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3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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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3000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2025-12-15 18:4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属高管[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证券部管理 - 公司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2] 任职与解聘规定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任董事会秘书[3] - 公司原则上应上市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7]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并及时公告[4]
荃银高科(300087) - 公司章程
2025-12-15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7331751元[7] - 公司发起人有张琴、贾桂兰等36名自然人[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947331751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东与股权 - 张琴出资269.40万元,持股比例8.98%[16] - 贾桂兰出资261.00万元,持股比例8.70%[16] - 高健等其他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情况[16] - 2008年度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股本增至3960万元[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限制及离职后限制[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相关时间要求[42][44][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股东会通知、延期或取消相关规定[61][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62] - 董事会、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规定[6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4] - 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6][87]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通知时间等规定[88][89] 其他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10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等[10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8] - 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1] - 不同发展阶段及支出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规定[122] 其他事项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1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33][1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相关通知、公告及债权人要求[141][142][14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8] - 公司清算相关规定[150][151][153][154][155] - 三种情形下公司将修改章程[157]
荃银高科(3000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经董事会秘书授权,证券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
荃银高科(3000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 ...
荃银高科(300087)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的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提 示函(附件二),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三),回执中应列明使用 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 件交由证券部保留存档,证券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第十条 公司应将对 ...
荃银高科(3000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 ...
荃银高科(300087) -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2025-12-15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才可提交董事会[2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25]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电话或口头通知[24] - 需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津贴按月发放,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3]
荃银高科(3000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 ...
荃银高科(3000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8:47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 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 ...
荃银高科(300087)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该委员会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前期工作 - 研究长期战略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6][7] - 战略发展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电话或口头[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批准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