因明德重工破产清算难以履行[107][108] - 64000吨集装箱散货船合同共14艘,已交付2艘,2艘未按期接船,2艘逾交船期,6艘在建,2艘未开工[109] - 7艘246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合同因明德重工破产清算及船东消约难以履行[112] - 4艘246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合同因明德重工破产清算及船东消约难以履行[114] - 海洋平台供应船合同双方正在仲裁中[116] 明德重工相关风险 - 明德重工已被法院宣布破产[120] - 明德重工破产清算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约为29亿元[134] - 2014年度已对明德重工项目计提坏账准备约10.12亿元[134] - 若明德重工造成29亿元损失,将减少公司净利润约18.88亿元[134] 停牌和重大事项 - 公司因多笔融资款逾期及财产被保全自2015年8月6日起停牌[121] - 公司股票和债券因危机处置方案未确定而继续停牌[123] - 公司因重大事项于2015年08月06日停牌公告[128] 业绩预告 - 2015年度预计净利润亏损范围在-250,000万元至-190,000万元之间[133][13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合同违约损失导致营业外支出3,449.87万元,占净利润4.50%[10]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462户,前两大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64%、江苏舜天机械持股20.51%[1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135]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136]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3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8]
江苏国信(002608)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2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1.25%[18] - 公司营业收入10.27亿元,同比下降51.25%[28][32] - 营业总收入为10.27亿元,较去年同期21.08亿元下降51.3%[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3.1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45.54%[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7元/股,同比下降981.82%[18] - 公司利润总额为-3.8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26.36%[27] - 公司实现毛利0.26亿元,同比下降86.81%[29] - 公司净利润亏损3.70亿元,同比下降980.3%[15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7元,同比下降981.8%[156] - 公司2015年1-6月出现巨额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18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达1.75亿元,同比增长100.1%[155] - 资产减值损失达1.56亿元,同比增长840.2%[155] - 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激增1932%至1.14亿元[15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主营业务收入10.23亿元,同比下降50.72%,占营业收入99.53%[28] - 船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5.98%,同比下降30%[28] - 非机动船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8.74%,占主营业务收入13.71%[28] - 机动船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8.73%,占主营业务收入78.53%[28] - 船舶租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3.53%,占主营业务收入3.74%[28] - 非船舶业务收入同比下降93.89%,占主营业务收入4.02%[28] - 主营业务毛利0.25亿元,同比下降85.10%,占营业毛利98.63%[29] - 船舶业务毛利同比下降82.07%,占主营业务毛利95.22%[30]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主要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净亏损24,300,031.04元[53] - 公司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报告期净亏损28,218,134.22元[54] - 公司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净亏损5,554,376.00元[54] - 公司子公司顺高船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净亏损39,481,688.67元[54] - 公司子公司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8,472,541.82元[5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5年1-9月预计净利润亏损区间为-62,300万元至-58,200万元[56]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58] - 公司正在落实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190]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65.70%[18]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3.07亿元[162][163] - 公司2015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18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4.68亿元[166]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下降40.1%至10.94亿元[162]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下降53.8%至12.89亿元[163]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下降76.6%至6.66亿元[16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40.3%至8600万元[164] - 母公司支付其他经营现金暴增2317%至3.01亿元[1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991.15万元,同比减少13.8%[16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76亿元,同比下降74.1%[1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3亿元,同比下降41.1%[16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1.2亿元,同比下降20.8%[16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36.73万元,同比下降50.1%[167] - 货币资金从12.95亿元减少至4.19亿元,降幅67.6%[145] - 其他应收款从19.31亿元减少至17.11亿元[145] - 存货从24.24亿元增加至27.38亿元,增幅12.9%[145] - 短期借款从13.02亿元减少至9.97亿元[146] - 应付票据从18.98亿元减少至13.85亿元[146] - 短期借款为8.76亿元,较期初10.60亿元下降17.4%[151] - 应付票据为11.99亿元,较期初15.66亿元下降23.4%[151] - 其他应付款从8.07亿元大幅减少至1.25亿元[147] - 其他应付款为1.11亿元,较期初8.04亿元下降86.2%[151]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从2.00亿元增加至6.01亿元[147] - 长期借款从11.66亿元减少至4.19亿元[147] - 未分配利润从-7.31亿元扩大至-10.97亿元[148] - 