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思创医惠(300078)
icon
搜索文档
思创医惠: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3 00:13
资金管理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用途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1] - 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且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 决策程序 - 该议案于2025年8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实施前提为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 [1]
思创医惠(3000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2 18:53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8日14:45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8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8日9:15 - 15:00[2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会前十日书面提临时提案[5] - 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8] 审议事项 - 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拟购董高责任险等议案[6] - 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有7个子议案[6] 登记方式 - 异地股东电邮或传真登记,9月4日17:30前送达证券部[9] - 现场登记时间为9月4日9:00 - 11:30、13:30 - 17:30[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078”,投票简称为“思创投票”[18] - 多个议案可投票,含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24]
思创医惠(30007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2 18:5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7位董事均出席[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送达董事[2]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5] 议案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董事会表决7票同意[3][4][5][8][9][10][11][12][13][14][15]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3][4][5] - 《拟购买董高责任险》《部分治理制度》《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待股东会审议[5][7][14] 资金与保险 - 公司拟用不超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5] - 公司拟购董高责任险,赔偿限额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50万元/年[6]
思创医惠(300078.SZ):上半年净亏损5183.15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2 18:2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5.45亿元 同比增长37.3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183.15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6255.52万元 [1]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 [1]
思创医惠(3000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20
工作细则修订 - 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1] 会议相关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8] - 应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一致同意可豁免[10] - 表决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9] 聘请中介与审批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需董事会审议批准,费用按预算执行,超支再审批[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0]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7]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2]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3]
思创医惠(300078)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20
对外资助定义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括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2] 资助对象及审批要求 - 为持股不超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4] - 董事会审议对外资助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7]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可免适用部分审批规定[8] 披露与管理职责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资助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10] - 财务部负责资助对象风险调查、办理资助手续、后续跟踪监督及制定补救措施[14][16][15]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协助[1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对外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或未规定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思创医惠(3000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20
担保审批权限 - 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文件[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15][1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担保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 申请担保方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不得担保[12] 股东会审议规则 - 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审议特定担保行为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可为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3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18] - 签订互保协议应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等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6]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思创医惠(3000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20
投资审议规则 - 5种投资情形资产总额占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投资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超50%且达一定金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5种投资情形资产总额占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8] - 投资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超10%且达一定金额需审议批准并披露[7][8] 投资管理措施 - 开展证券投资需制定程序措施并确定规模期限[11] - 重大投资应遵循利于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原则[11] 投资执行流程 - 投资项目由总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执行并组建项目组[12][13] - 财务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确保项目实施[13] - 项目实施完毕向财务部报送结算文件并报告[13] 投资监督与处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对外投资活动[19]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4] 人员职责 - 派出人员维护公司利益并汇报投资单位情况[16] - 相关人员过失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18]
思创医惠(30007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20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涵盖垫付款项等多种形式[3] 防范占用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各种方式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5]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不得“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5][6] 担保决策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按规定决策实施,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多层审议[6] 监督检查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并报告结果[8]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9] 追偿措施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可冻结股份追偿[10]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和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11] 清偿规定 - 资金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有多项规定[11][12][1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15] - 全体董事应对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并承担违规责任[20] - 公司或子公司出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21]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投资者损失,除处分处罚外还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2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包括本数[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7]
思创医惠(3000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20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应当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1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