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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08 20:34
限制性股票授予 - 拟授予不超988.00万股,占股本总额2.8525%[10][33] - 首次授予不超889.20万股,占授予总量90.00%[10] - 预留授予不超98.8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1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79人,占2023年末在册员工2.72%[11] - 董事长和总经理授予数量均为53万股,各占授予总量5.36%[35] - 中层管理人员等72人授予551.20万股,占授予总量55.79%[35] -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每股2.44元[45] - 预留授予价格不低于规定价格较高者的50%[47] 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最长不超6年[11][38] - 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12][40] - 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13][4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1]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31] - 预留授予对象在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9]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通过且条件成就60日内授予并登记、公告[39] - 首次授予日预计在2024年11月,授予889.20万股[7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00%、150%[13][55] - 2025 - 2027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不低于90%[13][55] - 2025 - 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00%、150%[55]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2]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绩效分五档对应不同系数[58][59] - 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60] - 选取“渔业”上市企业整体业绩平均水平作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57] - 剔除本公司后选9家A股上市公司作对标企业[57] - 业绩考核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净利润为依据[5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有调整公式[62][64]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需律师意见[66] - 以授予日市场价格确认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71] - 本次股权激励总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72] - 公司特定情形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75] - 公司合并等情形,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原则上不变[7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等不同情形,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不同[77][78][79] - 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有回购价格公式[83]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需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85][87] - 公司回购注销需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等[88][89] - 本计划经审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92]
百洋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10-08 20:31
股权激励计划流程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7]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 公司应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7] - 公司需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1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13] -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减持股票,可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6个月后授予[13] 机构职责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4] - 董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4] - 监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拟定《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7] 限售与回购 - 公司应在解除限售日前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条件,满足则办理解除限售,不满足则回购对应限制性股票[15]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本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与回购时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18] 人员变动处理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原则上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不变,标的股票变化则调整[19]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内,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20] - 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等情形,可解除限售部分半年内解除,未解除部分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20]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等情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与回购时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21] - 激励对象退休不任职,公司有权决定解除限售比例,未达条件部分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21]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拒绝返聘则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未解除部分[22] 财务处理与税费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27] - 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税费,公司代扣代缴[29]
百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08 20:31
股份回购 - 拟回购股份数量988万股,占总股本2.8525%[8] - 回购价格上限5.80元/股,总额5730.40万元[8]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10] -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9] 董事会会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7人出席[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通过[3][13][22] 激励计划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多议案表决,部分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16][18][22] - 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8]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2] 股东大会 - 董事会同意择期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23][24] - 议案三至议案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百洋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08 2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15] - 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普通股[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98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8525%[17] - 首次授予不超过889.20万股,占授予总量90.00%;预留授予不超过98.8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17] - 激励对象不超过79人,包括董事、高管等[18] 授予对象及价格 - 董事长李奉强和总经理孙立海授予数量均为53万股,各占授予总量5.36%[19]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44元[25]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不低于相关价格较高者的50%[25][26]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授予日由董事会确定,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21] - 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限售,限售期分别为24、36、48个月[22]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分三阶段,比例分别为33%、33%、34%[23][24] 考核条件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有要求[32] - 选取“农林牧渔”门类下“渔业”上市企业平均水平为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33] - 剔除本公司后,9家A股上市公司为对标企业[33]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绩效评价分五档[34] 其他规定 - 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除限售需公司财报及内控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27][30] - 激励对象需满足近12个月无违规等条件[27][30]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32][36]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8]
百洋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08 2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988.00万股,占股本总额2.8525%[10][32] - 首次授予不超过889.20万股,占授予总量90.00%,预留授予不超过98.8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1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9人,占2023年末在册员工总数2.72%[1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11][37] - 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12][39] -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13][4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分年度业绩考核,以2021 - 2023年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50%,2026年不低于100%,2027年不低于150%,且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13][54] 授予价格与对象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44元[44] - 公平市场价格按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每股4.877元与前60个交易日均价每股3.954元的孰高值确定[45]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不低于规定价格较高者的50%[46]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部分骨干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等[28] - 董事长李奉强、总经理孙立海授予数量均为53万股,各占授予总量5.36%,占总股本0.1530%[34] - 中层管理人员等骨干人员72人授予551.20万股,占授予总量55.79%,占总股本1.5914%[34] 计划实施流程 - 本计划生效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上报有权部门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75]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6]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77][78] - 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部分股份失效[78] 其他规定 - 选取“农林牧渔”门类下“渔业”分类上市企业整体业绩平均水平作为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56] - 剔除本公司后,选取申万“农林牧渔”下“水产饲料”“水产养殖”“海洋捕捞”三个细分行业的9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56]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分A、B+、B、C、D五个档次,对应标准系数分别为1.0、1.0、1.0、0.8、0[57][58]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做相应调整[101][103] - 激励对象违规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由董事会负责执行[108]
百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10-08 20:31
回购计划 - 拟回购988万股,占总股本2.8525%[2][9][13] - 回购价不超5.80元/股,金额上限5730.40万元[2][7][9]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2][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303937.09万元,归母净资产137520.19万元,流动资产167969.20万元[14] - 拟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4.17%、3.41%[14] 股份变化 - 若回购完成,限售股数量从2223314股变为12103314股,比例从0.64%变为3.49%[13] - 若回购完成,无限售股数量从344138948股变为334258948股,比例从99.36%变为96.51%[13] 其他信息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3]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2][10] -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未用部分三年后注销[9] - 2024年9月30日,独立董事提议回购股份[17] - 2024年10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18]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事宜[20] - 回购方案存在价格超上限等风险[21] - 备查文件为董事会决议和回购提议函[23]
百洋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08 20:3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1] 激励计划表决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均3票同意通过[2][3][4] 激励计划安排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6]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6]
百洋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10-08 20:31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股份988万股,占总股本2.8525%[2][8][12] - 回购价格上限5.80元/股,总额5730.40万元[2][8]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2][9]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股份为A股,用于股权激励[7][8]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303937.09万元,归母净资产137520.19万元,流动资产167969.20万元[12] - 拟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4.17%、3.41%[12] 股份比例变化 - 若回购完成且用于股权激励,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0.64%升至3.49%,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99.36%降至96.51%[12] 流程与授权 - 2024年10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1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事宜,授权至事项办理完毕[18][19] 风险与安排 - 回购方案存在股价超上限等风险[20] - 已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 - 资金可按计划到位,回购期间及时披露信息,完成后按规定处理股份[22][23]
百洋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08 20:31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2][3][4]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规,未侵犯股东利益[4] - 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指标科学合理有约束效果[5] 激励计划影响与决策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 - 监事会同意实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百洋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10-08 20:31
股份回购提议 - 2024年9月30日独立董事提议回购公司股份[1] - 提议人未持股且为1/2以上独立董事,有提案权[1] 回购方案内容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2] - 回购A股,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4] - 回购价格不超5.80元/股,拟回购988万股,占比2.8525%[4] - 以回购上限测算,回购金额5730.40万元[5] 方案进展 - 2024年10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