未分配利润为-10.97亿元,同比扩大亏损[1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2.13亿元转为负值-1.49亿元[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02亿元,同比下降107.3%[169][170] - 其他综合收益为395.24万元,同比下降99.5%[169][170] - 少数股东权益为-955.58万元,同比下降132.1%[170]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年初的-12.35亿元进一步减少至-15.36亿元[176][177]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亏损3.01亿元人民币[176] - 合并层面综合收益总额为5.91亿元[173] - 合并未分配利润增加4282万元[173] - 对股东分配利润2.21亿元[173][179] - 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32.86亿元[174]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59.21亿元[177] - 上年同期合并所有者权益为12.05亿元[179] - 母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为-2.91亿元[176] - 公司201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很高[188] - 总资产为84.2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10.37%[18] - 公司总资产为69.6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5.56亿元下降7.8%[151][152] - 负债总额为85.7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6.65%[27] - 所有者权益为-5.92亿元,较期初-2.91亿元下降103.5%[152]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1.6%至4.13亿元[158] - 母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至-3.01亿元[158] - 股本为3.75亿元,同比增加70.0%[169][172] - 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1.54亿元[174][179]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485万元人民币[182] 法律诉讼和仲裁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合同违约损失等营业外支出为-2,221.19万元人民币,占净利润6.01%[23] - 公司委托贷款逾期本金9,000万元及利息1,971万元[49][50] - 公司委托贷款利率为18.00%[49] - 公司应收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往来款项247,219.03万元,其中优先债权估值146,000万元,普通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01,219.03万元[57] - 明德重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普通债权破产清偿率无法确定,可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58] - 明德重工于2015年7月31日被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60] - 公司2014年报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财务数据失实,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74]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5年8月1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4] - 公司与Sasa Shipping Co Pte. Ltd.存在船舶建造合同争议,涉案金额未披露,仲裁结果尚待确定[75] - 船东Adriana拒绝接收船舶并拒付合同尾款 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提起仲裁要求接船及支付尾款与利息[76]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裁定对方赔偿公司预付款 担保费 律师费及利息等共计约3000万美元[78] - 伦敦海事仲裁协会就2艘海洋平台供应船裁定交船期分别为2014年5月26日和2014年9月25日 并裁定由公司承担对方及仲裁庭费用[78] - 公司对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79]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对油漆承担质保责任 承担对方修船直接费用及2013年9月20日前双方及仲裁庭费用[79] - 公司就与南京欧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上诉[79] - 公司请求南京欧钢退还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担保人瑞东建设和苏豪科技承担连带责任,但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80] - 公司就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申请查封担保人季风华和程建华持有的南通综艺股权[81]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114.653万元价格拍卖季风华持有的652.15万元南通综艺股权,占公司债权金额的6.5%[81] - 公司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共同清偿债务本金7亿元及利息,并申请查封对应股权[81] - 公司子公司发展公司因与亚豪船舶的2艘300尺甲板驳船建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船舶所有权并交付船舶[81] - 发展公司因与亚豪船舶关于4艘船舶的建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所有权并交付船舶,但尚未收到增值税发票[82] - 亚豪船舶要求发展公司支付船舶制造款、利息及赔偿款等共约737万元,法院裁定划拨发展公司托管款项127.5806万元[82] - 公司与明德重工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至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审理[81] - 与富麦东升南京分公司诉讼终审判决获支持货款6577万元及违约金[83] - 对富麦东升南京分公司担保人抵押土地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无结果[83] - 与世纪之声传媒诉讼一审判决获支持货款3957.85万元及逾期违约金[83] - 对世纪之声传媒担保人抵押房产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无结果[83][84] - 与丰安科技诉讼一审判决获支持货款约490万元[84] - 丰安科技诉讼中公司撤回没收保证金366万元请求[84] - 与中显集团诉讼获法院判决但影响无法确定[84] - 公司被江苏银行起诉要求偿还本金3亿元及相应利息[86]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舜天集团承担连带责任[86]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要求南通综信钢材清偿借款和赔偿律师费共计约3028万元[86] - 公司向中阳钢铁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及逾期利息[85] - 发展公司被判令向海门药化支付货款72940元[87] - 发展公司起诉力达宁公司要求支付欠款约868万元[87] - 发展公司起诉力达宁公司要求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约9068万元[87] - 公司涉及与中显集团合同纠纷,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222.63万元[85] - 江苏银行申请查封冻结公司及相关人员价值3亿元存款或等值财产[86] - 子公司扬州厂支付大亚机电货款324,900元达成和解[88]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诉讼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88] - 江苏银行诉讼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88] - SE航运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约6,440万元人民币[89] - 