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荃银高科(300087)
icon
搜索文档
荃银高科(3000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 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公 ...
荃银高科(30008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 ...
荃银高科(3000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荃银高科(3000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安 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荃银高科(3000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荃银高科(3000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荃银高科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 5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上述董事会组成至第六届董事会成 立生效,本规则生效时的第五届董事会应履职至换届完成。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设战略与投资、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
荃银高科(3000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 徽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荃银高科(3000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 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
荃银高科(30008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5 18:46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再设置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以上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 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
荃银高科(300087)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15 18:46
董事会补选 - 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1] - 拟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控股股东推荐姜业奎为候选人[1] - 补选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候选人信息 - 姜业奎1982年5月出生,现任先正达集团中国副总裁等职[4] - 姜业奎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4]