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00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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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003025) -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9 20:10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 - 2025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5] - 2025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7][18] 审计费用 -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4万元,含内控14万元[10] 致同所情况 - 2024年末合伙人239人,注会1359人,签过报告445人[3] - 2024年业务收入26.14亿,审计21.03亿,证券4.82亿[3] - 2024年上市审计客户297家,收费3.86亿[3] - 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风险基金1877.29万[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监管措施18次等[5]
思进智能(003025)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20:10
会议审议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 - 审议通过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审议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制度制定 - 拟制定、修订19项制度,部分待股东大会审议[4] - 制度全文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
思进智能(003025)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0-29 20:10
会议相关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 - 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5] 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3] - 《公司章程》多处条款修订,涉及维护职工权益、法定代表人等内容[6][7] 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股东滥用权利或法人独立地位需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2]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有5名和6名董事两种构成情况,均设1名董事长[31]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投资方案等[31][32]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遴选、审核[3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4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7]
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20:0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09:00 - 11:30、13:30 - 17:30[8]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及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1]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3025,投票简称为SJZN投票[14]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12个[3][17]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子议案数为7个[4][18] - 第2、3、4项中的子议案第4.01、4.02项及第6项为特别决议议案[4] 其他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期限前送达公司[22]
思进智能(00302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7
会议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5] -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6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待股东大会审议[6][8][9] - 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13] - 同意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废止规则,待股东大会审议[14][15][16]
思进智能(00302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6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6] -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6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8] - 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10][11][12] - 逐项审议通过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多数需股东大会审议[13][14][16][17][19][20][21][22] - 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4][25] 股份回购 - 拟以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资金3000万 - 5000万元[34] - 预计回购1447180 - 2411963股,占总股本0.5097% - 0.8494%[35] - 回购价格不超20.73元/股[32] 其他安排 - 拟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46][48]
思进智能(003025)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10-29 20:05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1][5][12] - 回购价格不超过20.73元/股[1][9][12]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1][14] -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7180股至2411963股,约占总股本0.5097%至0.8494%[12] 股份情况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股份57537630股,比例20.26%;无限售226415928股,比例79.74%[17] - 按上限回购后有限售59949593股,比例21.11%;无限售224003965股,比例78.89%[17] - 按下限回购后有限售58984810股,比例20.77%;无限售224968748股,比例79.23%[17]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53954.64万元,所有者权益124109.03万元,货币资金31121.09万元[19] - 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占总资产3.25%,占所有者权益4.03%,占货币资金16.07%[19] 其他要点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依法注销[22] - 本次回购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存在实施风险[25][26]
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1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28,395.3558万元,股份总数28,395.3558万股[9][19] - 公司发起人股东包括李忠明等6家,各有认购股数和持股比例[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决定是否诉讼[3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8] -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50][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84]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8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8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91] - 公司董事会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9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10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09][1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2]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4]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6][140]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培训和考试后,由董事会聘任,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28] - 董事会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等情形下,公司1个月内解聘[131]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新秘书[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4][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8]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6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5] - 公司分立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6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1] - 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期限为30日或45日[173]
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8]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备案等事宜[4] - 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制度实施情况[3]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流转严格控制,部门间、子公司间流转需批准[11] - 重大事件报告后经评估审核提交深交所审核并披露[13] 登记备案 - 年度报告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4]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向深交所报备登记表[16] - 重大事项做好管理,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文件[17] - 知情人档案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9] 保存与交易限制 - 登记表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0] - 信息公开前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21] 自查与申报 - 知情人买卖股份及衍生品应二日内申报[22] - 公告后五个交易日自查,发现问题二日内报送[24]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 公司简称为思进智能,代码为003025[38]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分别记录知情人档案[35] - 填报获取方式、信息内容、所处阶段等[35] - 事项筹划决策有关键时点[39]
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 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