张家港农商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票据款6,300万元及利息[89] - 子公司扬州厂分期支付华联科技加工款152万元达成和解[90] - 界达新材料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90] - 苏州银行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对利润影响无法确定[88] - 江苏银行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对利润影响无法确定[88] - SE航运仲裁事项对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89]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55,200万元[101] - 关联方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243万元[101] - 关联债务资金利息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101] - 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获得连带责任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7,199.38万元[107] - 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另一笔连带责任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8,839万元[107] - 顺达船务有限公司获得一般保证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1,004.48万元[107] - 顺耀船务有限公司获得一般保证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1,004.48万元[107] - 顺帆船务有限公司获得一般保证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969.50万元[107] - 顺飞船务有限公司获得一般保证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969.50万元[107] -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获得连带责任担保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107]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6.899743亿元人民币[108]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6.899743亿元人民币[108]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62.31%[108]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6.899743亿元人民币[109]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7.645966亿元人民币[109] - 公司为发展公司在苏州银行的3200万元人民币担保已被宣告提前到期[109] 合同履行和订单情况 - 与宝澳海洋平台供应船公司合同涉及交易价格为8.8975亿元人民币[110]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裁定两条船舶交船期分别为2014年5月26日和2014年9月25日[111] - 明德重工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船东提出消约[111] - 与阿珀利俄特斯公司合同涉及交易价格为17.3亿元人民币[111] - 仲裁获赔3110万美元[112] - 收回质押物18卷镍丝尚未变现[112] - 取消6艘船租售合同[112] - 与珍宝航运合作14艘64000吨船舶已交付2艘[113] - 珍宝航运2艘船未按期接船[113] - 2艘船舶已逾交船期6艘在建中2艘未开工[113] - 环球海事103300吨船舶合同已取消[114] - 船东发函取消172500吨船舶合同[114] - 船东发函取消98400吨船舶合同[115] - 明德重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致多份合同难以履行[113][114][11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证券投资及金融股权持有[42][43][44][45] - 公司报告期无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46][47] - 公司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上年度及本报告期均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2][63]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64] - 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承诺避免同业竞争,长期有效[117] - 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承诺原则上不与舜天船舶发生关联交易,长期有效[118] - 公司承诺两年内购置房产用于总部办公,承诺期限为上市后4年[118] - 公司于2015年8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履行办公场所租赁承诺[118] - 王军民和李玖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19] - 王军民和李玖于2015年5月6日离职,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119] - 公司承诺按期偿付2012年公司债券本息,长期有效[119] - 公司承诺在债券偿付出现问题时将采取不分配利润等措施[120]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1] - 公司董事王军民因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违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12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玖因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违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12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志强因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违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12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翁俊因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违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12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春华因与明德重工合作建船违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123] - 公司董事王军民、高级管理人员李玖及曹春华均已离职不再担任任何职务[123] - 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9日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125] - 公司债券于2015年4月29日被实行风险警示[125] - 公司银行账户于2015年5
江苏国信(002608) - 2014 Q4 - 年度财报(更新)
