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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提案是指所有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二章 提案流程 第四条 提案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编制书面提案材料,于董事会发出通知前 5日提交证券部。 第五条 以下提案人可以向董事会提案: (一)公司各业务部门以及各子公司;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加强董事会提案 的管理工作,加强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 第七条 如提案须先由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应先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如提 案须由公司党组织先行研究讨论的,应当先提交公司党组织进行研究讨论。须独 立董事 ...
莱美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按需召开,每次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应书面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
莱美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制定薪酬计划等[7] 工作要求 - 工作时公司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书面资料[10] - 考评程序包括提交述职报告、绩效评价[12] 会议规定 - 按需召开,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文件保存 - 有关文件、计划等保存期限为十年[15]
莱美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9:21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 审议和逐项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 ...
莱美药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1
股东交易与权益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1] - 证券公司因包销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1]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 - 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2]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行为[2] - 审议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等多项担保事项[3] - 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 - 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及特定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 提名与投票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6] -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不同提名方式[6]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会自行决定的多项累计额度有上限[8] - 董事会审查决定不同额度关联交易[8] - 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召开5天前通知,紧急情况可缩短时限[10] 人员任职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非董监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0] -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10] - 董事会秘书受聘前应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并遵守规定[11]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1] - 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等多项职责[11]
莱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9:2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双 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增加银企合 作的广度,增加公司整体财务弹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事项。 独立董事:陈煦江、陈耿、李长碧 2023年11月17日 ...
莱美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 ...
莱美药业:关于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1-20 19:2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6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为增加银企合作的广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 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 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 ...
莱美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1月)
2023-11-20 19:2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 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
莱美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9:2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建生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 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