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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20:3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另可设副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 ...
友邦吊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0:3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惠、鲍宗客、石章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惠、鲍宗客、石章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
友邦吊顶: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0:38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 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 ...
友邦吊顶: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0:3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
友邦吊顶: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20:3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100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友邦 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邦吊顶")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 问。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友邦吊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20:38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 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 ...
友邦吊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15:4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 5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 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 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以及 2024 年 ...
友邦吊顶: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3-05 16:05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截止 2024 年 3 月 5 日收盘,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74,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1,447,829 股的比例为 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94 元/股,最低价为 11.31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5,990,664.8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
友邦吊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01 15:42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 5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 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 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
友邦吊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8 17:42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号:2024-004)以及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 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2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1,447,829 股的比例为 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94 元/股,最低价为 11.53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996,793.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