2015-06-04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0.08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29.61亿元增长1.59%[19] - 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为30.07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2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08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0.96亿元下降1,981.48%[19] - 公司201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为18.07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81.48%[26][28] - 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为-18.17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78.92%[26][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6.79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0.35亿元下降4,919.61%[19] - 公司2014年营业利润为-16.76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2.41%[27][32] - 基本每股收益-4.82元/股,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0.26元下降1,953.85%[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97%,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4.78%下降164.75个百分点[19] - 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18.079亿元人民币,亏损严重[100] - 江苏舜天船舶2014年净亏损153,244.31万元[16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14年资产减值损失为12.1498亿元,较上年增长9,275.85%[32] - 船舶业务成本同比上升49.62%至18.58亿元,占营业成本60.28%[41] - 非船舶贸易业务成本同比下降30.06%至12.08亿元[41] - 外购机动船采购成本同比激增186.37%至8.64亿元[42] - 公司2013年营业成本多计3.01亿元[92] - 公司2013年销售费用多计109.1万元,财务费用少计2382.0万元[9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船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8.44%,非船舶贸易业务占42.56%[33] - 船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58.44%,非船舶贸易业务占42.56%[37] - 船舶业务生产量同比大幅增长126.45%至476,526载重吨[37] - 非船舶贸易业务销售额同比下降34.69%至12.37亿元[37] - 船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45%至17.40亿元[53] - 非船舶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69%至12.37亿元[53] 各地区表现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5.2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0.66%[3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重大在手订单约16.53亿美元[39] - 公司2014年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8][100] - 公司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新增船舶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10-20年,残值率5-10%,年折旧率4.5-9%[90] - 公司承诺若无法偿付债券本息将采取暂缓资本性支出等措施[143]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 若有竞争性业务则将商业机会让予舜天船舶[141] - 公司承诺原则上不与舜天船舶发生关联交易 若无法避免则保证公平交易[14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13.8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6.91亿元扩大99.99%[19] - 公司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82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9.99%至-13.83亿元[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95.43%至21.16亿元[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2.70%[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62.36%[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9.99%[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97.98%[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947.21%[50] 审计和内部控制意见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6]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认定存在重大缺陷[6]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揭示公司财务风险[83][84]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揭示公司财务风险[145][146] 资产和债务状况 - 总资产94.01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上年末73.71亿元增长27.53%[19] - 公司2014年总资产为94.00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53%[26][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亿元人民币,较调整后的上年末20.44亿元下降89.57%[19] - 公司201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1308亿元,每股净资产下降93.86%[26][3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25个百分点至13.78%[56] -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增加4.30个百分点至26.96%[56] - 长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61个百分点至12.40%[59] - 江苏舜天船舶2014年总资产为1,458,815.51万元[167] - 江苏舜天船舶2014年净资产为172,708.7万元[167]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1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2876亿元,其中政府补助为363.27万元[24] 子公司表现 - 主要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净亏损7535.09万元人民币[77] - 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净亏损1.02亿元人民币[78] - 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净亏损1576.48万元人民币[78] -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净亏损6710.77万元人民币[78] - 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净亏损652.37万元人民币[78] -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97.37%[78] -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46.21%[79] - 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538.81%[79] -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669.59%[80] 会计差错更正 - 公司2013年预付账款多计4705.6万元,其他应收款少计3369.6万元,坏账准备少计3369.6万元[92] - 2013年存货少计8286.0万元,长期应收款多计6.11亿元,固定资产少计4.97亿元[92] - 2013年累计折旧少计2058.5万元,应交税费多计109.1万元,预计负债多计109.1万元[92] - 2013年未分配利润多计9556.