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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3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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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2-05 18:44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监事职务。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 1 / 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 举。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 ...
朗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未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指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所需的执业资格; (一)公司内审部对参与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察及筛选,认真调查竞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并就 ...
朗科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 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确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实质高于形 式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 ...
朗科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绍德)
2024-02-05 18:44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罗绍德为深圳市朗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
朗科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2 月) | 条款编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 第一条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 | | 订本章程。 | (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 | | |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 | | | 章程。 | | | |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 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公司设立 | | 新增第十 | |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 | | 条 | | 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 | | | ...
朗科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 ...
朗科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 440301501119779。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39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 股, 于 2010 年 1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英文:Netac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 南六道朗科大厦 16、 ...
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绍德)
2024-02-05 18:44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罗绍德作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深圳 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 ...
朗科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 ...
朗科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8:4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朗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 大会的提案、决议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 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