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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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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1-30 16:3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维护权益[2] - 符合特定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3] - 申请需提交资料至董事会办公室[6] - 处理需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6]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已处理信息[8] 制度相关机制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30 16: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除外[12] 资料提供 - 向独立董事及时发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14]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14] 会议保存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5] - 会议记录由秘书或专人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表决规则 - 表决为记名投票,董事每人一票,决议多数通过[16] - 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弃权,连续两次视为不能履职[16] 责任承担 - 决议违法致损,同意签字董事连带赔偿[17] - 未经决议实施致损,行为人负全部责任[17] 关联会议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多数通过[20]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适用人员 - 适用制度的高管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管由董事会审议[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含基本工资等,月度考核后按月发放[7][8] 激励措施 - 公司可对非独立董事、高管采取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1]
东方嘉盛(0028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控股定义 - 公司对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构成控股[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人员由总经理确定或提名,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应更换[6][10] - 子公司非经公司委派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备[14] - 子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制度,报公司备案[28] 信息报告 - 子公司每月递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季度财务报表[17]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递年度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17] - 子公司季、半年度、年度结束15个工作日内交财报及经营总结[24] - 子公司在建及投资项目投运后15天内交达产达效报告[24]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交会议决议[2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收集资料报公司董事会[24] - 子公司关联交易及时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4] - 子公司向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接口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1] 资金往来 - 子公司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适用于各子公司[30][32]
东方嘉盛(00288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30 16:30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6]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2] 关联交易审批额度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由总经理批准[18]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低于5%,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与关联人单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对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22]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35] 对外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其他关联人提供的须由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9]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0] - 每年发生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总金额,若实际执行中超过预计总金额,应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25]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为关联人垫支期间费用,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6]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管提供借款[37] - 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以多种方式提供资金[37] 其他规定 -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39] - 办法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4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1]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43] - 文件时间为2025年11月[43]
东方嘉盛(0028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30 16:3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可招标或单独邀请选聘,聘期1年可续聘[5][8] 改聘与解聘 - 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30天通知,改聘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备[10]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3] - 违规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3]
东方嘉盛(00288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11-30 16:30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2] - 独立董事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行听取汇报等职责[3]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各方沟通[3] 保密与汇报 - 年报编制审议期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3] - 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财务情况[4] 审计相关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4] - 财务总监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4] 决策机制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5] 确认与自查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评估[7]
东方嘉盛(0028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2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专职部门,负责具体承办落实[23][28] 工作目的与原则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5] - 工作原则有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九项[8]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处理相关信息[11] - 可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帮助投资者了解已公开重大信息[12] 信息披露与公告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变更后及时公告[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3] - 召开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披露通知,会议不少于2小时[14] - 2个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文件[20]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5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21] 调研与会议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0] - 避免在业绩预告、快报披露前15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0] 人员要求与培训 - 董事长领导投资者关系工作[23]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3]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运作等信息[28] -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管理内容与程序及证券市场运作机制[29] - 具有良好品行和较强协调、沟通能力与工作责任心[30]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30] 档案管理 - 档案应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30] - 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1]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3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5]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管辞职需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董事辞职后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任与交接 - 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任董高人员[5]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6] - 董高离职前办妥移交和工作交接[8] 股份与信息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 董高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9] 承诺与制度 - 董秘登记离任承诺,季度核查披露重大未履行[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12]
东方嘉盛(0028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30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6年的独立董事3年内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超6年[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1]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 - 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论证[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33] 津贴 - 公司给予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