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多计99.5万元[92] - 2013年营业收入多计3.08亿元[92] 分红和转股情况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2205万元[96]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共转增1.54亿股[96] - 2014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00]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20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95%[100] - 2012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20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33%[100] - 2013年以总股本2.20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并转增7股[98] - 2012年以总股本1.4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并转增5股[98]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委托贷款逾期9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18.00%,已提起诉讼[72][74] - 与福翼香港仲裁案涉及金额1980万美元,双方已达成和解[106] - 与Sasa的仲裁涉及船舶建造合同尾款及利息,具体金额未披露但影响利润尚不确定[107] - 与Adriana的仲裁涉及船舶建造合同尾款及利息,具体金额未披露但影响利润尚不确定[107] - 顺高船务12艘64000吨散货船租售合同仲裁获赔约3000万美元,含预付款担保费律师费及利息[108]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判决支持公司取消前6艘船租售合同[108] - 宝澳海洋平台2艘多功能海洋平台供应船仲裁已提交具体诉讼请求,影响利润尚不确定[108] - 所有仲裁事项的最终实际影响均需以仲裁裁决为准[107][108] - 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等提起仲裁要求确定交船期并裁决卖方无权延长交船期[109] - 公司对南京福地房地产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109]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对一艘82000吨散货船承担油漆质保责任[109]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公司与南京欧钢买卖合同纠纷案[110] - 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申请查封担保人持有的南通综艺652.15万元股权[110] - 子公司发展公司对亚豪船舶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艘300尺甲板驳船所有权,法院一审判决发展公司对其中1艘享有所有权[111] - 法院一审判决另1艘300尺甲板驳船由亚豪船舶向第三方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交付[111] - 发展公司就4艘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法院调解亚豪船舶向发展公司交付涉案4艘船舶[112] - 法院调解发展公司支付亚豪船舶70万元用于开具增值税发票[112] - 法院调解发展公司支付205万元尾款给法院托管[112] - 法院调解发展公司支付亚豪船舶170万元劳务费[112] - 发展公司就2艘未完成的270尺甲板驳船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合作协议[112] - 法院一审判决亚豪船舶向发展公司返还船舶建造资金816万元[112] - 法院一审判决亚豪船舶法定代表人童仁华对816万元承担连带责任[112] - 亚豪船舶诉讼要求发展公司支付船舶建造尾款等费用约248万元人民币[113] - 发展公司对亚豪船舶诉讼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涉及金额约737万元人民币[113] - 富麦东升南京分公司被判支付货款约6577万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14] - 发展公司对金侨置业抵押土地在880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114] - 天津德威涂料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共约37万元人民币[115] - 发展公司起诉世纪之声要求支付货款约3957.849万元人民币及逾期违约金[115] - 发展公司对同创房产抵押房产在4200元人民币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115] - 世纪之声诉讼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5] - 发展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结果拟评估拍卖抵押房产[116] - 伦敦海事仲裁协会裁定支持公司取消6艘船租售合同并获赔预付款、担保费、律师费及利息损失[135] - 公司因顺高船务催款无果于2014年3月13日取消6艘船合同涉及金额173,000[134] - 公司因顺高船务催款无果于2014年3月17日取消6艘船合同涉及金额152,274[135] 合同履行风险 - 南通明德重工已交付4艘船但剩余2艘船合同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涉及金额140,877[135] - 南通明德重工破产重整导致多份船舶合同存在履行不确定性涉及金额172,500[136][137] - 两艘船交船进入罚款宽限期涉及金额170,000[136] - 与辛伯航运合同未生效涉及金额106,000[136] - 与环球海事合同未正式启动涉及金额103,300[136] - 与布克斯福乐斯等公司合同未生效涉及金额173,000[137] 担保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39,873.18万元,实际发生额为84,829.24万元[131] - 报告期末已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53,436.5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4,829.24万元[131]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高达398.11%[131]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84,829.24万元[131]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74,121.89万元[131] -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多笔担保,单笔最高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130] - 公司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获得单笔最高担保金额为12,525.98万元[130] - 2014年累计发布5份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149] 关联交易和资金支持 -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向关联方申请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12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118][13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12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江苏省国资委将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给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40]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至2014年8月11日)主要股东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的承诺已履行完毕[140] - 公司总股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220,500,000股增至374,850,000股[154]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144,375,000股减少至46,298,437股,占比从65.48%降至12.35%[154]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76,125,000股增至328,551,563股,占比从34.52%升至87.65%[154] - 