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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30007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9 04: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 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思创医惠"、"公 司")拟出售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 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对 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与《思创医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 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根据思创医惠上市以来的相关公告,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查询深交所网站、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 网站,自 ...
思创医惠(30007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4: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对于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 核查情况如下: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的 核查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苍南县山海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 ...
思创医惠(30007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9 04: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 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思创医惠全体股东出 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 ...
思创医惠(30007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4: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1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小江 吴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苍南县山海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 的公司股权。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
思创医惠(300078)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9 04:11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 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20 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12F20250065-2 号 致: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思创医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思创医惠")签订的《专项法律 咨询合同》,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1-11 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 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所及本所律师对上市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本《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 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下 ...
思创医惠(30007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4: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思创医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号),公司于2019年11月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90,132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 币11.1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572,999,971.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
思创医惠(300078) - 医惠科技2年1期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58号)
2025-04-29 04:11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8—15 页 | | --- | --- | |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 8—9 页 | |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页 | |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2—15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858 号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 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
思创医惠(300078) -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4-29 04:11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节 | 释义 4 | | --- | --- | | 第二节 | 序言 5 | | 第三节 |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6 | | | 一、财务顾问承诺 6 | | | 二、财务顾问声明 6 | | 第四节 | 财务顾问意见 8 | | |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8 | | | 二、对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8 | | |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8 | | |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20 | | | 五、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 21 | | | 六、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22 | | | 七、对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22 | | | 八、对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的核查 22 | | | 九、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的核查 23 | | |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23 | | | 十一、对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的安排 ...
思创医惠(300078) -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2025-04-29 03:44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 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资 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现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 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除为本次交易提 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实 际控制人不存 ...
思创医惠(30007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04-29 03:17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 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论证,认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