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0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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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临时通知[11] 委员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会议表决与细则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通讯签字视为同意[1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行,由董事会解释[15][27]
雪迪龙(00265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1 18:3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6]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明确申请与审批流程[8] - 登记相关事项,保存期限十年,报告后十日报送材料[9][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2]
雪迪龙(0026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事宜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投票相关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选举、投票[16]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应逐项表决发行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1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19] 会议要求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为10年[20][21]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原因导致中止等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21]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23] 公告规定 - 公告、通知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5]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5]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25]
雪迪龙(0026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4
审计规程 -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 年修订)[1] 职责要求 -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履行职责并参加培训[1][3] 审计安排 - 年末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4] - 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5] 报告流程 - 审阅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2] - 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8] - 提交财务报告时附审计总结等决议[3] 事务所管理 - 原则上年审期间不改聘,改聘需多流程决议[3] - 续聘或改聘需经评价和审议[3][11][12] 保密义务 - 编制和审议期间成员负有保密和禁股义务[3][4]
雪迪龙(00265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 ...
雪迪龙(0026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 ...
雪迪龙(0026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2/3时暂停职权,董事会指定新人选[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做前期准备,提供资料[9]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结果交董事会并反馈[9] - 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开会,紧急可临时通知[11] 细则实行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由董事会解释[15][18]
雪迪龙(0026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 ...
雪迪龙(0026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及其他重大财务决策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财务决策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 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会和董事会。 1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除外)事宜,董事会可以在下 列限额内审议决定,超过以下任一标准的,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对 外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
雪迪龙(00265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1 18:3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2025 年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