基本每股收益因股份变动从0.44元/股调整为0.26元/股[156] - 稀释每股收益因股份变动从0.44元/股调整为0.26元/股[156]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从9.27元/股调整为5.45元/股[156] - 公司总股本因资本公积转增由220,500,000股增至374,850,000股[161] - 第一大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持股96,127,716股,占比25.64%[163][164] - 第二大股东江苏舜天机械持股84,269,900股,占比22.48%[163][164] - 股东王军民持股25,500,000股,占比6.8%,全部处于质押状态[163][164] - 股东李玖持股22,950,000股,占比6.12%,其中16,681,500股处于质押状态[163][164] - 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持股比例为50.32%[167] - 股东李玖质押公司股份8,681,500股,占总股本的2.32%[157] - 股东李玖解除质押股份12,750,000股,占总股本的3.4%[157] 融资和债券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总额7.8亿元的公司债券,代码为"112108"[150] - 公司2012年债券发行总额780,000,000元,票面利率6.6%[158][160] - 公司承诺按期支付2012年公司债利息 分别于2013年9月18日和2014年9月18日完成付息[143] - 公司2011年A股发行数量37,000,000股,发行价格22.11元/股[158][159] - 公司2011年A股募集资金总额818,070,000元,净额784,781,171元[159] 实际控制人信息 -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2014年营业收入为4,988,565.24万元[168] -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2014年净利润为558,541.72万元[168] -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总资产为14,500,918.56万元[168] -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净资产为6,421,686.87万元[168] -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为5,418.4万元[170]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报酬 - 董事、总经理王军民期末持股25,500,000股,较期初15,000,000股增长70%[177] - 副总经理李玖期末持股22,950,000股,较期初13,500,000股增长70%[177] - 副总经理翁俊期末持股4,781,249股,较期初2,812,500股增长70%[177]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期末持股53,231,249股,较期初31,312,500股增长70%[178] - 董事长王树华、董事王会清等6名管理人员期初与期末持股均为0股[177] - 离任董事洪兴华、魏庆文及独立董事李心合持股均为0股[177][178] - 离任财务负责人曹春华持股为0股[17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应付报酬总额为237.2万元[187][188] - 董事长王树华从公司获得报酬为0万元[187] - 总经理王军民从公司获得报酬为46万元[187] - 独立董事许苏明从公司获得报酬为1.67万元[187] - 独立董事徐光华从公司获得
江苏国信(002608) - 2015 Q1 - 季度财报
2015-04-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6.2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8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585.5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02.4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同比下降600.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17%,同比下降30.71个百分点[8] - 基本每股收益暴跌600%至-0.15元[1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财务费用激增109.52%至8049.94万元,因利息净支出增加[15]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3.71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96.49%[8]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长143.66%至6.79亿元,主因销售收款增加[15]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减少87.08%至2.33亿元[15] - 支付利息增长98.39%至7728.81万元[1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92.0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2.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26.43%[8] - 衍生金融负债减少83.44%至5297.65万元,因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下降[15] - 应付利息增加70.73%至4529.42万元,主要因应付债券利息增加[15] - 其他流动负债增长150%至5亿元,因新增3亿元委托借款[1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赔偿收入等营业外收入为187.90万元人民币[9] - 营业外收入增长94.86%至193.33万元,主因赔偿收入增加[15] 重大合同事项 - 与明德重工相关合同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多艘船舶建造[20] - 与明德重工的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持续披露进展,涉及多次公告[25] - 4艘246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合同目前尚未生效[21] - 64000吨租售合同及64000吨集装箱散货船合同有多次进展公告[24][25] - 海洋平台供应船合同于2013年5月9日披露[24] - 木片船合同于2013年6月28日披露[24] - 12000吨多用途船合同于2014年3月15日披露[25] - 2350箱集装箱船合同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25] - 公司签订4艘24,6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重大合同[26] 重大诉讼事项 - 与丰安科技的诉讼正在审理中,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21] - 与中显集团的诉讼一审已判决公司胜诉,但利润影响仍不确定[21] - 与中阳钢铁的诉讼正在审理中,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21] - 公司存在与丰安科技的重大诉讼事项[26] - 公司存在与中显集团的重大诉讼事项[26] - 公司存在与中阳钢铁的重大诉讼事项[2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预计2015年1-6月净利润亏损区间为人民币-16,000万元至-11,870.40万元[31]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129.41万元[31]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正在履行中[27][28] - 公司承诺租赁办公场所购置计划履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7月25日[29] - 公司董事王军民、李玖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29] - 公司2012年公司债利息已按期支付 相关承诺正在履行[30]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876户[11] - 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64%[1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